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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章 诡信篇一(第1页)

《长短经》,又名《反经》,是一部融合了儒家、道家、法家、兵家、纵横家等诸多思想的谋略奇书,而其中的《诡信篇》更是以独特视角,深入探讨了忠信与诡诈之间复杂微妙的关系。

开篇便抛出一个极具颠覆性的观点:“代有诡诈反为忠信者也。”

这意味着在特定时代背景与情境下,表面上看似诡诈的行为,实际上可能蕴含着更深层次的忠信。紧接着引用孔子所说

“君子贞而不谅”

以及

“信近于义,言可覆也”,强调行为的准则应是

“义”,而非单纯的守信。也就是说,当面临选择时,如果坚守承诺违背了

“义”,那么适时变通、放弃诺言,或许才是更正确的做法

,这为整篇文章定下辩证看待忠信与诡诈的基调。

为了更生动形象地阐述观点,文中列举了多个历史事例

。叶公向孔子讲述自己乡里有个

“直躬者”,父亲偷羊,儿子出面作证。在常人看来,这儿子正直无私,但孔子却给出截然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在自己的观念里,真正的

“直”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亲情伦理在这种情况下超越了简单的是非判断。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道德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在不同的价值观体系下,对

“忠”

“直”

的定义会产生巨大差异。这也引发我们思考,在生活中面对复杂的道德困境时,不能仅依据单一的标准去评判,而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楚国围困宋国,晋国派解杨出使宋国,让其传达坚守不降的信息。解杨途中被郑国抓住献给楚国,楚王重金贿赂他,让他向宋人传达相反的话,解杨假意答应。可当登上楼车面对宋人时,他还是如实传达了晋君的命令。楚王要杀他,解杨却义正言辞地回应:君王制定正确命令是义,臣子执行命令是信,信要承载着义才有价值,自己从君主处接受命令,就只有以死完成使命,不能被贿赂。他这种表面看似违背对楚王承诺的

“诈”,实则是对自己君主的

“忠”,对国家大义的坚守。这表明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与使命,权衡利弊,不能被眼前的利益或一时的承诺所迷惑。

苏秦为燕国游说齐国,成功让齐国归还燕国十城。但他回燕后,有人诋毁他是反复无常的卖国之臣,燕王也因此疏远他。苏秦为自己辩解时,列举了尾生、伯夷、曾参三人的高尚品行,却指出如果自己像他们一样,就无法为燕王奔走效力,完成退齐兵、得十城的功绩。他认为

“信行者,所以自为也,非以为人也,皆自覆之术,非进取之道也”,意思是单纯追求个人的信誉操守,只是自我保全的方法,不利于在复杂的局势中积极进取。苏秦的行为虽然看似诡诈多变,但从结果来看,他维护了燕国的利益,这体现出在国家政治等复杂事务中,不能拘泥于个人的小信小节,而要着眼于大局。

通过这些事例,《诡信篇》得出

“谲即信也,诡即忠也。夫诡谲之行,乃忠信之本焉”

的结论。也就是说,诡诈与忠信并非绝对对立,在特定的条件下,诡诈可以成为实现忠信的手段,而表面的忠信有时可能掩盖着更深层次的危害。这启示我们,看待事物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面对复杂问题和艰难抉择时,要有灵活变通的能力,以

“义”

为核心,权衡利弊,做出最恰当的决策

,而不是被固定的道德观念或常规思维所束缚。

《长短经·诡信篇》相关典故详解

一、尾生抱柱:守信的极端悲剧

《庄子·盗跖》记载,尾生是春秋时期的一位普通男子,与一位女子相爱并约定在桥梁之下相会

。约会当日,尾生早早来到桥下等待。然而,天公不作美,突然暴雨倾盆,河水迅速上涨。女子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赴约,而尾生为了坚守与爱人的约定,始终不肯离去。随着水位不断升高,他紧紧抱住桥柱,直至被汹涌的洪水淹没,最终失去生命。

苏秦在《诡信篇》中提及尾生,并非否定他信守承诺的品质,而是以此为例,指出在复杂多变的局势中,过度拘泥于单纯的守信,可能会导致悲剧结局,甚至无法实现更大的价值与目标,从侧面论证了不能刻板遵循单一准则,而需灵活应变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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