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样子是不大好看,但跑得快!”许渊在旁边解释。kenyuedu
许尽欢在走远之后仍情不自禁回头,好奇的看着这些怪模怪样的狗。她觉得诧异,因为这些狗一个个腿高腰细,头尖耳长,模样说不上丑,但也绝不漂亮,简直堪称怪异,宛如一群非洲难民。
一位富有而悠闲的中年男人牵着他的四条猎犬漫步而过,面对迎面而来的东方少女,四条原本昂首阔步的狗狗纷纷情不自禁的夹起尾巴,小声的呜咽着聚成一团,并用湿漉漉的眼睛灼热而又谦卑的向她凝视,目送她里去。
年轻的学生们或骑车或跑步,明明是寒冷的深秋,却一个个穿的极少,毫不介意的光着膀子亮着腿。不免叫来自异国的少女怀疑,这群西方人的身体构造是不是和东方人完全不同。
早上八点多,纽约大多数人还躺在床上起不来,起来的也不得不忙着梳洗振奋精神。只有极少数悠闲的市民,能在这样的清晨到公园里来溜一圈。
幸而从这里到中央公园只有几分钟的路程,她裹紧外套,板着脸,两条腿迈的飞起,走得铿锵有力。终于在彻底被城市喧嚣吞没之前,投入了那座人造森林的怀抱。
她苍老娇弱的灵魂立刻呻吟起来,脸色也再次变得苍白。
直到半小时后,她在许渊的带领下走出圣莫瑞斯酒店的大门,那一瞬间又被纽约的繁华狠狠撞了一下腰。
这让她产生了错觉,几乎以为自己来到的是一座恬静的乡村,而不是正位于世界上最繁忙最嘈杂的城市。
从松软的被褥间坐起,渐渐地窗外的风景变成了绚烂的红叶,斑驳的青草,还有蜿蜒的公园大道。
倒映在窗户上的首先是一大片蔚蓝的天空,每一朵云彩都镶着薄薄的金边,预示着今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进公园,点亮枝头晶莹的露珠时,许尽欢也在圣莫瑞斯酒店的豪华套房里睁开了她的双眼。
再挑剔的旅人见到这位多姿多彩的美女,也会为她绚烂多变生机勃勃的美貌而折服。
在这片灰扑扑的水泥丛林里,她犹如一块变化多端的宝石。春天是滴翠祖母绿,夏天是流光的彩钻,秋天是金黄的湖泊,而到了冬天她又变成晶莹的水晶。
纽约中央公园的美大概就在于她是一座被钢筋水泥构筑而成的摩天大楼团团包围着的一座城市公园。
第三十三章内丹
许渊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抓住
“小叔,过来!”
她也听到了,看到了,收回要迈出的脚,扭头观察的同时对他伸出手。
“欢欢!”他扭头,看向许尽欢。
他们被什么东西包围了!
似乎,就在他们周围,而且数量还很多!
悉悉索索的声音再次袭来,这一次更明显,更大声,也更近!
是一开始看到过的野猫野狗吗?
“什么东西?”立刻回头,眼角的余光好像看到有什么东西从背后跑过,速度还挺快。
“不……”他伸手想要阻拦,刚张开嘴就听到背后传来嗖的一声。
但显然许尽欢是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焦急和不安,歪着脑袋把那年轻人打量一番之后,竟然冒冒失失的抬起脚准备靠近。
他心急如焚,可又不敢拉扯她,也不敢大声说话,生怕任何一点不谨慎的动作和言语,都会刺激到路灯下这头穷途末路的困兽。
这一定就是中国城的黑帮吧!这种人,这种事,他们这些外来游客千万不能沾上!
这怎么安静的了!大半夜的,黑漆漆的巷子里,躺着一个受伤的男人,手里还有一把枪!
许尽欢抬起手,示意他安静。
“啊!他有枪!欢欢!”许渊立刻被吓到。
仰着头,苍白的脸上,细长的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许尽欢。右手持枪,黑漆漆的枪口平静的对着她,没有丝毫动摇和颤抖。
这人一动不动的瘫坐着,左手捂着腰腹的位置,手掌下的外套是深色的,看不出是否染血只是灯光照射下略显湿润。
那是个年轻的亚洲男性,一头长发,背靠着灯杆,瘫坐在地上,两条腿无力的叉着。年轻男子有一张苍白的脸,五官略显平板,细长的眉,细长的眼,单薄的唇,唯有鼻梁显得高挺,为这张平淡的面孔增添一抹亮色。
无瑕多想这其中的蹊跷,他低头,把目光落在路灯下倒地的伤员。
可为什么在三米外就看不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