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墨轩动了几筷子之后,便开始欣赏楚夕毫不斯文的吃相,时不时地还为她夹菜,一副新好男人的模样。
酒足饭饱,楚夕回房休息。走上楼梯的时候一个不注意扭了一下,差点摔下来。一双手从背后及时扶住了她,她转头一看,正对上宁墨轩似笑非笑的凤眼。
“当心脚下、”
宁墨轩轻声道。楚夕被这突如其来的温柔激得起了一地的鸡皮疙瘩,皱着眉看他:
“刚才又说是我未婚夫婿,现在又搂搂抱抱授受不亲的,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
宁墨轩挑眉一笑,道:
“孤男寡女上路,有个名分也方便些。莫非,你嫌未婚的名分不够实在?不然,我下次告诉他们我们已经成亲了?”
楚夕对宁墨轩的调戏毫不在意,竟也对他笑了下,勾勾手指,蹭到他耳边,吐气如兰:“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吗?”
宁墨轩眼角笑意犹在,道:
“愿闻其详。”
“你知道的,女人嘛,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我呢,每次那几天就会心绪不宁,这个时候呢,我的涵养素质全都没有醒。所以,千万不要来招惹我。不然,我糊你一脸大姨妈!”
说完,楚夕还伸出手指,做了个往宁墨轩脸上抹的动作,然后扭过头扬长而去。
宁墨轩留在原地,一贯笑意满满的脸上有了一丝疑惑:
这大姨妈,是何许人也?
第三十二章 又见江怀安
却说那突如其来的大姨妈;让宁墨轩在中途小镇上一停就是五天,直到楚夕浑身清爽恢复了精神,宁墨轩大手一挥,决定继续赶路。
楚夕一行只有三人,除了宁墨轩还有一个他的随从,名叫阿莫。这几天他经常往返与楚夕和宁墨轩之间充当即时聊天工具,为人憨厚老实,传话时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楚夕喜欢逗弄他,总觉得一个憨厚老实的随从能跟随一个如此腹黑阴险的主子这么久还身心健全实乃一朵奇葩。
这一日,宁墨轩派阿莫通知楚夕收拾包袱上路,阿莫跑上楼敲门,见到楚夕一板一眼道:“楚小姐,公子问,你的东西收拾好了没?”
楚夕知道,宁墨轩是懒得上楼来叫她,所以让阿莫来传话。对宁墨轩这种“不要和我比懒我懒得和你比”的态度,楚夕十分不屑,但还是一脸笑意道:
“收拾好了呢~请宁公子稍等呀~”
阿莫只好苦着脸跑到楼下,冲宁墨轩鞠躬后,道:
“公子,楚小姐说,收拾好了呢~请宁公子稍等呀~”
当他一本正经的把楚夕故作娇嗔的话一字不漏的重复出来,宁墨轩一口茶差点喷了,这丫头,又在想着法逗弄阿莫了。
没多久,楚夕提着包袱蹭蹭下楼了。宁墨轩正慢条斯理的吃着早饭,楚夕也不客气,径直过去坐下也吃了起来。桌子上还剩下一碗粥和半笼包子,还有些咸菜。楚夕三下五除二就把剩下的包子解决掉,又一口气喝掉粥,拍了拍饱饱的肚子,心满意足的站起身。
宁墨轩一双好看的凤眼斜睨着她:
“夕夕,为什么每次看你吃饭,都给人一种你饿了好几天的错觉呢?”
自从大姨妈事件让他吃瘪后,近来宁墨轩总爱变着法子戏谑楚夕,楚夕翻了个白眼,直接忽略掉他的提问,道:
“夕夕你个头,别拿肉麻当有趣,你怎么不叫我哈哈呢!”
宁墨轩从善如流:
“好吧,哈哈。”
楚夕气得头顶冒烟,一把跳起来指着宁墨轩的鼻子道:
“你……”
她接下来的话咽进了喉咙里。因为,顺着自己的手指,她看到了站在门口嘴角噙笑的江怀安。
仍是一身靛蓝的衣服,却一改以往文弱书生的打扮,广袖长袍,头发高高扎起,手持长剑,抱胸而立。如同一个仗剑江湖的侠客。
楚夕惊呆了,他怎么会在这里?又怎么会是这身打扮?什么时候古代也流行cosplay了?
见楚夕发现了他,江怀安把剑收起,缓缓走进客栈,来到楚夕所在的桌子前,彬彬有礼地问道: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楚夕咽了咽口水,终于反应过来,好奇地问道:
“江怀安你怎么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