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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60年代中期,是“邵氏”最辉煌的时期。旗下导演阵容强大,而签约的男女演员达到130个。这个时期,“邵氏”真可谓要人有人,要奖得奖,名利双收,人财两旺。

邵逸夫或许也被这种太平盛世所陶醉,1966年,他授意手下员工为自己铸造一尊铜像,意识深处有了让自己万古流芳的意思。铜像造好后,正准备安放在邵氏影城的大门前,接替邹文怀的新任宣传部主任陈铜民说出一番话,令邵逸夫大跌眼镜。陈铜民说:“六先生(”邵氏“员工常称邵逸夫”六先生“、”六老板“或”六叔“),通常只有死了的人竖铜像,而你如今身体健康,精神也好过年轻人,怎么想到要竖个铜像呢?岂不是自己诅咒自己?况且一个人有功勋,铜像应该竖在公众场所,绝不能摆在自家厂里。”

陈铜民的话乍听起来,像是蛮有道理,活人给自己造铜像,邵逸夫既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但是,自铸铜像就是自己咒自己,好像也没什么道理,活人给自己照相可以,画像也可以,塑像怎么就不可以?照片、画、铜像都是艺术品,怎么能说是自己咒自己呢?无非是给后人留个长久点的纪念罢了,这当然有点儿自己宣扬自己的意思。问题在于陈铜民把这个意思点破了,好像不赞成老板这样炫耀自己,而且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对陈铜民的意见。所以邵逸夫感到既尴尬又别扭。

后来,邵逸夫的这个铜像被弃置在道具房里,一些对邵逸夫有意见而不敢当面说的人,便来到道具房里,拿邵逸夫的铜像撒气。曾有人说,那个铜像不知挨过多少武师们的拳脚和小姐们的唾沫。

从1969年开始,“邵氏”出现衰微的迹象,旗下艺员纷纷跳槽,人才接二连三地流失。虽然像李翰祥、张彻这样的大导演走了又来,来了又走,但更多的人是走了再也不回头,比如大导演胡金铨、大明星王羽等。

“邵氏”留不住人,根本原因是“邵氏”的体制决定的。“邵氏”属于家族企业,实行的是封建式的家长化管理,邵逸夫是这个电影王国的“国王”,他的意见便是圣旨。无论他多么开明,都无法消除这种体制本身与生俱来的弊病。留不住人才的次要原因,是邵逸夫本人“数口太精”(算盘打得紧)。

有一次,“邵氏”剧组在外拍片,剧务签了一张采购单,要领20元钱去买100个生煎馒头,请邵逸夫批准。邵逸夫一看,不对,他清楚记得生煎馒头在片场饭堂只要一毛钱一个,采购写两毛钱一个,而且还要去尖沙咀买,来回还要用车,于是不批。其实这天片场饭堂的馒头师傅恰好因事请假一天,当天没有馒头卖。

还有一次,岳枫执导一部电影,让编剧组的许国做副导演。由于许国当时是编剧,戏拍完后,制片部照例开了一张1000元的副导演酬劳单,呈请邵逸夫批准。他眉头连皱数下,然后用铅笔写了一行小字:“请与许国交涉。”制片部的董千里找到许国说:“老板是叫你下厂去了解一些拍片情况,不是叫你去做副导演,所以老板希望你打个折扣,收800元算了。”许国一听火起,就把酬劳单撕掉了,边撕边叫:“邵老板多了1000元,也富不了多少;我少了1000元,也穷不了多少!”

