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着主流话语权的白人,还是没有把他们当人。
当然了,脑子明显不如四肢好用的黑人,暂时也领会不到这一点。
甚至,就算是他们领悟到了这一点,也没有办法做出什么反抗。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并不拥有白人所拥有的东西。
粗看下去是武器,但是仔细寻思,却是名为现代化的东西。
毕竟,他们在被贩卖到美洲之前,许多人还生活在部落里。
而他们之所以成为奴隶,也是因为他们所在的部落,输掉了部落战争,被敌对的部落俘虏售卖。
甚至,在非洲甚至有一群白人,就专门以挑动黑人部落的冲突为生。
因为,只有这样,才有源源不断地黑人奴隶。
而对于这个时代,稍微有些理想的医生来说。
能对活人进行不用在乎太多的开刀,简直就是上帝的恩赐。
他们到了北方与南方交界的,举起了画着等长等宽红色十字架的旗帜,就开始了他们救死扶伤的旅程。
不过,最开始的时候,种植园主们都不和这些红十字的成员接触。
但是,渐渐地他们了解到红十字会到底是干什么的了。
他们就将一些濒临死亡的奴隶,死马当活马医的送了过来。
缺乏足够多现代探查技术的医生们,自然没有太好的办法,对于这些人进行确诊。
但是,他们也一点都不害怕。
该开刀的地方就开刀,该切开的地方就切开。
虽然,绝大部分进去的黑人奴隶,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但,还是有少数的黑人奴隶,躺着进去,站着出来了。
而在这样的一个构成中,像是屠宰场一样手术室里的医生们,也获得了更多的经验。
不过,人体是一个过于复杂的结构。
哪怕活体解剖了这么多人,他们在大多数的病症上,依旧还只是懵懵懂懂。
而这一切的资料,又都汇集到了道格那里。
道格看着现代医学的逐步进步,觉得放心了一些。
至少,他们在经过了一些锻炼,自己感冒就不用太害怕了吧。
虽然说,感冒这种病症,理论上来说治了七天好,不治一周好。
但是,如果一周没有好,大量的并发症,足以在这个年代,置一个人于死地。
道格觉得自己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他在针对红十字组织的新命令中。
就命令他们注意手术室的卫生,手术刀具不能生锈,止血纱布煮沸之后才能重复使用,注意大量使用酒精进行消毒。
不过,在实行初期,虽然使用了酒精,但却是工业酒精。
让大量的患者甲醇中毒,失去了光明。
而在这之后,过了不短的时间,才替换为价格更贵,由纯粮食酿造的乙醇酒精。
当然了,无论用什么,这个红十字组织,都是纯粹消耗钱的组织。
甚至,还是一个烧钱的大户。
甚至,那些将自己奴隶送来的种植园主,都有些不理解扬基佬们是不是疯了?
居然这样撒钱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