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烟草味。
熟悉的气息。
真好闻呐!
闻闻就算了,该坚持还是得坚持,其实,许多人的习惯与老毛病不能改正的原因,是因为远远没到生杀夺予之时。
当然,毒品除外,毒品本就不是人间的东西,它来自地狱,专引人下地狱。
有一次,范云在某个地方曾经见过两个吸毒人员当街毒瘾发作的情景。
脏。
恶心。
那两个毒瘾发作的人,因为当时没有毒品可以吸食,浑身颤栗着倒在飘着小雨的马路边,一会儿坐下,一会儿又挣扎着爬起。
爬不起。
范云看着他俩,他们似乎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但是,仍然无法像个正常人一样从地上站起来,而是拼命挣扎在污浊不堪的烂泥汤中,一次次挣起,又一次次跌倒。
甚至,有一个人的皮鞋,也因为屡次挣不起来,而从脚上脱落,只剩下了早已在泥水中湿透的袜子,与他的脚弯成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指向苍天。
?
!
两个人,全身都已经脏得如同叫花子。
不!
叫花子比他们强多了,叫花子起码不会像他们这样,如同两摊烂泥,摊在地上,摊在泥水里。
叫花子知道睛天捉虱子。
阴天躲雨。
那两个毒瘾发作者的眼神,看上去就像狂犬病发作的病人一般,畏光、畏水、畏风吹草动,因不敢与人对视而变得飘忽不定。
这俩人废了!
旁边看热闹的一个老头叹道。
没有人去理他们。
没有人会扶他们。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过路的人,绝大多数无非只是皱着眉头看上两眼,然后匆匆离去而已,像他俩这种沾上了毒品的人,这辈子就算完了!
完了!
看那俩人骨瘦如柴的样子,与布满手臂的那些针孔,估计,不用三年,或者两载,这两个人就会呜呼哀哉一命归西。
马雪莹的叔叔马魁,现在还算早期,但,他正在深一脚浅一脚的,步这两个人的后尘。
早晚的事!
曾经。
全州县半边街,曾经有一个小伙子,因为吸食毒品,逼得他老爸把一栋七层的楼都给卖了,没办法,他老爸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独生儿子去死呀!
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