还有一个故事,可以看出邵逸夫数口有多精。

那是程刚执导影片《神刀》。据说程刚是向邹文怀举报李翰祥密谋背叛“邵氏”的人。之后他获得邵逸夫的重用,将他提升为导演开拍《神刀》。该片在市场上卖到97万港元即奉命收场。程刚为此央求邵逸夫多映一天,让他也过一过“百万导演”的瘾,但是遭到拒绝。

外人可能对此弄不明白,多赚钱难道邵逸夫也不同意吗?其实错了。程刚如果成为“百万导演”,薪水就要加到“百万导演”的同一水平,虽然票房增加3万,程刚的薪水未必增加3万,但他不能让手下人轻易得意,为此他宁肯少一点票房收入。

关于邵逸夫数口太精的事例简直不胜枚举,他的这些做法,最终导致了人心涣散,“众叛亲离”。

邹文怀一直被认为是邵逸夫的心腹红人,外界甚至讥讽他与邵逸夫长期以来“狼狈为奸”。的确,邵逸夫与邹文怀曾经互相倚重,共同创造了邵氏公司的数度辉煌。邹文怀被邵逸夫授予极大的权力,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位置。

但是,自从1969年,一个名叫方逸华的女人进入“邵氏”之后,邹文怀的权力和地位受到了严重挑战。他认为“邵氏”再也不是自己待的地方,于是拉拢一帮朋友,竖起一杆大旗,创立了嘉禾影业公司,公开与“邵氏”分庭抗礼。

那么,方逸华这个女人凭什么威胁到邹文怀,她和邵逸夫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红颜知己1931年,方逸华生于上海,祖籍广东,英文名为MonaFonf。其母方文霞是30年代上海的“舞国红星”。方逸华随母亲姓,无人知道其父是何许人也。

40年代末,方逸华母女来到香港。母亲方文霞一度在中环“百乐门”伴舞。方逸华中学没毕业便辍学了。她特别喜好西洋音乐,爱唱英文歌曲,那时,她与外籍乐队接触较多,不久便到歌厅登台。

1950年,来自上海的歌星屈云云,首次赴新马登台,打开了“蕉风椰雨之乡”的财路之后,引起众歌女竞相仿效。那时几乎所有歌女都要到新马去淘金,方逸华也不例外。1952年,方逸华在新加坡认识了邵逸夫。

邵逸夫似乎也是个歌迷,至少他被方逸华的歌声迷住了。

当时的新加坡还是个相当保守的社会,当地一些富商的太太们,对来自香港的歌女深恶痛绝,但又奈何不了自己丈夫对她们深深迷恋。但这些太太们也有办法解救陷入迷魂阵的丈夫,具体做法是,一旦怀疑丈夫与某歌女暗中往来,便向官方投诉,称某某歌女勾引她的丈夫。

由于那些富商基本都是伪君子,表面也站在捍卫妇女合法权益的官方立场上,使得官方乐于接受太太们的投拆,并将那些歌女列入“黑名单”,一经查实则驱逐出境,而且即使未能查实,对上过“黑名单”的歌女下次再申请入境,也决不批准。

据说,方逸华和她的几个好朋友,都曾一度被列入“黑名单”中。

从新加坡返港后,方逸华在湾仔巴拉莎舞厅演唱,后来,还去过美国一些城市的夜总会献唱。50年代中期,方逸华去过菲律宾献唱,并在马尼拉录制过唱片,其中有一首歌叫《Romatica》,颇受当地人士欢迎。50年代后期,方逸华和百代唱片公司(今日EMI的前身)签约,录制了不少中、英文歌曲,其中最流行的一支曲子是《花月佳期》。

1965年,歌星顾湄为“邵氏”主演电影《小云雀》,方逸华在该片中客串演出。顾湄是方逸华的好朋友,据说,顾湄能在“邵氏”影片中任女主角,就是方逸华向邵逸夫推荐的。

1969年,方逸华正式加盟“邵氏”,最初她没有参与制片工作,只是把公司采购物资的大权抓到手中。

那时,方逸华的左膀右臂是她在娱乐界的两位好朋友,一位是曾做过歌星,在无线电视台主持歌曲节目的詹小萍(现在是香港台文化节目的监制),另一位是当年百代唱片公司香港方面的负责人汪淑卫。方逸华进入“邵氏”时,即把她们二位拉进了帐下。不过,这两位女士在方逸华权势极盛之时,都先后悄然隐退,离开了“邵氏”。

方逸华和邵逸夫的关系密切到了何种地步,只需举两个例子便足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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