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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2页)

她长得很漂亮,学习也很出色,谁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看上了他这样的“小混混”,而且愿意长久地一起走过一生。侯超说,他自己也不明白,可是他说自己曾经给过她一个承诺,就是“幸福”两个字。

上学的时候没有钱,北方的娱乐活动也是十分贫乏,可是他一直记得那个下雪的冬天,两个穷学生一起手拉手去东四的工人俱乐部看电影…那是他们在一起以来看的唯一的一场电影。

后来她上了大学,他却选择了下海经商。那时的他知道没有钱的痛苦,比如买不了她想要的一切,所以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挣到很多钱,起码能给彼此换取更多快乐。虽然,彼时的他,对“快乐”的定义还相当模糊。

很多年后,他也已经富起来,至少能给她买得起一枚漂亮的钻戒。更让他惊喜的是她还没有变,依然如以前一样单纯痴情。甚至,没有嫌弃他的低学历。

为着她小时候最喜欢的味道,为着她依然留恋的校园生活,他在北京交通大学附近开了家番茄火锅店。锅底就是老北京的那种装在玻璃瓶子里的番茄。火锅店没怎么装修,用的都是简陋的小桌子和塑料椅子。空间也很小,四个人坐在一起,都觉得紧凑。他那时在意的,是味道要好。

从开张的第一天起,这家火锅店竟然成了女孩子们趋之若鹜的地方,夜夜爆满。经营餐厅是辛苦活,他*忙得透不过气来,她也陪伴着他投入其中。回忆起来,他说,那时亦可以算是最幸福的时光吧。

火锅店上了轨道后,两人雇了店长,自己渐渐退到幕后,日子也清闲起来。

本来以为清闲下来,可以多在一起亲热,奇怪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反而越来越少了。闲不住的她去一家公司发挥自己的才艺,他却每天不是在家睡觉,就是出去喝酒抽烟。

有一天,他的一个哥们儿要向女朋友求婚,来咨询他选什么餐厅好。哥们儿的女朋友一直喜欢这里的番茄火锅。于是当哥们儿问他北京哪家餐厅上档次,够气派够浪漫时,他却要他来这里求婚。

就在这空间紧凑,装修简陋的地方?

那时所有其他朋友都劝那哥们儿应该选择家体面的餐厅,最起码是什么自助餐,或者是东西不一定很好吃,但气氛和情调很到位的西餐厅。可是那哥们儿很快明白了侯哥的意思,把求婚安排在了这里。

一进门,还没点菜,哥们儿的女朋友突然变得很愤怒,站起来拂袖而去。哥们儿上去拉住她,她却眼泪下来了,她说:“我跟了你这么多年,好容易走到今天,你竟然在这种地方向我求婚?你不知道别的女孩子的男朋友,都带她们去哪里吗?你是没有钱,还是我只配得上这种地方?”

哥们儿气喘吁吁地喊:“你不是一直喜欢这里的番茄味吗?这也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东西!这难道比不上那些专门骗冤大头的贵饭店吗?”

后来,他俩还是分手了。他揽着哥们儿,没有说话。哥们儿却开了口:“也好,这样的女人,将来也过不下去,就是可惜了我专门给她买的八分钻戒。”

回家和她说起这件事,她说“你们男人就是不能理解女人内心的那点儿小虚荣”,并建议他翻修一下火锅店,弄得上点儿档次和情调。她的意思是…既然是女孩们爱来的店,就应该弄出点儿女孩子喜欢的花样。

他想了很久,最后决定保留老店的风格,却拿出一笔资金让她去北京市区东边的新源西里开新店,随便她怎么折腾装修。他说:女人永远只迷恋最华丽的表面。如果还有人要求婚,就去我老婆搞的那家店,肯定只有成功没有失败。

新店开张的那天,他去了。纱幔轻飘、浪漫包间、原木桌椅……这些在他看来就是一个个普通的噱头。可是当他看见收银台附近分别摆放着一盒大白兔奶糖和一盒话梅糖,边上还系着两个人小时候的红领巾和小时候一起玩过的羊拐时,眼睛突然就红了。学生时代的那些回忆和初恋年华的那些情绪,在那一瞬间统统被打开,被放纵。

他想起自己曾经被人问过这样的问题:既然钱可以带来快乐,那么到底是该选择感情还是选择钱呢?其实这个问题不用想了,我们总是更容易被那些自己还不拥有的东西打动,比如,现在没钱的时候,我们就觉得有钱很愉快,可等到你有了钱,发现买LV就像买白菜,买Prada就像买块抹布的时候,你才会觉得只有感情才能带给你真正的感动。

他说,那一刻他才敢确定,那些小时候的味道从不曾远离,就像他和她的爱情。

………【第二十章 雾之歌】………

“如果你和一个你不认识却聊了很久的人,突然失去了联系,你会怎么想……”

深夜里,采薇的手机突然响了,她朦胧的提了提疲乏的双眼,懒懒的伸出手拿了手机,看了看,又沉沉地睡去。

采薇和萧云起是同学。同窗三年,他们谁也没有引起谁的注意,只不过是见了面大家点头打声招呼,然后彼此擦肩而过,谁也不会记得彼此的擦肩。

三年的时间里,萧云起结识了另一位女孩,很快他们的恋情就被公开,甚至还得到学校的警告,但是这些变故并没有影响他们的恋情。他们为着自己的幸福同学校做出了斗争,迫使家长也只好出面同意他们的交往,前提是不能影响学习。没过多久,他们出双入对的身影在学校的各个角落穿梭,所有的人,包括老师都已经默认了他们的关系,只不过老师碍与身份不愿承认。

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的,在你不经意间,就突然悄悄溜走。到毕业的时候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过了三个年头了。毕业后,采薇除了与几个要好的同学保持联系外,其他的也就失去了联络。大家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有的选择继续升造,有的则选择适应社会,找工作。一个城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大街上每天都是人来人往的,但是真正碰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也不是很容易。

“哎,采薇啊,好久不见了啊。”有时候就这么巧,在擦肩而过的时候,一转头,原来是认识的。

“呀,是萧云起啊。一年没见面了吧,还真的很巧啊。最近都在忙些什么啊?”老同学不期而遇,总是不免会说些客气的寒暄话。

“哦,就这样子啦。哎,我买了手机了啊,有空的话就联系啊。”

“好啊,你把号码给我吧,改天请我吃饭,不成问题的,哈哈。”

“行,老同学嘛,没问题。”萧云起抄好了号码,便递给了采薇,采薇也就顺手往包里一放,便点头匆匆离去。像三年的同窗生涯一样,谁也没有把这次的相遇放在心上。

又过了一年,采薇终于买了一部手机。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对新事物特别的有新鲜感,而采薇就是这种人。她拿着新手机把完个不停,拿着那个说明书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就连吃饭的时间也都花在说明书上。终于她完全可以脱离说明书,可以自由的*作手机了。

采薇她并不是一个很淑女形的女孩,有时候她很喜欢恶作剧。当她摸透了所有的流程后,她就在打如何捉弄人的算盘。

她拿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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