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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园>凤归云 (天朝女提刑,完结) > 第27部分(第1页)

第27部分(第1页)

所有的众人都已经召集齐全,我派了阿恒为他们一一拓印指纹和掌纹。这还是我第一次正式教导他痕迹学的知识,所以他也做得格外带劲。

按照每个人的记忆,所有昨夜在山上过夜之人都到齐了。那位岑夫子昨夜去了山下的酒楼与朋友把酒言欢,并未回来过夜。其他的众人——包括我们已经见到的张姓与王姓学生在内,先生和学生七人,以及更夫、帮厨、园丁等工作人员五人,除更夫外,其他的员工都住在书院距离梅林最远的跨院,子时之后,那跨院便上了锁,到不得前院。可疑之人,就落在了书院自己人身上。

“为何是我们书院中人?焉知不是从外面潜进来的盗匪?”被锁定成“嫌疑人选”,心里自然是有些怒气的。教“术数”的穆夫子拓完掌印,便一脸不愉地质问我。

“穆先生,贵院痛失学生,先生心中悲痛,在下亦能感同身受。只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在下不能轻忽。强梁潜入,亦不无可能,只是有几处在下想不通。其一,以尸身推断,觉安被杀已过子时,他为何会身在距寝房一里之遥的梅林?以常理推断,应是有人相邀。其二,若是强盗,北极书院正门,高墙大院,门禁森严,若非身怀绝技,如何进的来此地?可若身怀绝技,为何杀人者一击不中?若此贼不是从正门潜入,而是从后宅而入,为何不入后宅盗物,反至此梅林杀人?其三,觉安被伤吃痛,自然会叫嚷,然书斋值夜更夫却从未曾听得呼救之声。我适才已然询问,那更夫每日二更之时,都会与后宅更夫两人结伴巡夜,若非书院之人,如何能将杀人之时,计量如此精确?”

那穆夫子不再言语,我继续说道:“请夫子告知在下,昨夜二更之时,夫子正在何处?”

摆事实,讲道理,搞定了这一个,其他的人自然也无异议。我收集了所有人的掌纹之后,这才用干燥的毛笔沾了朱砂粉末,向那纸张上弹了两下。在那黝黑的墨迹与纸张的边缘上,那红色的大拇指印,斜斜地指向左侧上方,异常鲜明。

运气真好,这指印居然保留了下来!

我扯过一张纸来,将这指纹的特征一一记下。一个完整的指纹,是三个系统构成。而每个体统,都是由许多排在一起的,流向相同或近似的乳突线组成的区域。而判定指纹最重要的,则是乳突线交汇处的所谓“指纹三角”。乳突线有七种形态,九大个别特征,花样繁多的排列组合,足以使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

没有两个相同的指纹,对于现代人而言,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万幸的是,这位凶手并不和我一样,是穿越而来。

我从所有的指纹记录中,取来我心中的那个,果不其然,可以一一对应。只是我可以证明是他撕了这纸,却不能证明他便是凶手。提取那刀柄上的指纹,我需要的是铬酸铅或氧化铜。

我在记忆之中反复查找,这才想起当年痕迹学老师讲课时曾经提到,铬黄是一种从矿藏中萃取的高级黄色颜料,因纯度高色泽正,所以也是文人的最爱。48小时内金属上的无色手印,都可以显现出来。这下倒是可以解决了。

“谢先生案头,可有明黄颜料?”

谢溶马上找了来给我,我亲自将那颜料捣碎了,现在终于到了最关键一步。我深吸了一口气,道:

“若想探得凶徒,需将那匕首取来。谢先生——”

“就依先生!”谢溶倒是信人不疑,全权交给了我处置。我将手绢交给了阿恒,让他垫着,将那凶刀取来,放在案头。

我用毛笔刷过去,不消片刻,那指纹便显现在众人眼前,我瞄向那人,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却竭力自持。

我将刀子平放在桌子上,将毛笔向那人投去,众人都是一惊,他伸出手一抓,倒和我配合无间,说道:

“凤先生这是为何?”

“张生,你是个聪明人,非要我说破吗?”我叹了口气,道。

没错,杀人之人,正是引我们一路来此的张姓学生。

“是你?”谢溶显然是很吃惊:“凤先生,可是千真万确?”

“这凶器与名簿上的指印,皆出自他手,便是千真万确!”我肯定地说道。

“这——他与觉安素日亲近,怎么可能?”谢溶依旧是皱眉,连其他人也都是惊呼不可能。

“若不肯信,诸位且看,那毛笔是握在他哪个手中!”

众人都随着我的话看过去,人的下意识是不会骗人的。我冷不防用毛笔丢他,他本能反应,是用左手去接,这也就证明,左手是他的惯用手。

是的,之所以第一个就怀疑上了他,是因为他是这所有人中,唯一的左撇子!

古代的书,都是从右而向左翻动。那撕书之人的大拇指印,出现在摊开的名簿,那写满字迹的右页,而非空白的左页,且指尖向左上方,这足以证明,他是用右手拿着名簿,左手撕下那页纸,而非像一般人一样,用左手辅助,右手去撕那页纸。

我清楚的记得,我们饮茶之事,他为我们添水之时用左手执壶,所以不小心,和岑夫子发生了碰撞。所以我对他的指印格外上心。

而事实证明,他拓印的指纹,无论是基本构成线还是小沟,小桥,分歧等细节特征,都与那纸上的指印别无二致。

物证是不会说谎的,无论有多少的不可能,那凶刀上显示,执刀之人就是惯用左手,且与他的所有指印特征相合。

相比其他的不可能,我更相信的是鉴证科学。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我很累很累很累,从周五到周日,我一共睡了不到8个小时,全靠着从龙那里蹭来的普洱,支撑着我的神经线。本来想明儿再说,但是大家都在等,所以只好咬着牙写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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