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落下之后,那店伙计立即回头朝着身边的一个黑衣壮汉耳语了几句,说完那店伙计便跑走了,剩下的六个壮汉则是将林小桢他们团团围住。
好像今天不闹个誓死不休,他们是不会让开的。
林小桢看向秦净之小声的说出了自己的疑惑:“我怎么觉得那个店伙计很笃定,好像就是我们拿的金步摇?”
秦净之侧目看了一眼她,薄唇微动:“你觉得那伙计是在栽赃陷害?”
林小桢点了点头,不然的话,那个店伙计为何一口咬定,都不怕闹去官府的。
要知道,报假案的话,会受到二十杀威棒的责罚的。
秦净之看了一眼身边的几个人,沉声说道:“那伙计应该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而且我也能打包票,咱们这里这么多人,绝对不会有人偷那个金步摇!”
不是秦净之太过自信,而是因为他们是不会对金步摇感兴趣的。
朱翊是瞧不上金步摇,其余几个人都是对金步摇想都不敢想的人,怎么可能还会偷拿了那么贵重的东西,就算偷了都无福消受。
所以,一定不是他们拿的。
至于栽赃陷害,那么短暂的时间,那个店伙计应该也不能下手。
几个人被围堵着,不一会宽敞的中街大道就变得拥挤,停滞的路人一个个都围上前来瞧热闹,现下不仅仅是金珠坊的几个壮汉围住了他们,还有里三圈外三圈的路人们。
不少人指指点点的话语,听上去格外的刺耳。
秦明风走上前小声问道:“二哥,二嫂,现在怎么办啊,咱们不会就在这里这么耗费时间等着吧?”
秦净之安抚一句:“没事,等着便等着了,县衙的张大人是个明事理的清官,他来的话,自会定夺谁对谁错!”
秦明风点了点头,却还是忍不住吐槽:“这个金珠坊的人,穷疯掉了吧,谁会偷拿他们店里的金步摇啊,真是耽误时间!”
周围指指点点议论的人越来越多,不一会,金珠坊的店伙计便领着两个衙差回来了。
他一脸愤怒的指着林小桢他们喊道:“官爷,就是他们,偷了我们店里的金步摇!”
跟着店伙计回来的两个衙差上次在北屯村见过林小桢和秦净之,当走近瞧清楚他们的时候,两个人都很意外。
“林姑娘,怎么是你们?”
因为林小桢验尸,在仵作那留下个好名声,几个衙差也都对林小桢有好感。
毕竟像她这么勇于破案的妇人,放眼滁州城都是少见的。
林小桢瞧着两个眼熟的衙差,虽然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却礼貌的微微一笑:“二位衙差小哥好,我们一家人今日来赶集,正好在金珠坊买点首饰,没想到却被金珠坊的人当做贼人了!”
那金珠坊的店伙计微微一愣,看向那两个衙差:“官爷,你们认识?”
其中一个衙差瞅着那店伙计问道:“你刚才报案说的就是他们偷了你们金珠坊的金步摇?”
店伙计猛地点头:“对,就是他们,我们店里今日还没接待顾客,他们来了一帮子人买了一点东西后,刚离开店里,我就发现给他们拿着观赏的那个金步摇不见了,这才出来叫人拦住了他们,然后报了官!”
问话的衙差微拧眉梢,眯着眸子打量了一眼那店伙计,沉声问道:“你可知道,若是查出他们没有拿金步摇,你要面临什么?”
店伙计有些心虚的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珠,道:“知道,报假案要杖责二十杀威棒的!”
“哼,你知道就好!”问话的衙差说完之后,又看向了林小桢他们,说道:“林姑娘,既然金珠坊的伙计已经指认了你们,还烦请配合一下,我们搜身检查!”
林小桢闻言,反问一句:“衙差小哥,若是我们身上没有那金步摇,这店伙计仅仅只需要杖责二十杀威棒吗?”
衙差一愣,旋即点头:“是的,按照律例是这样的,怎么了?”
林小桢眯了眯漆黑的眸子,盯着那店伙计,又问了一句:“若是这伙计自己监守自盗,然后诬陷我们,下场又会如何呢?”
衙差斜睨了一眼店伙计后,看向林小桢回答:“那按照《天辰律法》则以偷盗罪同论处刑,然后诬告他人之罪,额外杖责三十杀威棒!”
林小桢点了点头,目光笃定的扫了一眼已经开始有些心虚的店伙计,看向了那两个衙差道:“那衙差小哥,你们请搜身吧!”
————作者的话:这本书是我自己写出来的心血,纯属架空虚构,所以有读者针对里面的用词描述而大放厥词,我只想说,你可以不喜欢,可以不看,不支持,但是不要看完之后又来喷不好行吗?觉得不满意,自己去写自己觉得满意的小说,毕竟众口难调,作者就是个纯粹的小写手,很在乎自己写的书,很在乎读者们的支持,而不是看完书还要喷一遍不好,然后还继续看,那不是自己打脸么,好吧,最后一句,纯属虚构的股市,不喜勿喷,请绕道,若支持给点正能量支持作者好吗?你们的支持就是我写作的动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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