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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2页)

为了儿子的前途,向红梅当然选择让儿子回上海念书。

本来向红梅应该在他儿子小学升初中的时候就把他的户口迁回来。但是当妈的毕竟舍不得那么小的孩子离开母亲,又怕他不习惯上海的生活,一年拖一年的,一直拖到现在。

如今龙靖开学已经是初二的学生了,要是户口和学籍再不迁回来,就无法参加来年的上海中考。

八九十年代,大批知青子女回沪,这群从黑龙江、云南、江西、安徽返程的孩子们就像是一群群小鸟,往他们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家中投奔。

然而这波回沪热潮不巧正好赶上了上海九十年代的拆迁大潮和下岗大潮,家里多一个户口就意味着拆迁的时候有人要多分一份房产和拆迁款。

而根据上海这边的户籍政策,派出所得到必须户口本上所有人的同意确认,才能为知青子女办理落户。

就这一条,不知道让多少上海家庭闹得分崩离析,兄弟成仇,姐妹反目。

好在向前进家没有这种问题,他们两姐弟从小感情就比别人好。

不过即便如此,想要迁户口,那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向帅有种不祥的预感,总觉得因为这户口的问题,向家会闹出一场大事。

作者有话要说:

我感觉,可以再写死一个人

第074章很不咋地

说起龙靖,向帅记得他这个大表哥的读书成绩一向不好。虽然在上海参加高考,但也只念了一个高职,学得专业倒是不错,是当年最热门的计算机。

只是他对计算机的热爱仅限于打游戏,念到一半就不干了,吵着要退学去打工。

家里当年为此大闹了一场,向红梅以死相逼,大表哥才打消了这个念头。不过即便如此,他前脚一拿到毕业证书,后脚就拎着他的吉他去西藏流浪,这一浪就浪了年。

在向帅小时候的记忆里,他这个大表哥就像是一阵风似得,来去无踪。又或者说他是一只无脚鸟,永远不会在一个地方待太久,也不会为了某人而停留,哪怕是最亲的亲人。

早年里龙靖打扮得像是野人,一头长发披肩,穿着牛仔衣牛仔裤,嘴唇下面蓄着胡子,喜欢半夜坐在阳台唱歌。

“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成年后的龙靖长得不亚于《流星花园》里帅气的道明寺,一双黝黑的眼睛里写满了迷离和忧郁,不知道迷倒多少女生。只要表哥一出现在橘中里,回回都有不同的姑娘跟着跑过来,为了他争风吃醋,寻死觅活。

向红梅日夜操心,既怕他哪天死在外头无人知晓,又怕突然冒出个大肚子的女人,说怀的是他儿子的种。

“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的。好了,做完作业了,我也要回家了。”

乐天说着,收拾起书包。

突然,他双眼放空,肩膀前后摇动了两下,接着整个人失去平衡,面孔朝下,向前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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