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璧道:“很严重?”
“恩,”白苏把沈太君的身体慢慢放平,叹了口气,“她的年纪毕竟很大了。”
连城璧点点头:“万重山也受了伤,待会你去看看。”
白苏一愣:“也是鲁东四义干的?”
“还有别人,不过蒙着面,当时情况混乱,我没认出来。这一次,我们的人也有损失,”顿了顿,他继续道,“我到的时候,沈家已经烧起来了,沈太君以一敌四,场面很糟糕。”
以一敌四?白苏有些吃惊地看着沈老太君,顿时有些敬佩,一个女人,在这个年龄打群架,对手还是四个壮年男子,当真是很不易的。
彼时,沈璧君还在那个破庙中,与那个她眼中的怪人在一起。
那个怪人居然要她脱了鞋袜泡脚,在一个陌生人,尤其是陌生男人面前亮出自己的小腿和足,对一个淑女而言,无异于要她赤身果体。
但她又不得不照做,因为她被那个“可怕”的孩子伤到的脚,此时已经肿的像馒头,别说走路,连抬都抬不起来。
那个人拿药草煮水给她泡脚,毕竟是要救她。而且,泡在热乎乎的水中,她的脚确实没那么痛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看了那人一眼。这时,那人又抱了一堆柴火过来烧着,继续煮药,身子斜靠着门框,眼睛闭着,口中又轻轻哼起那首歌,神情闲适,似是完全忘了她的存在。
这个人对她很冷淡,说话总是恶声恶气的,常常不理她,也不愿意多看她一眼。
难道她很难看么?为什么她主动同他说话,他也是很不耐烦的样子?
沈璧君从未被人这样对待过,她忽然有些生气,也不知是对自己还是对这个怪人,她大声道:“我姓沈,你送我到大明湖畔的沈家庄去,我一定会命人重重酬谢你,绝不会让你失望!”
萧十一郎眼皮都没抬一下,淡淡道:“现在不能送你走。”
沈璧君失声道:“为什么?”
“因为这里是半山,因为这里没有马车能上来。”
“可是……我来的时候……”
“那是我抱你上来的。”
沈璧君的脸立刻变得绯红,一句话也说不出。
“把脚给我。”萧十一郎伸手就要去碰她泡在水中的那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