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唉……”他叹了口气;“好吧,那我告诉你,只是你以后见到你父亲千万别跟他说。”
“好!我肯定不说。”我满口答应着。
“那是他在美洲的第三年……”蒙塔卡姆侯爵向我娓娓道来布里萨侯爵的过去。
“……我们的军队雇用了大量的印第安人,他们主要负责一些侦察活动和辅助战斗。一个名字叫红鹿的印第安战士和布里萨十分要好,甚至还按照印第安的习俗结成了兄弟。布里萨经常和他去部落里参加一些野蛮人的祭祀仪式,这一点让军方的某些人很是反感,但因为他屡立战功,又都拿他没办法。
“他俩同生入死,完成了许多危险的任务。大家都觉得他俩是卡斯托尔和波吕丢克斯,但我却觉得他俩的友情胜似阿喀琉斯和帕特罗克罗斯,然而英雄们的悲剧却也在他俩身上重演。一次,我派红鹿带着一个侦察连去,去侦查英军的动向。几天后,一个印第安雇佣兵逃了回来,告诉我们他们遭到了英军的袭击,全军覆没。
“你父亲一言未发,一人走进了帐篷,大家都以为他悲痛欲绝,躲在帐中独自哀伤。谁知第二天拔营撤退时却寻不见他的踪影。一连几天,谁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我很了解他的为人,已经猜测到了他的行动,但出于大局,我不能再派人去找他,只得全军撤回。
“两个多月后的一个清晨,全军被厚重的雾气锁住,士兵们都呆在营中待命。就在这时,一个士兵报道我的帐中跟我说:布里萨少校回来了!我也是一惊,连忙奔到帐外。帐外聚满了士兵。而你的父亲,布里萨少校骑着一匹光背战马出现在了营中。他浑身血污,几乎看不出人样。原来果不出我所料,他孤身一人深入敌区为红鹿报仇,谁知却被英国人抓获,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最后才逃了出来。并按印第安人的习俗带回了红鹿的心脏,还割了十个英国佬的头皮。
“我们问他详细的经过,他拒不回答,好几天避在帐中不见任何人,大家只能听到他在帐中的火边,用印第安语喃喃念着,好像在作着什么祭祀。
“他的事情很快在全军传开,有人说他英勇,也有人说他野蛮。很不幸,当时的司令官认为他是后者,他说布里萨少校的行为绝不是一个受过教育的法兰西军官所为,他的行为跟野蛮印第安人一样,冷酷血腥,毫无人性。因此以违犯军令为由,将你父亲送上了军事法庭。判决结果是亵渎天主教,擅自离营。
“不过,多亏军中的老战友们多方声援,才将他以轻罪—革除军职,遣送回国发落。这就是你的父亲,我的好朋友布里萨侯爵在美洲的最后经历……”
蒙特卡姆侯爵说完叹了口气:“他可真是个好军人,只可惜他太特立独行,太固执了……”
我惊得好半天没说出话来,没想到侯爵竟有这样可怕的经历。
蒙特卡姆侯爵的话就像一根线,将过去所有令我疑惑不解的事如珠子串起来。我彻底明白他的那些可怕的收藏品的来历,也明白了他为何回国后性情大变,更明白他残忍冷酷的性格是怎样形成。他所遭受到的变故,就算不能彻底改变他的为人,也足以对他以后的人生道路造成巨大的影响。
布里萨侯爵绝对是个彻头彻尾的野蛮人,是个人类进化途中的异类,他拥有强健的肉体和发达的头脑,但他的心智却仍停留在野兽时代,无论多强大的理性也只能成为这种人满足欲望的工具。
他的野性只是由于从小浸淫于发达的人类文明中不得显露,但是只要遇到合适的土壤,就如雨后的野草般疯狂成长,很快就占据了他的全部灵魂。
我不得不承认,他野狼般的贵族本性实在是太适于在这片蛮荒的土地了。但因为那变故,又不得不再一次收齐早已锋利的牙齿和爪子,将自己囚入文明中。这种扭曲的生活足以使他疯狂,他强悍的生命无处发泄,只得像任何一个不负责任且不道德的人一样,在赌博、嫖妓、虐待他人中找到自己灵魂中渐渐逝去的野性。
他渴望留住它,就像留住自己的灵魂。他是懦弱的,只能孩子般臣服于自己的欲望,但他又是自由的,只因为他有这一颗不羁强悍且没有任何道德内涵的灵魂。
知道侯爵的过往之后,我不禁开始担心起吕西安。这片荒凉的土地,像一块吸力强劲的磁铁,对布里萨家族的人有着某种不可抗拒的可怕吸引力。在这里侯爵的野性被激发了,吕西安又会怎样?他会重复走上他父亲的道路吗?
我隐隐地感觉吕西安已经有所变化,不再是我在索梅恩遇到的那个羞涩青年了。蒙特卡姆侯爵说得没错,他确实走火入魔了,对信仰的偏执完全超出了一个教徒该有的正常程度。
卡斯托尔和波吕丢克斯:双子星,特洛伊战争的祸根海伦的兄弟。
阿喀琉斯和帕特罗克罗斯: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忠于自己的朋友,当帕特洛克罗斯被赫克托耳杀死时,他痛不欲生,决心为帕特洛克罗斯复仇,最后自己也死于战场。
分别
离1754年的圣诞节还有不到半个月。
这天蒙特卡姆侯爵回来得很晚。进门后,他将身上那件发旧的军大衣往沙发上一扔,神情严肃地意示我随他去书房。
“欧叶妮,我的乖女儿,战争就要爆发了。”他把书房门关好,尚未转过身就开口对我道。
我一怔。“战争?我们要和谁打?”在我的意识里,战争应该发生在遥远的欧洲大陆,还记得去年跟随科萨诺伯爵去维也纳,他说起过法奥结盟,马上就要开启新的战争的事情,没想到远在美洲的法国人也得参与这场战争。
“英国人,他们就在我们脚下这片土地上准备正式宣战了。”侯爵走到桌边,在一个玻璃杯里注满酒,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