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点,三房的人都去出发去胡家吃晚饭了,所以不会碰上。
李爱花看到胡林提着两个兔子进来,诧异的问:“闺女,你又捡到野味了?”
听到这奇怪的语气,胡林失笑,“对啊,运气真不错!”
“赶紧收拾出来吧,不过先别吃,等他们走了再吃。”
胡林把兔子放在案板上,去灶前烧火。
“那我先腌着?”
李爱花试探着说。
“行啊!”
胡林添了块柴,“你还会收拾兔子?”
“欸,以前弄过。”
她先头嫁的那家人喜欢吃野味。
“那我有口福了。”
“不过家里没香料,明天上山去看看能不能找齐全。”
“你还认识这些?”
这个消息倒是让胡林惊讶了。
怎么感觉李爱花颇有做美食家的潜质?
有一说一,她手艺是真不错。
若是真有这方面的潜质,倒是可以好好发展一下。
以后还可以出钱让她开个饭店,连锁店啥的玩玩。
“跟着学过些。”
托那家人的福,跟着上山去采过香料,勉强算是学了门手艺。
以往在大青山挖野菜的时候看见过几种香料,但胡家不会吃到这些,也就用不上。
“那你可以钻研一下,运气好的话,家里少不了会经常吃野味。”
胡林暗示。
李爱花听得懵懵懂懂,明白了字面意思。
毕竟她至今都认为是她闺女运气好。
她麻溜的把兔子皮剐了,处理干净内脏,用盐腌上。
“这皮毛留着吧,处理好,还能用来做鞋呐!”
李爱提议。
“你看着办,反正别被人发现就行。”
胡林给自己倒了碗凉白开来喝,视线忽然瞥见屋内房门半开着,顿时觉得有些奇怪。
平日里,这门都是虚掩着的,从没有过这种情况。
当即她放下碗,往屋子里去。
推开门,胡林看着屋子里的一片狼藉,咬紧了牙关,拳头死死的攥着,努力控制着自己想要杀人的冲动。
“现在天气热,这兔子肉也腌不了多久,时间久了会坏的。”
李爱花拿着兔子皮毛跟出来,担忧的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