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当家的,快看,那个郎君好俊俏啊,甚是衬您。嘻嘻,他一看就很好生养啊。”
“嘿嘿,大当家的,要不把他掳回去当您的压寨夫君把,咱们龙虎山也该热闹热闹了。”
“那小白脸细皮嫩肉的,看着就很好欺负,大当家你可要怜香惜玉啊。”
……
湖畔边,龙虎山一行人穿着寻常百姓的衣裳,对着不远处作画的书生评头论足。
盛清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眼睛黏在了那书生身上。
都说江南美人多,眼下看来,美男也多。
这一趟江南,还真没白来。
她甚是喜欢。
但掳回龙虎山就算了。
如此白净的书生,一看就是个身娇体贵,吃不得苦的主。
要是掳回龙虎山,不好养。
她先玩玩。
等玩腻了再换一个。
还不用浪费龙虎山的粮食。
哗啦——
说话间,一阵风吹过,不远处书生的宣纸吹落进湖里。
“你们都玩去吧,不用管我。”
吐掉狗尾巴草,盛常欢整理了一番衣裳。
她要去美人救英雄了!
桀桀桀!
扑通——
正当姜伯庸着急用竹竿打捞宣纸时,只听到一声响。
等姜伯庸反应过来时,浑身湿漉漉的盛清和抱着一堆湿透的宣纸钻出湖面。
“公子,你的纸。”
“可惜都湿了。”
盛清和不着急上岸。
只是抱着宣纸在湖中,眨着湿漉漉的眼睛看向姜伯庸。
刷——
姜伯庸的脸瞬间滚烫。
好一朵出水芙蓉。
“姑娘,多,多谢了。”
姜伯庸磕磕巴巴,有些不敢去看人。
“公子,我腿有些软,你能拉我一把吗?”
盛清和身子还泡在湖水中,可怜兮兮。
姜伯庸懊恼拍了拍自已的脑子。
红着脸,伸出手,把人拉了上来。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