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是说操练无聊,而是京中的那帮虾兵蟹将,竟有不少都是贵族子弟安插进去的,一个个穿上戎装看着有模有样的,实际上都是些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公子哥。
若是罚了他们,立马就有后台出来护着。
卫铮虽然不惯着那帮公子哥,但也懒得同他们纠缠,这导致卫铮都不想待在军营里了。而且回京后,他都好久没有真刀实枪的练练手脚了。
这活,他接了。
“放心,顶多一个月,本将军定将那帮贼子一网打尽!”
萧呈鄞没说什么,也毫不担心卫铮会出事,因为上辈子那帮流寇是他灭的,而且灭的相当轻松。
比起雁门关外那帮训练有素身体强壮的蛮夷,这些不入流的匪寇不过是群乌合之众罢了!
朝廷之所以几次围攻不下,不是那帮流寇有多厉害,而是他们够狡猾,而且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多待,通常打劫完这里,又立马换了一个地方,属于四处流窜作案,因此每次等到官府收到命令集合士兵前去围剿时,那帮匪寇早已经逃之夭夭了。
萧呈鄞当时只用了半个月便将那帮流寇给歼灭了。
这回,他懒得再去打一次,所以便将任务交给了卫铮去做。
卫铮兴冲冲的去了。
临走前,孟姝又给他做了很多好吃的带路上吃。
卫铮觉得,他娘都没有这么好。
因为他娘不会做饭。
萧呈鄞美其名曰来帮他饯行,便看到孟姝亲手塞了一大包东西给卫铮,有卫铮的衣物,乃至鞋袜,也有各种干粮,以及精致的点心,还给他备了伤药以防万一。
卫铮出门时,甚至还温声细语的叮嘱他路上小心。
那模样,简直像极了体贴的小媳妇。
萧呈鄞骑坐在马背上,手中的缰绳被他死死攥紧,马儿像是受到惊吓般猛地抬起前蹄,发出一阵躁动的嘶鸣声。
孟姝这才注意到门口的萧呈鄞……
萧呈鄞此刻面色紧绷,眼神锐利如鹰,看向孟姝的眼神就像是锁视着自已的猎物一般,语气冷硬道:“出发!”
孟姝只一眼便快速的收回了目光,就连脸色也微微泛白起来,像是受到了惊吓的小兔子一般,然后对卫铮说了一句什么便转身离开了。
卫铮看了一眼孟姝,又看了一眼萧呈鄞,总感觉这两人像是哪里怪怪的?
于是,他骑上马背调侃道:“你怎么了?方才来时不是还好好的吗?突然这么凶巴巴的,看把我家小丫鬟都吓到了。”
萧呈鄞冷着脸不说话,但他忍不住好奇:“她方才同你说了什么?”
“还能是什么,无非就是一路小心平安归来呗!”
萧呈鄞的面色又沉了沉。
原来,这样的话,孟姝不止会对他说,也会对别人说。
可前世,他却误以为孟姝是关心他,才对他说的,也只会对他一人这么说。
“你到底怎么了?脸色黑的像陀炭似的。不会是吃味了吧?不对啊,不是你把人送给我的吗?你该不会是反悔了,想要回去吧?”
卫铮不想还回去,因为孟姝做的饭菜,实在太太太好吃了,而且性格又好又温柔还贴体。长得也好看,光是瞧着便赏心悦目。
萧呈鄞冷瞥了他一眼:“本王送出去的东西,断没有再要回去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