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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3页)

一副棕色的狗熊皮系在老八的腰上,到了关键时刻,这块熊皮就是他的武器。

老八这么多年在大山里进进出出从不带枪,这是跟老王头儿学的一手绝招儿,叫做“以静制动”。要是有那不知深浅的野兽胆敢跃跃欲试,只要把熊皮往头上一翻,浓浓的长毛儿朝外那么一耷拉,整个人就变成一只又高又大、以假乱真的“狗熊”了,只管大摇大摆地走路。

不同的是,当年老王头儿不愿带枪,是怕惊动了山神,吓跑了人参娃娃;而如今的老八不带枪,则是因为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怕在林子里弄出响声,引来杀身之祸。

不知怎么,今天老八一路上心情有点儿沉重。

其实最近以来他的情绪一直不怎么好。本来,此番交易回来,他就将收拾残局,回到半坡村,继续过他的乡村医生、私塾先生兼“精神教父”的日子。

可是最近他越来越强烈地感到,一切都不可能再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了。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他的手里变成了面目狰狞的白骨,一个个天真纯朴的女人变成了一具具没了灵魂的行尸走肉。看着女人们在他的蹂躏下惨叫哭嚎,充分享受着复仇的痛快淋漓,他以为自己一定会非常快乐,可是预期的快乐没有到来,而噩梦却每晚接二连三地来折磨他了。

再回到半坡村去,老八知道自己再没有从前那样安稳的日子可过了。

结束吧,结束吧!该收场了。

大龙已经被通缉了,他老八的日子从此也不会太平。他想好了,干脆远走高飞,换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继续隐姓埋名,重整旗鼓,安安稳稳地了此残生吧。

老八走着走着,闻到前面一阵腥臊味道扑面而来。他会心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串干肉,那是哑吧女人的杰作,每有人死,她都会点上柴火熏制出一串串腊肉,老八每出门时就给他带上一串儿。

其实迷魂谷距离半坡村并不远,只是通常进山的人找不到捷径,所以,三绕两绕便走得远了,自然迷了路。进出迷魂谷,只要穿过一个要隘,一个钟头就可到达原始森林腹地。

可惜的是除了老八和死去的老王头儿,没人知道这秘密。

而进出迷魂谷的咽喉要道,又正好穿过一片乱石林立、野藤攀缠的林地。这里到处是虬枝蜿蜒的死树倒木,齐腰深的杂草密密麻麻,再明眼的猎人,也看不透里面隐藏着的凶险。

就在这里,盘据着一个黄狼的大家族,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不下几十只黄狼,把偌大一个林子都弄得臭气熏天。每到夜深,狼群们就瞪着饥饿的眼睛出来四处游荡,见到可以入口的,就群起而攻之,这种时候,就是老八身上的熊皮也不管用。

从前老王头儿进山,一只火红的大公鸡是少不得的贡品。老八头一年进山种大烟的时候,牵来了一头半大猪崽子,就地肢解了,供奉上去,这才得以顺利通过这道进山的“要塞”。

老八自知要占山为王,没有狼家族的认可几乎不可能。

可是让他不停地往山里背来猪羊上贡,他根本做不到。于是,他的歪脑筋一动,就做起顺手人情:每有机会,便将可能泄露他在山中秘密的人当作美味,犒劳了为他把持迷魂谷门户的狼群。哑吧女人那个傻男人二柱子和他那老眼昏花、不知深浅、竟敢一个人闯进林子来找儿子的二柱子他爹,就都是葬身狼群的倒霉蛋之一。

再往前追溯,当年老王头儿在老八的木棒下不明不白地死了之后,他的肉身的归宿也是这个狼群。

可以说,老八跟狼群的交情真的不算浅。他在狼家族的眼里绝对仗仪,进出迷魂谷,就像农村人走亲戚,从来不空着手经过,身上总是带着一两块腊制的肉干。条件允许的时候,还会领着一个傻乎乎跟着老八、对他坚信不疑的大活人。

狼们如果会像人那样表达感情的话,一定会伸出一个大拇指,盛赞老八这个邻居:够哥们儿!

一头黄狼突然从什么地方露出头来。见到老八,竟像看到主人一样,乖乖地低了低头,然后,双爪抓地,坐了下来,满怀期待地盯着他。

老八把手里的腊肉扔到老狼的面前,然后,大摇大摆地从狼的身边走过去,一直进到林子深处去了。出了这片林子,就算走出了迷魂谷。

约会的地方就在迷魂谷的“大门外”。

今天大龙比平时提前了几个小时来等老八。他有点儿魂不守舍,不时东张西望着,好像有什么人就埋伏在周围。

现在,他半跪在草窠里,手里在不停地忙碌着,脸上的汗珠儿也一个劲儿往下掉。在他的身后,一个又一个带夹子的钢丝套子就隐藏在草丛和灌木里了……

在半坡村时,身体健壮、浑身是劲儿的大龙,反而不是那种能含辛茹苦、甘于土里刨食的男人。

他对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憎恶,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一个逃离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的机会。自从离开半坡村,满以为无聊的日子就有了出头之日,谁知道跟老八打交道这钱不那么好挣。

当初老八听说大龙想出去找活路,就悄悄找到他,掏出钱来资助他路费出了山,进了城。老八的条件是,只要他一年之中“抽空回来几趟”,从山里把他种的药材送出去卖了,就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

没料到这一走就像踏上了不归路,钱是有了,漂亮时髦的女人也有了,可他失去了自由。

老八不准他回村,不准他见家人,也不准他看桔子。只能像过去的特务那样,在山外面的小镇上定期跟老八碰头。

出山,是他梦寐以求的生活目标;而抛下眼泪汪汪的桔子,对他来说又是件多么残忍的事情!没办法,大龙做梦都想在一个早晨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变成百万富翁。

可是到了哈尔滨,他才发现现实离自己的梦想相差十万八千里,每天起早贪晚满大街乱转、四处给人家送面包赚的那几个钱,只够他疲惫不堪的晚餐时分喝上一瓶“哈尔滨啤酒”解解乏。

为了挣大钱,他宁愿刀尖舔血。可是直到同一伙走私贩毒的家伙打起交道来,他才算突然明白,贼船好上,日子难过呀。

这下可好,刚刚下水就呛了个半死,通缉令已经贴得哈尔滨大街上到处都是了。现在只能龟缩到原始森林一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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