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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第1页)

好吧,老婆,也许我是个十分令人讨厌的人,不过,当你听完我为了成功从一九三五年至今(一九六七年)所不得不经历的种种痛苦之后(尽管我也知道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痛苦),你就会理解,我的痛苦形式之所以特别,是因为我对所有我不得不对付的笨蛋过分敏感;为了成为一名高中橄榄球明星、一名大学生,我倒咖啡、洗餐具、争抢橄榄球直至天黑、三天读完荷马的《伊利亚特》,所有这些事情都要同时做完。天哪,一个作家,他的“成功”远不像人们所说的是一种幸福的非凡成就,而是他本人厄运的标志。(迄今为止,没人喜欢我使用破折号,为了便于新一代文盲阅读,我将使用常规标点符号。)

还有,我所谓的痛苦来自这样的事实:人们变化太大,天哪,或者正如麦克卢汉[1]所说,不仅在过去的五年或十年里,而且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变化如此之大,我都认不出他们是人了,也认不出我自己是某种被称为人类的真正成员。我依然记得,一九三五年,当时成年男子双手深深插入外套口袋,常常吹着口哨沿街溜达,没人注意他们,他们自己也不注意任何人。而且健步如飞,去工作,或者去商店,或者去见女朋友。如今,请告诉我,这些没精打采四处闲逛的人们是干什么的?是不是因为他们只习惯于穿越停车场?是不是汽车使他们充满虚荣,以至于他们走起路来像一群没精打采的流浪汉,没有一个特别可去的目的地?

战前马萨诸塞州秋天的夜晚,你总能看见一个家伙回家吃晚饭,他双手握紧拳头,深深埋在上衣侧面的口袋里,吹着口哨,一边独自沉思一边阔步行走,甚至不瞅一眼人行道上任何其他人。晚餐过后,你总能看见这同一个家伙沿着这同一条路匆匆忙忙外出,前往街角上的那家糖果烟杂店,或者去探望乔,或者去看一部电影,或者去台球室,或者去工厂顶班,或者去见女友。如今在美国你再也看不见这种情景了,这不仅是因为每人都开汽车,他们昂着愚蠢的脑袋,驾驶着愚蠢的机器,在种种交通的危险和处罚中穿梭;而且也是因为如今没人低着头,吹着口哨,走路漫不经心。每个人都心怀负疚,看着人行道上的每个其他人,更糟糕的是,怀着好奇和虚假的关切去看别人,在某些情况下,是“赶时髦”,目的是“别错过每个机会”;而在那些岁月里,甚至常常放映华理士·勃利[2]的电影,雨天的早晨,他会在被窝里翻个身说:“哎呀,我还是继续睡觉吧,反正我不会错过任何机会。”他永远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机会。今天,我们听说“对社会创造性的贡献”,没人敢在雨天睡上一整天,或者敢认为他们真的没错过任何机会。

我跟你说的那种吹口哨走路,是过去成年人在周六和周日走去马萨诸塞州洛厄尔“德雷克特猛虎”球场的惯常样子,他们只是去看孩子们的沙地橄榄球赛。十一月寒风刺骨,他们,成年人和男孩们,站在球场边线处;有些热衷此事的人甚至在家里制作了一根边线链,打两个桩子,来测量十码进攻——也就是说,推进的距离。在橄榄球比赛中,一个球队如果推进十码,那么他们将又得到四次十码进攻的机会;得有人满球场奔跑,密切注意球赛进展情况,当球接近时,精确测量还剩多少码。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得有两个人拿着边线链的两端,根据两人的平行直觉,知道如何奔跑。如今,我怀疑,除大学里的数学家、测量家、木匠等专家以外,在曼荼罗[3]马赛克般乱七八糟的世界里,是否还有人知道平行直觉是什么意思?

于是,这里来了这么一群无忧无虑无牵无挂的成人与小孩,甚至还有姑娘和不少母亲,他们穿越德雷克特猛虎球场的草地,为的是观看十三至十七岁男孩们比赛橄榄球,球场没有球门柱,在起伏不平的田野里估摸着量出一百码,一头以一棵松树为界,另一头以一个桩子为界。

不过,一九三五年我的第一次沙地橄榄球赛大约在十月份举行,观众很少:那是个周六的清晨,我的那帮人挑战来自罗斯芒特的某某球队,对,事实上是德雷克特猛虎队(我们)对罗斯芒特猛虎队,到处都是猛虎队,我们在洛厄尔《太阳报》上向他们挑战,我们的队长斯科奇奥·博尔迪尤在该报刊登了一篇小文章,由我做了修改:“德雷克特猛虎队,队员十三至十五岁,本周六早晨在德雷克特猛虎球场或者任何一个球场,挑战任何一个十三至十五岁的橄榄球队。”没有任何正式的球队俱乐部联合会,只是一群孩子,仅有一些大个子带着边线链和桩子前来正式测量总码数。

