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口的人,和王家裕有些关系!”我说了一句,坐到了他的身旁。
美美带着林莹进了屋子,自顾自的带着她参观了一下,俨然已经是女主人的身份了。
“王家裕!”我爸低声的了两句,忽然一
笑,“这王八蛋竟然还没死!”
“嗯?你和他有过交集?”我有些迟疑的看了他一眼,突然间想到了林辰。林辰当初就说过,之所以能够发达,靠的就是我爷爷。我爷爷还活着的时候,肯定没少帮助他,而且当初林焚影出生的时候,还是爷爷震住的场面。
我爸的目光望向了远处,有些追忆一般的说道:“当初的林辰,那可是风云人物啊……”
我看了一眼老爸,“那林叔叔呢?现在在哪?”
我爸看了我一眼,嗤笑了一声,“你林叔叔在村子里买了块地,已经盖好了房子,就在湖水边儿上,你都不知道么?”
我一阵的无语,您老人家都没有告诉我,您让我上哪知道去?要是知道了的话,我早就去拜访了。
我爸忽的一笑,“林辰这些年也受了一点折磨,能够消停下来也好!当年风头太盛,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啊!”
“林叔叔当年是做什么的?”我突然间的问了一句。
我爸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好像打开了话匣子,这才轻声的说:“当年你的林叔叔,那可是……”
这一番叙述下来,让我莫名的有些震惊。
当初的林辰,不过是个穷小子。那时候他刚刚从乡下来到县城,对县城几乎是一无所知。但是从小就没有父母,他的性格也照比一般的孩子要坚韧一些。
那个时候,都流行出来闯荡,所以林辰毅然的卖掉了家里的几间破房子,走了两天的时间,到了县城。
到了县城之后,林辰倒也算踏实,先是在一家饭馆找到了工作。那个时候的饭馆可不像现在的酒店饭馆,那个时候能够吃饱饭,随意给点工钱就不错了。所以一般人根本不屑一顾,但是林辰不同啊,林辰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什么样的苦头没有吃过?
在饭店踏实肯干,而且老板也特别中意。那老板家里有些权势,否则在那个年代,谁能够干起来饭店这种事情?
饭店的生意不错,没有两年的时间,就在县城里面扩张开了。
那个年代太黑暗,所以饭店的扩张,也是带着一些血腥的手段。
林辰为人机警,而且会来事儿,得到了老板很大的重视。
有一天,老板在临市读大学的女儿放假回来,恰好看到了林辰。两人年纪差不多,而林辰本身长的又出众,一下子就有了好感。
林辰也胆子大,当天晚上就约了饭店的小姐出来散步。
这小姐一开始不同意,但林辰也没有放弃。
在一次吃饭的时候,因为一个员工不小心,打翻了盘子,这小姐的裙子被沾上了污渍。林辰见机行事,便训斥了那员工。
这样一来,小姐的情绪也稳定了许多。
林辰就笑着说:“大小姐,我在乡下的时候和别人学会沾衣十八跌,这洗衣服的手法最是拿手,您把裙子换下来,我肯定给您洗的一干二净的!”
这大小姐愣了一下,噗嗤就笑了出来,“你要是洗的不干净,那该怎么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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