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习惯在思考推论的过程中引用逻辑,尽量避免用感觉来判断。
于是他的感觉不断被理性的外衣包住,一旦脱去外衣,
这些感觉便会赤裸裸地呈现在观察力敏锐的珂雪眼中。
所以对于凭感觉作画的珂雪而言,亦恕将是最好的模特儿。
可是,亦恕为什么要脱去理性的外衣呢?
嗯,因为他要写小说。
那他为什么要写小说?
理由可以有很多,例如为了吸引喜欢的女孩、莫名其妙被人说有天分、
想试着多赚点钱等等。
到底哪一种理由比较合理呢?
搞不好亦恕跟我一样,都是因为这三种理由而写小说。
把亦恕与珂雪之间的对白稍微润饰一下后,决定暂时收工。
走出房门倒杯水,看见大东正在客厅看电视。
〃喂。〃大东叫住我,指着电视问,〃这句slogan如何?〃
我看了看电视,知道那是毕德麦雅咖啡的广告slogan……
〃喝过毕德麦雅,你很难再喝其他咖啡〃。
〃嗯……〃我喝了一口水,〃怪怪的。〃
〃哪里怪?我觉得这句slogan很不错。〃
〃搞不好这句的意思是喝过毕德麦雅咖啡后,觉得太难喝了,从此对
咖啡绝望,于是便很难再喝其他咖啡。〃
〃你的想法太奇怪了。〃大东说。
〃这句话本来就有毛病啊,就像有些人失恋后便很难再谈恋爱一样,
那是因为恋爱的杀伤力太大,以致很难再谈下一个恋爱啊。〃
〃这句slogan根本不是这个意思,它是表示:曾经沧海难为水。〃
〃我偏偏觉得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一般的消费者才不会像你这么想。〃
〃一定会有像我一样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广告slogan发生冲突时,
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不要抬杠了。我最近接了一个咖啡广告的文案,你有空帮我想想。〃
〃好吧。我如果想出来后,你要多扣几天房租喔。我最近手头很紧。〃
我坐了下来,把茶杯放在沙发前面的矮桌上。
〃对了,你小说写到哪儿了?〃大东问。
〃你想看吗?〃
〃嗯。〃大东点了点头。
我回房把档案印出来,数一数只有三十五页左右,搞不好会被大东嘲笑。
于是把字体和行距加大,再印一次,变成五十页的分量。
我的个性是如果要让别人觉得我很厉害的话,就会逞强。
走出房门,拿给大东。他只看一眼,便说:
〃《亦恕与珂雪》?好奇怪的名字。〃
〃我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