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里冒出一辈子时,他被这么想法震惊到了。
他以后的岁月还那么长,就想到了一辈子。
他决定写封告白信。
昔日酷酷的少年,偷偷背着兄弟们去了立顿的小卖部,买了令少女动心的粉色信纸。
少年手指白皙修长,遗传了父母的优良基因,握笔时特有魅力。
落笔却让他皱了眉心。
怎么写呢?
右肩倏然多了一只手,“兄弟,出去打篮球放松一下?”
凌惊弦没好气地扫了眼,一副莫挨老子的表情,“滚,哥忙着呢。”
几个玩得比较好的同学只能自个去单打了。
凌惊弦抬头扫了眼黑板上面挂着的时钟,想了快十五分钟了,一个字都想不出来。
他有点躁动,又有点烦躁。
前桌的女生又开始朗诵各国文艺大诗人的诗句了。
“我在茫茫人海中寻访唯一之灵魂伴侣。”
“眼睛为她下着雨,心里为她打着伞。”
“我明白你会来,所以我等。”
往日里,凌惊弦一听这种痛经风的诗句,立马从抽屉里取出耳塞戴着。
今天,真香地他伸长脖子,凝神屏气地听着,顺便筛选一下哪句比较适合表白。
听到上课,他选了往日那句最常听的。
【花渐浓,你好……待你长发及腰,跟我在一起可好……】
因为,他记得花渐浓扎鱼骨辫的模样,长发正好到腰际了。
最后一节课是自习课。
全部时间他都用在写情书上了。
删删减减,硬是凑够了520个字。
做苏墨老师出的奥化题目都没那么难,但他心甘情愿。
下课后,他没跟同学们一起去吃饭,等人走得差不多了,他才去了花渐浓所在的教学楼。
他长得俊,成绩又好,在立顿是风云人物,路上不少人跟他打招呼。
这让他第一次觉得压力有点大。
脑子里都是花渐浓那张精致漂亮的脸蛋,还有一颦一笑。
在楼梯拐角处,他余光瞥见了从另外一边楼梯下来的花渐浓。
她剪了头发??!!
原本及腰的自然卷长发,现在只到脖子处!
凌惊弦懵了好一会才接受这个事实。
诗句说了待你长发及腰嫁我可好,但没说对方剪了及腰长发该怎么啊。
他可以等,如果蓄了长发又剪掉,那他这表白信啥时候能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