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这等战绩,在大夏与元蒙的交战史上从未有过。
彪悍凶狠的元蒙鞑子,从来就没把大夏士兵当人看。
在他们的眼里,大夏军队里的兵士,就是一只只会说话的两脚羊。
元蒙鞑子骑兵的铁蹄所到之处,大夏兵士无不血流成河,伏尸遍野的惨状令人不寒而栗。
此次来犯的,是企图进入军垦地抢劫牛羊和粮食的一队兵马。
按平时两军对垒的实力来对比,有效抗击这队兵马,北防军就得派出至少上千人的兵力才能与之对抗。
但令人不可置信的是,黄羊岘烽火台编制十人的烽燧兵,在什长高五为首的四人遇难后,余下的六人由奴籍兵卒叶十三带领下,创造出如此惊天动地的战果。
元蒙鞑子兵给大夏人心头留下的阴影,这一下就被叶十三的战绩所冲破。
这会让北防军轰动,更会使朝野震惊。
……
望着眼前被拉坏了的硬弓,粗糙的箭簇,弯曲不直,且长短不一的箭杆时,连叶十三都感到一阵后怕。
这他娘的什么垃圾装备?
再看看眼前的几把佩刀,无一不是锯齿样的烂铁条。
最能入眼的,却是几把劈柴砍树用的斧子。
要不是冬季缺少降雪的干燥,扬起的尘土造成了视线干扰的话,元蒙鞑子的骑兵也就不会被拦马刺折损一部分。
要不是尘土漫天下盲人瞎马乱闯,二三十人也就不会被这些破弓烂箭趁乱射死。
要不是这种乱象下,加上元蒙鞑子的骑兵本来轻敌,他再是武功高强,也不会如此容易地就砍死了七八十名来犯的敌人。
要知道,这些烽燧兵,连一匹像样的战马都没有。
更别说什么能骑善射了?
难怪什长高五,在元蒙鞑子来犯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逃跑。
天时,地利,勉强的人和都让他叶十三占了。
北防军的一名骁骑尉,在烽燧兵的一名百夫长的陪同下,查验过战场后,吃惊得立在马背上半天合不拢嘴。
“这些鞑子,是被你等所杀?”
征战多年的骁骑尉,望着满地的元蒙鞑子骑兵的尸体,不敢相信“眼见为实”
这四个字的含义。
“回大人话!”
不失机灵的马成,伸手整了整身上破烂不堪的革甲,单腿跪地,双手抱拳道:“敌袭发生,叶什长指挥有方,示警狼烟升起后,又率领步弓手在烽火台外围狙击……”
“就你们几个?”
骁骑尉手里马鞭一指站成一排的叶十三他们几个,又道:“元蒙鞑子的铁骑无坚不摧,所到之处血流成河,你们居然杀了他们这么多人?”
“军门此言差矣!”
叶十三傲然抬头,双手端着手中那把已经成了锯子的佩刀,上前两步立在骁骑尉的马前,铿锵说道:“元蒙鞑子,也是人生父母养的肉体凡胎,我大夏的兵刀,照样能砍下他们的脑袋。”
可不是吗?
叶十三捧着的那根已经成了锯齿的铁条上,还有人骨的残渣被卡在齿缝中抠不下来。
骁骑尉在马背上弯下身来,从叶十三手中接过那把已经废了的佩刀仔细翻看起来。
片刻后,骁骑尉抬起头来,重新把目光从马成他们背上箭囊里七长八短的箭杆上扫过,不禁唏嘘道:“有此神兵,我大夏何愁不兴?”
一旁陪伴的百夫长,望着满地的战绩,眼里尽是嫉妒,但心里又是一阵自豪。
这次烽燧兵一战成名,他这个百夫长也是脸上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