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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还说没有?”言芹喷着火。“你炸了薛先生的屋子也就算了,干么在他骂人时又感谢他对你的记恨?”这摆明了是在挑衅嘛!莫怪薛先生要暴跳如雷。

“他肯记住我一辈子是我的福气,我感谢他有什么不对?”是啦!袁青电就是这么变态。他异常地喜欢被“记住”,至于记忆的理由是恩、是情、是爱、还是恨,那就不在考虑的范围内了。

“他是‘恨’你一辈子……是‘恨”,不是’记住‘,什么叫’恨‘你知不知道?那跟’记住‘是不一样的……“吼到最后,言芹的声音都哑了。

但袁青电却只回了他一个无谓的耸肩。“总归一句话,他这辈子是忘不了我了,这也就够了。”

“主子”言芹咆哮。

好吵!袁青电皱眉,轻轻地推开他,几个起落,人已在几丈外。

“等一下!”言芹匆匆忙忙地追在他身后。

“你别走这么快呀,主子,我不会武功,天又快黑了,你不能把我一个人丢在这种荒郊野岭里,万一有野兽出没,我该怎么办?”

“匡云发会来接你的。”大异于言芹的跟枪,袁青电在崎岖的山道上走得如行云流水般从容,显示出一身不凡的武艺。

“两个时辰前你才将一整队的山贼丢给云发一个人处理,二、三十名大汉呢!都不知道他能不能应付得了、他怎还有闲暇上山来接我?”入山时,他们在山道口遇上了强盗拦路抢劫,袁青电因懒得动手,便将所有麻烦都扔给匡云发负责。若非言芹不信武,他还真想留下来帮忙匡云发击退山贼,可偏偏他是名文弱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方才上山也是一路“爬”上来的。天啊!货真价实地“爬”呀!现在气力早已用尽,实无能力再“爬”下去了,而袁青电又没良心地扔下他不管,难不成要他用“滚”的下山?

“匡云发惦着你,一定会想办法解决那些小毛贼,上山来接你的。”袁青电越走越快,不过眨眼时间,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主子……”言芹突然脚软一跌。“啊——”眼看着就真的要“滚”下山去,一只有力的手臂打斜横里伸出来接住了他。

“没事吧?”低沉的声音发自一名风尘仆仆的剑客口中;他满脸的汗,手中的长剑还答答地滴着鲜血,没空拭干,可见他赶上山的心情有多急。

“云发!”言芹松下一口气,却再也站不住脚了。

匡云发扶着他在山道边坐下。“那个混蛋又扔下你自个儿走了?”

言芹无力地摆着手。“主子就是这种脾气,唉,习惯就好。”话是这么说,但……真要习惯,命都去了半条。

“明知他混蛋,你又何苦为他卖命?”

言芹摇头。“俗话说:‘百元一用是书生。’瞧瞧我,大男人一个,却连段山路都无法走,可谓典型的无用书生了;而你,名震江湖的‘夺魂剑’,向来最看不起的就是如我这般的文弱书生,却又为何要跟着我、保护我?”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言芹,“夺魂剑”早就变成“死人剑”了。

“主子也是我的救命恩人。”言芹笑答。

匡云发严峻的脸庞上更加冰冷的像结了层霜。

唉,天老爷开的恶劣玩笑啊!教袁青电克死言芹、言芹克死匡云发,就不知这袁青电的克星落于何方?

匡云发暗自诅咒,但愿袁青电栽跟斗的那一天能尽早到来。

“自由的感觉真好。”袁青电快乐地吹着口哨,在山道上奔驰着赶往下一个目的地。

“落雁谷的什么东西?”脚步不停,他伸手探入怀中取出皇帝的密令观看。“机关师慕容痴……糟糕,底下的字糊了。”看不清楚下一个要找的人名,他有些无奈地挑了挑眉,又很快地抛下烦恼。“没关系啦!顶多就是找错人嘛,又不会死。”不在乎的笑容再度漾上唇角。

世人总有七情六欲、也难免执着,独袁青电例外,活了近三十年,他对任何事都有兴趣,却绝不超过三天。

因为有颗善变而贪恋自由的心,他奔放的脚步从不被任何的人事物给绊住,因此他抛弃言芹抛弃得非常习惯、也从未有过任何的良心不安。尽管这名副手已跟了他十年,从他偶然丢给他一根鸡腿起,虽然那根鸡腿还是沾到泥土、他不要吃的;但病倒于路旁、三日未进粒米的言芹却吃了,并从此认定他为救命恩人,秉着圣贤书所云“受人点滴、涌泉以报”地将自己整个儿的卖给了他,只为了一根鸡腿。唉!难怪好人多不长命。太蠢了嘛!

后来又碰到遭人暗算、中毒昏迷的匡云发,他本来是不想管啦!但言芹却扔下一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大道理,砸得他头昏;没办法,只得费些力气将人捡起来丢给言芹。

却想不到,入地府玩了七天七夜方重返阳世的匡云发仍是蠢蛋一枚,一清醒就缠着言芹要报恩,那就……由着他们去玩喽!

结果就变成这样——袁青电负责制造麻烦、言芹则专司解决问题,至于言芹处理不了的……那当然是第二位报恩者匡云发的责任了。

袁青电不在乎身边跟着谁,反正他想甩人的时候谁也黏不上来,他永远都像一片浮云,东飘西荡,闯过了五湖四海,却不留半丝痕迹。

但自己无法执着于任何事可不代表他希望这一生就如同镜花水月般,看似存在,实则根本是一场空。

因此他夺取别人的记忆、强占他人心头一块地,用别人的“永志不忘”来证明自己曾经存在过的事实。

看似不讲理,他却觉得是椿再划算不过的买卖;仅须使点儿小手段,便能教无数人记住他的存在,哪管那“记住”的理由是什么?只要不忘,他也就心满意足了。

“咦?”清亮的口哨声乍停,随着周道的景致逐渐变化,袁青电奔驰的脚步也趋于缓和。

初春的五月天,理应是万物复苏、百花争艳的好季节,偏此地却大不相同。难以想像这里离京城只有一天路程。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黄沙逼退了春神,换来沉重的窒碍感;这里的树木没有青翠的外衣,尽皆垂头丧气的像被抽离了生气,只余一根粗老的枝干苟延残喘着。

“好丑。”袁青电撇了撇嘴。要隐居也该找个山明水秀的桃源乡啊!比如不久前被他炸掉栖身处的薛先生,他那座烟凌山就美得像仙境。

不若这块鬼地方,鸟不生蛋、狗不拉屎,白痴才会在此结芦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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