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非洲,才知道人吃人有时也是一种需要
到了丹麦,才知道写个童话可以不打草稿
到了巴拿马,才知道一条运河也能代表主权的重要
而到了古代,才知道找个皇子撑腰足够横行霸道。
凤青黎啊凤青黎,到底,该不该勾搭你呢。
……
“她不但能说会道,还擅长笑里藏刀,这说明我的眼光还真的是挺好的。”街头一角,红衣妖娆的男子双手环胸,面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身边一抹淡蓝,冷哼一声,“死娘娘腔,你才知道,我早就知道了,我比你早认识她。”
红衣人横他一眼,“有什么了不起的,谁先认识不重要,谁能赢才重要,死不要脸的。”
“与我打赌,不是我赢就是你输。”蓝衣人浅浅一笑,抬指摩痧着下巴。
“整天就知道吹,才懒得理你。”红衣男子轻嗤一声转身便走。
“你去哪?”
“教训一下那个丑女!”
“哪个丑女?”疑惑的声音。
“孟家老四,竟敢说离芝勾搭二皇子,开玩笑,二皇子有我好看么?”
“……”
孟兰欣缓缓走在街上,望着前头两道并排的身影,脑海中浮现孟离芝说的那些话。
不会的,大姐姐不会那么狠,她帮她做了不少事,她以后和她提条件再正常不过,绝不会如孟离芝所说。
“姑娘。”忽的,身后响起一道低沉却柔到了极致的声线,让人听着便忍不住想要回头。
“你的发钗掉了。”那人继续道。
孟兰欣转过身抬眸,一抹红影映入眼帘——
☆、第42章 穿帮了
红衣妖娆,乌发如墨,肤白似雪,美眸斜挑。
尤物。
这个词大多用来形容女子,但孟兰欣此刻却觉得,用来形容眼前的男子当真一点都不夸张。
这是一个生的比女人还美的男人。
“姑娘。”面前的男子朝她浅浅勾唇,眸底悄然滑过一丝轻嘲,他抬起右手,将手上的金钗子递到孟兰欣跟前,“这可是你掉的?”
听闻他的话,孟兰欣原本有些痴迷的目光渐渐清明,回过神之后忽的反应过来自己竟盯着一个陌生男子看了许久,面色不禁一红,而后稍稍垂下了眼眸,“不,不是我的。”
“不是?”他似乎有些疑惑,下一刻,又是浅浅一笑,声线低柔到极致,“这样看来,我是找不到失主了,既然碰上了姑娘那便是缘分,这支发钗便赠你了。”
暗处一道淡蓝色身影观看这一幕情景,听到这儿,眼角一抽。
“这,这似乎不妥……”孟兰欣听他要将发钗赠与自己,心下欣喜,面上却还是一副推辞的模样。
“姑娘是不喜欢?亦或者是觉得在下太轻浮了?”对面的人语调似带上了一丝失落,“如此,就不打扰姑娘了。”
“公子,我不是这意思。”孟兰欣见他如此,忙解释道,“你莫要误会……”
其实她对这支金钗并没有多感兴趣,她出生贵族本就不缺金银首饰,她感兴趣的是送金钗的人——
不管是他的声音还是他的笑颜,都让人无法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