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云一直把唐若送到新华书店的楼下。
范云恋恋不舍目送唐若走到楼上,这才转过身来。
转过身来,范云看到了对面五金店的老板娘大喇叭,她的门口,此时正站着一个挑担子的无证小贩,将担子放在地上卖菜。
那个小贩倒不是卖给大喇叭的,而是卖给两个过路的行人的。
虽然这条路现在不是范云负责,但是,范云觉得自己既然看到了,就有必要过去管一管。
于是,范云就走了过去。
范云走过去之后,那个小贩方才抬起头。
她因为被两个买菜的老太太挡住了视线,没有注意到范云的到来,她的警惕性堪忧。
此时,大喇叭一个劲儿的朝范云递眼色,意思,示意范云将那个小贩赶走。
范云觉得大喇叭这个人太势利,实在是不够仗义。
如果说这个小贩此时卖菜是卖给大喇叭的,那么,即使范云想赶这个小贩子,大喇叭也会埋埋怨怨地,说范云一些不是的,但是,此时因为大喇叭没有买菜,所以说她就把这个将筐子摆在她门口的小贩视为眼睛钉、肉中刺了,她就恨不得借范云的手,将这个小贩的担子打翻,踢烂,跺碎才好。
范云翻了翻眼皮,抬头看了看天,假装没有看到大喇叭的眼色。
他走的并不快,因为,这时候马路上车来车往的车辆比较多。
当范云站在马路中间,被一辆在他身边驶过的小轿车拦下了脚步时,那个小贩已经发现了他了。
快溜快溜。
赶紧溜之大吉。
其实,这个就是表演,范云和那个小贩都是演员,甚至包括大喇叭也是演员,在生活之中每一个人都是演员,每个人的脸上都戴着不同的面具,表演着自己所应该扮演的角色。
譬如那个小贩。
她演的就很好。
起码,她看见范云来了,知道赶紧走,而不是站在那里理直气壮的和范云理论一些什么,这样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大家都好做,对不对?
所以说,做人就怕那些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找不准自己定位的人,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的人。
据说。
在南昌通往武汉的一辆火车上,有一个妇女因为发现上车的时候自己的丈夫没能及时赶到,而一只腿跨在列车的门上,一只腿跨在站车上,阻拦列车行驶,一边阻拦还一边大声喊道:“我老公还没有来,你们不能开车。”
呵呵。
这个女人就实在是找不准自己的定位了,你老公,和这一大车的人相比又算什么呢?
如果说你老公的地位已经高到是这一列车的人都不能比的,那么,你们还有必要挤火车吗?
你老公比这一车人都重要的话,那么没有必要挤火车了,直接开一个专列好了,整列火车就拉你和老公两个人。
如果专列不够档次,那么还可以坐飞机。
如果说,再嫌飞机不够档次的话,还可以坐东风导弹。
愚蠢。
做人最怕没有自知之明。
所以,等待她的结果就是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惩处。
范云并没有理大喇叭的眼色,等他过去的时候,那个小贩早已经溜远了。
这就对了。
范云表演给这些街上面的人看,证明他是认真的工作了,而那个小贩也十分配合他,表演出自己是一副十分怕范云的样子,这样,工作才好做嘛。
其实,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情况下,人都是戴着面具的,都是生活在舞台上的,都是表演给别人看的,很少有人真正的是为了自己而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