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热切又激烈地在我的耳边说着我想听的话。
因为,在以前都是我跟着别人的脚步在背后,拼命地追赶却也跟不上。
“好吧,我暂时改口了。”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回答。
只是看着同手同脚离开的季宴礼,心里觉得开心。
之前在外国,外国的朋友告诉我:“觉得开心就去做,不开心的事情就不去想。”
“这样,你会觉得幸福。”
我现在这样,好像也挺开心的。
是不是说明,我的做法是对的呢?
这一夜,我睡的格外的安稳。
我和季宴礼在一起包括结婚都特别特别的快。
在外国,这是邂逅。
在国内,就像是相亲,看对眼了就结。
其实更多的是,季宴礼说他年纪大了。
我倒是不信,因为想和他结婚的,确实天天都有。
很多时候,他的身后都跟着不少小迷妹呢。
至于我们在一起的契机,那就更随便了。
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没有生死相依的情感。
不如说是感情到了,自然而然地就成了。
我不排斥他。
他也刚好喜欢我,我独孤了这么多年的人生,有了一个陪伴。
我忽然间不想舍弃了。
我花了一晚上想清楚。
爱就allin,不爱就不爱。
爱情很简单啊。
至少我现在是这样想的。
我和季宴礼的爱情故事从头到尾叙述起来都不过两页纸而已。
我却觉得比过去足足用书来勾画的感情要珍贵的多。
想到这里,我冲着学员淡淡一笑:“可能是缘分吧。”
是的,我和他之间,就是缘分二字牵扯在一起的。
爱情的最初,真的只是触动。
或者一个画面,或者是一个声音。
这种感觉如果能说的清,上帝就不会用肋骨这个故事来搪塞世人,形容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