我完全不知道摧毁圣器会对他造成反噬,导致他失去能力。” 当时,苏宁珑不知道他有圣器,但事实八九不离十,人证物证充足,语序调整一下,也不妨碍结果,但可以给予在场的所有陪审一个好印象。 这番“无心之失”的辩解,瞬间就将对方精心构筑的“故意伤害”指控撕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 作为控方律师,自然要竭尽全力将这个“故意伤害”的罪名坐实,双方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辩与拉锯。 最终,在原告律师的“巧妙”运作和证据链支持下。 邹淑薏作为苏宁珑的临时监护人,代表她承担了“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此处的“故意伤害”在性质上与刑法上造成人身伤害的“故意伤害罪”有本质区别,其核心在于“故意破坏他人圣器导致能力丧失”,并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