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动,她摘下眼睛,拨弄起被睫毛勾住的头发,被眼镜挡住的五官毫无保留地暴露在了夜色中。
小小的脸上,全是五官。
精致漂亮的像洋娃娃。
眼眸亮亮的,又像撒欢回来的小狮子。
“……演唱会的时候我坐在你正下方,你跟唱的时候我听到了,”
初晓望着她,声音退去了一开始的兴奋与雀跃,恢复了鹿聆过去七天对她的安静内向的印象。
“你唱的特别好,我觉得要比舞台上的那个要好。”
“啊?”
鹿聆下意识想要摆手,四目相对,她意识到初晓并不是为了达成目的而恭维,她举起的手又垂下了——
音乐,她是喜欢音乐的。
在颠沛流离的搬家路上,她和妈妈挤坐在货车后座和行李箱充当邻居的时候,司机播放的车载音乐,小小的鹿聆就这样看着因为疲劳而面色不善的司机师傅,一点点在音乐中放松了下来,变回了本来和善轻松的模样——音乐像是一种魔法。
那些没有办法同鹿晔诉说的苦恼,音乐总有办法化解。
但,这些都不足以充当她答应初晓邀请的必要因素。
她那时十五岁,高中生,她那阶段人生的首要任务是高考。
但——
“你的乐队叫什么?”
初晓站直,语调沉静:“ROSE&GUN。”
“只差主唱?”
初晓纠正:“是只有主唱。”
“嗯?”
初晓并没有觉得难为情,神情坦荡地补充:“如果你答应。”
——那一瞬间,她想到了某人。
“嗯……”
鹿聆犹豫了下,试探问:“如果我没有答应呢?”
初晓没什么负担地耸了耸肩,指了指自己,轻松道:“那就还是只有一个鼓手,目前。”
“簌簌——”
晚风,轻轻掠过树梢,降落了一场粉白色的樱花雨。
风止,初晓摇了摇头,抖落自己身上的花瓣,几片粉白色的花瓣顺着她的肩膀,偷溜进了她的帆布包中,其中一篇落在了包中露出一角的杂志模特的额前。
初晓顺着鹿聆的视线看去,把杂志拿了出来:“你也喜欢看这个杂志?”
方才只露出的一只眼睛的模特,完全的展示在了鹿聆面前——是了,她没有认错人。
她怎么会认错她呢?
林却。
她其实见过十五岁的林却,在四月的春夜,在她最喜欢听着音乐偷偷幻想过自己登上它封面时场景的音乐杂志封面上。
封面上,林却的短发与初晓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