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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附庸(第2页)

许多时候,当官者本人亲自下场主导的生意,异常兴隆,富可敌国。

另外,还有些官员,表面上本人和家属亲戚绝不经商,让世人觉得其是传统士大夫的典范。

可实际上,那些累世大族出身的官员,都在用各种隐秘的办法,控制着许多庞大的产业和商业。

而新晋的官员,也会开始他的“十万雪花银”之旅!

至于私商,就不多说了。

隋通钱柜、隋通船运这种合伙做买卖的生意模式,也不是什么啥跨越时空的新鲜事物。

最早有明确记载的,是管仲和鲍叔牙做的合伙买卖。

不过现在出了隋通钱柜和船运,倒的确是个很奇特的事。

不是说这生意新鲜,而是这出资形式很新鲜。

皇商、官商、私商三者共同出资,合伙做一个买卖,的确是个划时代的创新!

因为一直独来独往的皇室资本,也放下身段参与到了其中。

真是奇哉怪也!

这比皇帝亲自下场经商,还惊世骇俗!

为啥?

吹口哨的,给自己吹啊!

但这样的事情,在什么新奇事物都有可能出现的大隋朝,实在是不要值得太惊叹。

所以,朝堂上、江湖上,都很平静。

也只有鬼谷子李秀宁,才会觉得这里面有问题,有自己目前还看不明白的蹊跷。

毕竟,像她这等位面的人物,有时候想得问题高度,要比广皇帝、要比她老爹李渊,还要高远!

屁股,决定脑袋!

否则,如何以世界为棋盘?

如何以国家为棋子?

至于,官员与民间私商合伙干买卖的事,这也早就是个历史老话题了。

汉武帝死后,律令遂在,但官员独商、官私合营这事,基本上是自由放飞状态。

官员加商人的聪明脑袋一碰,能甩世人几百步远。

他们总能找到绕过律令,又合理合法的办法,让自家的生意做得飞起。

更何况,东汉自光武帝起到以后皇帝,对官员经商这事,就根本没有怎么关注和限制过。

并且,对官员经商不无支持和赐予特权。

两晋南北朝,官员经商,乃属合法。

更加过分的是,东晋以后的官员,如若经商还免其税赋。

所谓,“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斤之礼”,“渐染相仿,莫以为耻”。

以致到了大隋创立之前,社会普遍是无官不商、无商不官。

官商,不仅仅是指官员和商人合而为一人的名词,而且也是官员和私商合伙做买卖的代称。

坦率说,钱财这种东西,是个人都需要!

并且,无论皇家、贵族,还是平头百姓,也都不嫌多!

不是钱财这玩意儿本身有多重要,而是它的功能很奇特。

通过钱财这个媒介,可以让任何人过得相对心宽体胖、心情愉悦。

当然,那种有特别心里优势的,不在此列,也是少数,值得敬佩!

可是,那些个穷得叮当响的皇帝,不值得赞赏!

像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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