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员敖:我们买了武器,抵抗两个星期后美国人不来,依照李杰的标准,我们打到剩下一兵一卒,台湾成了火海,我们完蛋了。买了武器做什么?就因为两个星期后需要美国救援我们,美国严重关切的结果就是不来救援,怎么办?
李代表大维:如果我们无足够的防御能力,说不定撑不到美军前来救援,所以我刚刚讲一个前提,是在什么样的状况下发生挑衅,如果是大陆引起武力冲突,我相信美国参与成分会相当高。
李委员敖:你还是把我们的安全系于美国的外交辞令,你在书的序里讲得很清楚,《与台湾关系法》对安全维护的相关条款是无能、暧昧,我们在美国无能、暧昧的保障下,和参议员裴西举出4个严重关切但退票的保障下,台湾买武器或许是空欢喜一场,最终美国根本不来。如果最终结果是如此,请问你任职一年来达到的成绩还是含糊、暧昧的结果吗?
李代表大维:我认为在外交的辞令上,这本质原本就是ambiguity。在台湾与美国的安全关系之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因为这中间有这种安全关系,使得大陆在进行战略估算的时候,必须要把美国参与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使得计算变得非常复杂。如果他们知道美国不会参与,坦白讲,相对于我们现今的实力,以他们目前的实力而言,他们将很容易作出决定。他们就是因为没有把握美国是否参与,所以他们的战力估算才会变得如此复杂。而且他们二位数字的军力成长的目标也不是针对我们,相信委员非常清楚这个道理。
李委员敖:刚才你在答复苏起委员的话里面,提到你受过严谨的学术训练;你在答复黄适卓委员的时候,也提到你受过专业训练。他讲三分,你就了解三分,相对的,他讲五分,你也可以借此了解得更多。你刚才是不是这样讲?
李代表大维:应该是这样没错。
李委员敖:现在我们与美国的关系是一种猜谜的游戏,台湾的“国防”就是一种猜谜的游戏。
李代表大维:对于整个“外交”工作,我们的确不会将任何东西讲成百分之百。
李委员敖:可是在假设对方打过来的情况下,“国防部长”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不买武器,我们就会完蛋,但买武器也只能抵抗两个星期,两个星期以后,你办“外交”的责任就出现了。老美如果不来救我们,到时台湾将成为一片废墟和火海。如果比照本席刚才所说的,美国参议员评估,有4次退票的记录,导致他们不再来的时候,届时我们该怎么办?你现在根本没有答复本席这个问题,你只是告诉本席,美国可能来,也可能不来。你的报告里面提到,该法虽未规定美国必须以武力响应,当然也未排除任何可能之做法。今天请你明确地告诉本席,美国可能不会来,是不是?这是yes or no的问题。
李代表大维:这个问题不能用yes or no来回答。
李委员敖:这只有来和不来两种情况,难道还有来了一半还跑回去的情形吗?
李代表大维:这也不无可能。美国用兵的原则是如果他们决定要来,就必须做有把握的事情。如果他们发觉台湾已成为一片废墟,军事就派不上用场了。
李委员敖:你今天让本席明确地得到一个结论,就“国防部长”的说法,我们买了武器之后可以抵抗两个星期,并等待美国来救援。但你今天告诉我们一个讯息,就是美国可能不会来,本席在此谢谢你。
李代表大维:报告主席,我能否再补充一点?
李委员敖(在席位上):这违反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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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望小马哥
初识小马哥,是“爱盟”请我演讲,他坐我旁边,静静听我口才表演。我的演讲千古独步,临场挥洒,前无古人,后亦无来者,因为来者在两方面绝对跟不上:一是活生生的学问,二是活泼的反应。后来小马哥辞官,在我拿出100件珍藏义卖救助“慰安妇”事件上,他与我共事,在伟大的律师王清峰操盘下,成功完成了义举。小马哥且在报上称我为“大侠”。
在我来台50年纪念演讲会上,王清峰通知他,他赶来了。再见他的时候,是多年以后,为了军购案。
先是我写信给他,他是国民党主席,军购走向,他举足轻重,所以我锁定了他。这封信是2005年12月23日写的,是精心之作,贯穿了我主要反军购的重点,值得传世。
李敖就军购案说帖(1)
──致马英九主席老弟公开信
英九主席老弟:
自从选市长时你到我书房长谈后,几年来,除了两次电话,殊少联络。年来我在“立法院国防委员会”把关,近距离研究“国防”问题,颇有独得之秘,因为和你的党主席身份攸关,所以写此公开信,盼你不再以“谢谢指教”的马式套语漫加响应,而应采取行动。
“国防”问题的核心是军购问题。在军购问题上,台湾朝野都上了大当,变成一群混人而不自知。所谓混,因为有5个先决问题尚未澄清,就群起蠕动、抢着付钱了,其实全弄拧了。
待澄清的五个先决问题是:
澄清一 《与台湾关系法》并非“台湾保护法”,没说美国保护
A。《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的单方国内法,不是对台湾的双方条约,美国并没有保护台湾的依据,台湾无法要求美国给出任何承诺,这对台湾是极难堪的处境。
B。人家立法叫《与台湾关系法》,可是关系了半天,只是美国跟台湾的关系,不是台湾跟美国的关系,像是窑子里的妓女一样,只有人家来同你发生关系,你不能找上门去发生关系,台湾人出头天,要当家做主,原来在老美面前,只是窑子。
C。今天有信心满满、洋洋自得的台湾人说《与台湾关系法》会保护台湾,可是遍查全文,并无依据。此由当年美国众议院亚太小组主席查布劳基(Zablocki)要定名“台湾保护法”(Taiwan Protective Act)而被否决,可见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