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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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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目测字数要破我连载期的记录……啥时候写好啥时候更哈(应该不会晚于周五晚)。

设定里飞玄称呼陛下最开始是称呼“二官人”

,但他发不准“二”

这个音,所以常常省略“二”

字。

本文有先婚后爱标签,陛下和赵六这个阶段还都是小朋友(?),仅建立了单纯的过命的友谊;赵六一拳打死两头野猪的能力初见端倪(x),陛下嘴硬心软还喜欢作死的性格开始了(x)。

第六十九章往事(下)

金匮是个好地方。

人口少,百姓安土重迁,商业也不兴盛,城墙屋舍大多仍是南宋时的模样。

乡下地方满山浅青色的野草,夹杂三两株桃树或梅树,溪水打着旋儿冲刷两岸裸露的黑岩。

傅润的病来得突兀、去得也快,等赵彗之把附近能入茶的野草煮了个遍,他就好了。

“蒲公英、桑叶、枸杞、茉莉……今天吃什么茶?嗳,小鬼,你不如刈一捧猪草喂我吃。”

傅润坐在唯一一把完整的矮竹椅上,刚用盐水和猪鬃牙刷漱了口,拿过绑着剥皮的青蛙的钓竿漫不经心地盯看水面。

他知道他在自言自语,但他总想说些什么,说话的欲望从未如此强烈。

小野猪是养不住的,昨天夜里双双拱坏篱笆跑了。

新下过雨,地上湿,“狂奔不顾”

的野猪踩出两条明显的痕迹。

老汉直叹可惜,念叨着好歹杀了做烤乳猪,天不亮就全副武装背着竹筐手握锄头进山找猪。

于是破猪圈——不,好歹“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家里只剩他们两个睡到日上三竿的小子。

赵彗之懒得搭理傅润。

态度懒散的人的玩笑之语,听一半扔一半已很足够了。

他不明白什么样的人家会养出这种家伙——待傅润稍温柔一些,便“变本加厉”

地靠过来——好像从没有人待他好似的;可是观其谈吐、衣着和腰侧的佩剑香囊,必然是高门王孙。

水至清则无鱼。

日光刺目,傅润渐渐失去耐心,将木盆中两条巴掌长的野鲫鱼抛回河中,大喇喇站起来。

赵彗之只遗憾自己总是病、尚不识字,否则早写张条子要他今日就带着那头大饭量的驴滚蛋。

傅润洞察人心,暗骂小混账,单手撑着下巴懒洋洋地说:

“弟弟,哥哥教你识字,怎么样?抵作我们主仆留宿你家的费用。”

赵彗之:“……”

傅润理所当然地点头道:“嗯,你放心,我的字极好,若不是藏拙,放眼天下,无人能及。”

赵彗之盯着傅润的脸看,不说话,眼眸黑白分明、清而冷峻,令人无处躲藏。

傅润被盯得心虚,正欲解释辩驳——

赵彗之突然笑了。

浓眉深目,展颜融雪,冷傲的脸上显露一点天真和与人无害的矜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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