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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第3页)

第52章打松子

人多力量大,这话不假,单靠霍凌和颜祺,进山一整日也采不到五人半天采到的数量。

等天色渐晚该往回走时,几人把手里的篮子摆在一起,各个都满得冒了尖。

霍凌和颜祺还采了些野果子用树叶包着,这会儿分给几人吃着解渴。

这果子在当地叫菇娘果,悬在树枝上似一个个小灯笼,长得也奇特,外面一层皮,搓破后里面是黄色的果实,滋味清甜。

来这里之前,颜祺都没见过,单看外皮的模样,也想不到其中的果子能吃。

在场的几个汉子从小吃到大,两个小哥儿却不同,尤其肖明明还是第一次吃到,看神情就知道是喜欢的。

不过这个也不只是深山里才有,林长岁看他爱吃,就说等着在家里院中种上一棵,想吃就能吃,也不需四处找了。

拎着蘑菇回到院中,霍凌留下黄芽儿看门,带着大个儿和霍峰与林长岁,又转道去了林子里看捕兽的陷阱。

于霍峰和林长岁而言,进山是采山货赚银钱,于霍凌和颜祺,则是家里难得来客,定是要好生招待的。

这林子里捉飞龙的陷阱和那逮野物的绳套都是常设的,凡是在山里,霍凌每日都会来转一圈,也不是日日都有收获,但若是有就是赚了。

大个儿一早就看出霍凌等人要去的方向,跑在最前,霍凌听见它那变了调子的大叫就知是上了货。

“嚯,两只飞龙,今晚上有口福了。”

霍峰从簸箕下拎着飞龙翅膀将其抓出来,掂量一下道:“只是夏日里都瘦了些,没个几两肉。”

野物都是秋冬最肥美,为了过冬各个贴上厚膘,皮毛也厚实,春夏季里,像是野兔貂鼠的毛不单稀落落的,颜色也不好看。

但吃飞龙,又不是啃肘子,比起吃肉,更胜在那口汤。

同时霍峰也注意到了霍凌新制的机关,霍凌当着两人的面将绳套重新绑回去,林长岁起初还刻意避开不看,想着这是霍凌吃饭的本事,总不能让外人学去,霍凌却并不在意。

这东西也没多高深,凡是在山里呆久了的,多少都能想得到,只是这附近没有什么猎户在,他也没个人打听,或许同样的法子别处早就有人用了。

于是他自然道:“这法子捉个鸟雀走禽之类的好用,再大些就不行了,无非是能省些时间,留在这处也不用人守着。”

林长岁说起,他在镇上做杂工时,曾见有人高价收山里的鸟雀。

“要那……羽,羽毛好看的,养在笼……里,听鸟,鸟叫。”

他比个数目道:“多的能,能给五……五六两呢。”

这生意霍凌也听过,只是鸟雀不易捉,而且又气性大,轻易难以养活。

去看大集上那些卖鸟的,别看手上只有五六只,其实可能为这五六只,已是弄死了几十只,仅活下来这些罢了。

相比之下,还不如采采山货换钱,挣的也踏实。

“那些个富贵人家,钱多了没处花,吃香喝辣已是不够,还要向外找乐子,什么斗蛐蛐的,斗鸡的,养鸟的,训狗的。”

霍峰摇摇头,“不像咱们,有口肉吃就能乐呵一天了。”

林长岁听他说训狗的,想起什么,张了张嘴,显然有话要说。

霍峰和霍凌不嫌他口条不顺溜,他也难得遇见人能多聊上几句,遂继续道:“我,我也知道,一个,在……镇上,姓,姓康。”

“姓康?可是住在太平巷的那户康家?”

霍凌顿住步子,这下是真起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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