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沉思了一会,亚瑟又问道:“你需要多少战士?”
“至少两百人!”
在确定了两百人具体是多少之后,亚瑟豪气地同意了这个请求,并且可以随时出发。
是夜,亚瑟盛情招待了林修一行人,有美酒佳肴,而且彼此谈得来,当然是宾主尽欢。林修竟然不知不觉就喝多了,这酒的度数还真不低。
亚瑟掌握的情报,又比马丁多了很多,马丁毕竟只是一个医生,而他才是部落的领袖。
在这片区域里,亚瑟所知道的族群,就有十几个,这是他能看得上眼的。由于交通的不便利,亚瑟也不知道这片区域到底有多大,但是这十几个里面谁最强大,不好论断。
人类之所以一直处于恐龙的威胁之中,主要原因便是没有联合起来。
从这点上,林修觉得,亚瑟是颇具战略眼光的,他已经具备了争霸世界的野心,所以他才会赞成自己的想法,去寻找打败恐龙的方法。
只有打败了恐龙,那么人类才算真正地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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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二)
医术可以慢慢再试,但林修此刻最想知道的是他为什么要收取金银。
“你要那些金银拿来做什么?”林修还顺便瞟了眼医生的包裹,是布制的,虽然非常粗糙,但却是很实用的东西,自己回去以后也得想办法弄出来。
“金银?”医生显然也不理解这两个单词的含义。
“就是这个。”林修也懒得多解释了,直接伸手从对方包里掏出了一块不甚纯的金子,或者说只是金矿。
医生紧张地一把抢了回去,答道:“这不是我要的。”
“那是谁?你们的领袖?”
“对。”
“能带我去看看你们的营地吗?”
医生又看了看林修身后的人,考虑了一下,可能是觉得危险性不大,所以就点了点头。
医生所处的营地很远,夜晚是不适合赶路的,所以众人就找了个地方休息。
他显然也是吃过烤肉的,火种在很多个小营地里都有,所以也变得不那么稀罕了。这家伙居然还喜欢喝酒,那应该也是给某人医病的时候得到的报酬。
林修厚着脸皮尝了一口这种原始酒,味道还行,但里面不知参了什么,稍微有点咸。
慢慢地发现林修一行人并没有恶意之后,医生也打开了话闸子,他的名字叫马丁,从小就对救人非常感兴趣,因为他自己的母亲就是不明不白地死了。
当时用营寨领袖的话说,他的母亲是得到了神灵的惩罚,但马丁根本就不信这一套,他认为的母亲如此善良,怎么会惹怒神灵?
后来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他发现了某种植物可以用来止血,从此便走上了行医的道路。从某些方面来说,他是中西结合的那种医生,毕竟这个时代的科技还非常落后,西医不可能发展得起来。
马丁所在的族群,自然也是说英文,而且都如他长得一个样子,微黄的头发、蓝眼睛,体格比较高大。
林修一直以来都在困惑,这个世界与地球不同的是,所有人种都混合在一块大陆上,自己也已经看到了黑人,甚至还是和黄种人混居的。
在生物学上,人类各种族都同属于一个物种,即智人。不同的种族相当于在一个物种下的若干变种,他们都起源于一共同祖先。
不同的人种虽然在肤色、眼色、发色、发型、头型、身高等特征上有所区别,但这些特征差异是由于人类在一定地域内长期适应当地自然环境,又经长期隔离所形成的。
但这块大陆上,气候温差环境都是差不多的,怎么会演化出不同的人种呢?难道是他们早已经历了一次比较大的迁徙,因为某种灾难?
林修问到兽群的问题时,马丁很肯定地点点头,说:“兽群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袭击我们的营地,这边的营地应该都会遭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