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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3页)

赶山客的家里,酒是绝对缺不得的。

颜祺去屋里翻出酒坛,试了试斤两,“确是剩的不多。”

霍凌单手接过,晃两下凑近听声响。

“也就还有个半斤,分一盏子出来,余下的一会儿喝了。”

獾子肉下锅焯水去腥,撇去浮沫,捞出来时过一遍凉凉的山泉水,闻起来已有了清淡的肉香,不见腥臊。

霍凌往锅底倒油,丢了一些个姜片、蒜瓣和八角、野花椒进去,家里料子不多,只两样却也够用。

再将獾子肉搁入,翻着炒起来。

焯过水的肉先得炒没了水汽,再慢慢煸到泛黄,继而加水加盐,淋上两圈酱油,等汤汁收了就能出锅。

下面炖着肉,上面蒸着米,颜祺不需做菜,便提着篮子去家门口附近掐野菜。

一顿饭总得有肉有菜的好,不然荤肉吃多了也腻味。

这种想法也就是来了霍家后才有,以前家里人口多,一个月能吃两次肉都顶天了。

大个儿得了霍凌的命令,一步不离地跟在他身旁,颜祺蹲下来时摸了摸它的耳朵。

掐了一把野葵菜,颜祺顺道还发现了一丛小根蒜。

小根蒜的茎叶像葱叶子,地底下根上连着个小小的白嫩蒜头,也就抵得上大蒜一个蒜瓣大小,他们老家也有,到了时节常拿来凉拌了吃。

他细看发觉没认错,欣喜极了,赶紧将这一丛都刨了个干净,快步回家端给霍凌看。

认真算起来,有日子没吃过了。

“这山里野菜真是风一吹雨一落,没两日就是一片,这野蒜正是生嫩的时候。”

霍凌见是小根蒜,同样犯起馋。

“年年就盼着这一口,和肉一道吃解腻得很,咱们洗干净了,直接蘸酱,就是不知你吃不吃得惯。”

“那我尝尝。”

颜祺也知关外喜欢吃蘸酱菜,好些个菜蔬都能洗干净了生吃,他想不出是个什么味道,不过愿意尝尝,毕竟有个词叫入乡随俗。

野菜洗起来麻烦些,先抖去浮土和泥巴,摘去不太好的老叶,余下的丢进水盆里洗净。

霍凌挑了两根嫩葵菜给大个儿,大个儿张嘴含进口中,嚼两下咽了,不过再给就不吃了。

清晨上山时他就留意到大个儿在山里寻草吃,估计是肚子里不太舒服,很多人不养这些,所以不知,其实动物和人一样,身上有个什么不舒坦的都会去找草药。

虽是如此,他摸了摸大个儿鼻头,见是泛凉湿润的,精神头也足,料着该是没什么大碍。

晚食上桌,霍凌给颜祺夹了一块,让他定要多吃些。

“獾子肉是滋补的,咱们这处女子哥儿家坐月子时常吃。”

“我们那边也有这说法。”

颜祺咬了一口肉,嚼了许久才舍得咽下去,獾子肉有股猪肉都比不得的丰腴的香味,偏又没有肥肉那么腻嘴。

再配上被霍凌炖到有些浓稠发亮的汤汁,拌着干饭吃,真是能把人香一个跟头。

大个儿得了獾子连肉的骨头,在旁啃得“咔嚓”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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