在这场球赛中,尽管我也许是球场上岁数最小的队员,但却也是唯一的大个子,是橄榄球意义上的大个子,也就是说,粗壮的双腿,熊腰虎背。我九次触地得分,我们在丢了三分之后以六十比零赢了比赛。从那天早晨起,我就寻思,我这一辈子都将像那样触地得分,永远挡不住或者被擒抱摔倒;不过,接下来一周里有一场重要比赛,那帮经常在波塔基特维尔[4]社交俱乐部我父亲的台球房和保龄球场里厮混的一些岁数稍大的家伙们决定要让我们见识见识橄榄球赛的猛烈撞击。他们(其中的某些人)要教训我们的理由很充分:我父亲经常把他们赶出俱乐部,因为他们从来没花五分钱喝一杯可乐或者玩一轮台球,或者打一圈保龄球;他们只是泡在那里,抽着烟,伸长腿,阻挡真正来娱乐的常客们的道路。我当时还不太清楚未来会发生的事,那天早晨九次触地得分之后,我冲进我的卧室,用印刷体手写了一条新闻大标题和一则报道,宣布杜洛兹九次触地得分,德雷克特六十比零大胜罗斯芒特!这份报纸,唯一的一份报纸,我三分钱卖给了我唯一的顾客尼克·里戈洛波洛斯。尼克是个病人,大约三十五岁,他喜欢读我的报纸,因为他无所事事,而且很快就要坐轮椅了。

大赛来临了。正如我说过的那样,那些手插在口袋里的成年男子,吹着口哨嘻嘻哈哈穿过田野来了,携妻带女,还有一帮帮其他的男人和男孩;他们都沿着边线一字站开,观看引起轰动的德雷克特猛虎队迎战一支更强的球队。

事实是,“台球房”球队的平均岁数是十六至十八岁。不过,我们这个队里也有几个粗野的男孩。我有艾迪博伊·比索内做我的中锋,他个头大岁数也比我大,但不喜欢在守卫区奔跑,而是喜欢在对阵开球线内横冲直撞,为带球进攻队员打开缺口。他硬得像块石头,要不是他的学业平均成绩都是E或者D,他很有可能日后成为洛厄尔高中橄榄球队历史上最伟大的线上球员之一。我的四分卫是聪明强壮的小斯科奇奥·博尔迪尤,他传球漂亮极了(后来也成了出色的棒球投手)。我还有另一个精瘦结实的男孩,名叫比利·阿陶德,他真的能撞倒对方带球进攻队员,每当他做到这一点,他就会吹嘘一个星期。我还有其他一些不太起作用的队员,像迪基·汉普希尔,一天早晨,他实际上穿了他最好的礼服来打球(右边锋),因为他要去参加一个婚礼,生怕弄脏了他的礼服,所以不让任何人碰他的衣服,他也不去碰任何人。我有G。J。里戈洛波洛斯,他发火的时候相当不错。为了这场大赛,我设法从现已销声匿迹的罗斯芒特猛虎队招募了邦戈·鲍德温,他很强壮。不过,我们都只有十三四岁。

一开球,我抢到球就跑,大龄男孩们蜂拥而上,把我压在底下。我在人堆下紧抱着球,突然,十七岁的哈尔马洛,在台球房里被撵走的那个家伙,在众多身体的掩护下猛打我的脸,一边打一边还对他的同伙说:“打这个杜洛兹的狗崽子!”

我父亲就在边线上,亲眼目睹了这一情况,他一口口猛抽雪茄烟,来回踱步,气得脸红耳赤。(为了简单说明情况,我要像这样写一写。)三次进攻成死球,我们不得不踢悬空球,踢球时,大孩子队确保球门线的安全队员往回跑了几码,这是他们第一次死球。我跟比索内说了我被压在人堆下时挨揍的事。他们赢了第一场,大孩子队里有人从地上爬起来时流鼻血了。每个球员都疯了。

第二场,哈尔马洛中场得球,在他的左边锋位置开始轻松顺利前进,他长腿瘦高个,在阻击队员很好的掩护下,以为他能一路顺畅,甩掉这些球场新手。我猫着腰奔跑,渐渐赶了上去,我的身姿那么低,掩护他的队员在拼命阻击时,以为我跌倒跪在了地上,他们散开了些,去攻击我们队的其他队员,为哈尔马洛开辟道路。我突然穿过那个缺口,对准他的膝盖,迎面扑去,撞得他仰面朝天往后倒退了十码,橄榄球也落到了场外地区,他一下晕了过去。

他失去了知觉,被抬下球场。

我父亲高声呐喊:“哈哈哈,谁叫你揍十三岁的孩子,monmaudicrèvefaim!”(句子最后一部分是用加拿大法语说的,大概意思是,你这个该死的缺德鬼。)

我忘了那场球赛的比分,我想我们赢了;即便我到波塔基特维尔社交俱乐部去弄个明白,我想不会有人记得,当然也知道每个人都会说谎。我之所以深感苦涩,正如我所说的,如今“感到极其痛苦”,或者说理由之一,就是每个人都开始说谎了,因为他们说谎,所以他们想当然地认为我也说谎;他们忽视了这样的事实:我对许多事情的记忆极佳(当然,我也会忘记一些事情,比如那场球赛的比分),不过,我认为说谎是一种罪孽,除非因记忆欠佳而无意中说谎;当然,作假证,冒充亲眼目睹者是一种滔天罪行;不过,我的意思是,说谎在当今世界上如此盛行(除其他原因外,应该要感谢马克思辩证法的宣传和第三国际的手法),以至于当一个人说了真话,每个人朝镜子里看,看到的却是个说谎的人,于是就认为说实话的人也在说谎。(辩证唯物主义和第三国际的手法是布尔什维克共产主义的原创性手法,也就是说,如果你站在吹牛大王[5]这一边,你就有权利说谎。)于是就有了那种可怕的新说法:“你在骗我。”我的名字叫杰克(“杜洛兹”)·凯鲁亚克,一九二二年三月十二日我出生在马萨诸塞州洛厄尔卢派因路九号。“啊,你在骗我。”我写了这本《杜洛兹的虚荣》。“啊,你在骗我。”这就像那个女人,老婆,不久前她给我写了一封信,其中写到,请听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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