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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啃书吃肉(第2页)

范云把他那本教材放在余丽拿那儿,他决定,中午的时候就在她那儿好好看上一会儿,静下来看,默默地看。

他想得太美了。

当他回答完余丽拿的问题后,想拿起书来认真投入地看一阵子的时候,发现余丽拿这儿一下来个买烟的,一下又来个买水的,吵得他根本静不下心来。

于是,他“啪”

的一声将书本合上,对余丽拿道:“这儿太吵了,我另外找个地方去看。”

余丽拿一笑:“临阵磨枪!”

范云也不理她,他想起从余丽拿前面的巷子穿过去后,就可以走到水街上,那里不错,找个水边的大石头,既可以坐又可以靠的那种,最好,还是隐蔽的那种,然后好好看上一阵子。

果然。

被他找到了一块比他还要高的,依花傍水的大石头,位置十分僻静,幽深,范云坐了下去,把后背往那块大石头上一靠。

嘿!

挺美的。

范云就坐在这儿,整整看了一个下午试题,这就是流动岗的好处,他不在一个地方固定执勤,别人就不能说他偷懒。

范云本就不是偷懒的人,他干工作,其实相当认真,这也是没有办法了,时间紧迫不等人呀。

三天。

范云觉得自己得努力,他一直努力到预订的下班铃响了,才匆匆忙忙走回工作岗位上,跟余丽拿要了个塑料袋子把书装在里面,然后匆匆朝老魏家里走去。

范云到了老魏家的时候,唐彬跟赵艳玲已经到了,现在,唐彬买了一辆二手的摩托车,走到哪里都骑着他。

范云感觉,已经很胖了的唐彬要是不扔掉自己的摩托车,那他必定难以阻挡地飞速胖下去。

范云当然是爬火车道过来的,没有车的人就走小路,小路有小路的好,安安静静的,到处都是玉米茄子等庄稼蔬菜,看上去,让这儿的城里倒显得跟乡下似的。

范云觉得挺亲切。

他自幼在农村长大,对这些蔬菜庄稼有与生俱来的喜爱,范云决不像城里一些皮小子那样,一旦能得手时,就会糟蹋那些还没有成熟的作物。

范云走到厨房,看了看正在做菜的老魏,将路上买的一袋桔子朝老魏扬了扬:“买了几个桔子,给军军吃。”

老魏回头“嗯”

了一声,他正拿着锅铲,将菜锅里的肉菜翻炒着,此时,还看不出什么名堂出来,范云只看到是肉炒豆子。

豆子,范云喜欢吃,炒得粉粉干干的,吃起来,那叫一个香,特别是用五花肉炒,加入姜蓉蒜子爆炒后,那味道,更别提了。

简直不要太香。

范云把桔子放在桌子上,唐彬与赵艳玲也不跟他客气,直接一人抓了两只吃上了,老魏的儿子魏志军——军军倒是挺斯文的,他拿了一只桔子在手里,慢慢剥去皮,然后,将桔瓣上那些白色筋络也一点点择去了,然后,才一瓣瓣剖开,放进嘴巴里。

阳台上铁门一响,老魏的老婆从阳台上握着几根青蒜苗进了房,怪不得,范云刚才没看到她,原来是去阳台上拔蒜苗去了,范云忙叫道:“嫂子!”

老魏老婆笑着点点头:“嗯,嗯?这是谁买的桔子?”

军军一指范云:“他买的。”

他也不知道范云叫什么,或者,他也许知道范云叫什么,但是不知道自己应该称呼范云叫哥哥,还是叫叔叔。

若叫哥哥吧,范云是他爸爸的同事。

若叫叔叔吧,他感觉范云似乎又没有那么老。

随便军军叫什么,范云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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