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小时候的马等万,会很羡慕的那种样子了。
但他就是觉得不得劲。
小时候家里穷,身强力壮的闲汉会欺负他家,那些读过书的臭老九,也瞧不起他家。
爸妈想送他读书,也没有门路,等他长大些,就憋着一股劲学打架,被大哥选中了,教给他拳脚。
那是他觉得特别快活的日子,闲汉已经打不过他。
知识分子们,看着有身份,但是被稍微一吓,就露出了懦弱没用的样子。
兄弟们都讲义气,大哥对他们好,他们也就跟着大哥混。
可是后来,大哥进去了,他们这些人也都成了犯人。
马等万被判了十五年,坐满十四年时被放出来。
最好的几个兄弟,有的还在牢里,有的去了外地,有一个竟然去武校,当上了老师。
老话说,物是人非。
可是等他出来一看,连整个广陵都跟以前不同了。
没几个地方还是当初认识的模样。
老婆上了年纪,儿子也长大了。
就在他进去坐牢的同一年。
那年的七月一号,出了个什么九年义务教育的说法。
即使老婆一个人打理着家里,居然也让儿子读上了书。
香香的小孩子,也成了一个臭老九……嘿,那么一副有学问的样子。
但这日子,又总让他觉得,有哪里不如当年。
马等万回过神来,接过盛鸡血的碗,摸出一塑料袋朱砂,把鸡血倒在里面,扎好袋口,隔着塑料袋揉搓。
回望城区的方向,他心里带着一点小小的期待。
鬼市!
这个词可够远的了,不知道能不能真被我碰上什么线索。
马等万把鸡送回家,揣着朱砂再走出来。
回忆着城里一些据说人比较少的地方,他准备先去溜达看看。
马路上堆满积雪,两边店铺关门歇业,有的人家住在店里,倒是还亮着灯。
用的灯不同,亮度也不一样。
路灯倒是统一,但好几根路灯坏了,最近也没人来修。
马等万寻思着,哪里可能跟鬼市扯上点关系,东张西望。
头顶那盏亮闪闪的路灯,忽然也闪了两下。
他正抬头去看,鼻尖突然一皱,嗅到一股好像泡在水里很多年的烂树皮味道。
呼!
!
!
马等万就地一个前滚,滚出去三米多,右手揣进上衣口袋,半跪着回头一看,空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