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无人可讲。
今天下午,方科做了一件十分过份的事。
她从家里回来,第一时间到了方科与别人合伙承包的那个饭堂,没见到方科,于是,唐若就去方科的宿舍找他。
当她推开方科宿舍的门时,竟然发现方科的侄女方然,正伏在方科的身上,呼呼睡大觉。
方然,十七岁了啊!
一个十七岁的大姑娘,身体该发育的都已经发育了,早就已经是男女有别的年龄了。
气得唐若用力一摔门。
但是,方科似乎浑不在意。
是,现在天气还冷,身上穿的衣服还多;是,方然是你的亲侄女,你心中绝不会有什么龌龊的想法;是,她从小跟着你长大,是喜欢跟你腻在一起。
可是,外人不知道啊!
她不懂事,你方科还不懂事吗?二十七八的人了,还不懂人言可畏四个字吗?
而且,他看见了唐若时,脸上丝毫没有一点所谓恋人的那种关怀与关爱。
既没让唐若坐,也没问她渴吗饿吗?
他只是拍了拍睡在他胸口的方然。
被拍醒后的方然,一脸的若无其事,丝毫不觉得睡在叔叔的臂弯里有什么不妥。
这还不说。
下午方科蒸出了第一笼包子,他居然只是给自己的侄女拿了一只过来,而既没有拿给唐若,也不问一问唐若中午在家里吃饭没有,饿了没有?
这,难道不是恋人之间最起码的关心吗?
他的做法,让唐若很寒心。
就算他知道唐若晚上吃饭堂,他的做法也让唐若寒心,行动没有,好话都不会说一句吗?
这让唐若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这个所谓的男朋友,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男朋友。
其实。
她这个女朋友,完全是与方科一起做事的那几个同事,喊出来的。
是,刚认识的时候,方科对她还算可以,食堂里每逢蒸了热气腾腾的大肉包子,他总是第一时间,拿一个给唐若吃。
那时候,唐若还没有默认这个所谓的男朋友。
回想起来,方科也从未真正的向她表白过,从来没有。
他从来没有像别人的男朋友那样,双手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花,单膝跪在唐若面前,含情脉脉地道:唐若,做我女朋友吧。
他不但讷于言,也惰于行。
只不过,他在恰好的时间节点出现在唐若情感的空白期罢了,正好替这个排行老二,自幼不被家庭重视的女孩子,唤醒了青春年华里,羞涩又朦胧的一些有关爱情的憧憬与感觉罢了。
只不过因为唐若在带马雪莹,而马雪莹家恰好又与方科他们那个食堂,在一个大院里罢了。
然后,大家一起哄,你一言我一语,似乎,唐若就是方科的女朋友了,似乎,仅凭女朋友三个字就能将一个女孩子牢牢锁在自己身边了。
可笑。
人心都是肉长的。
一只小猫小狗,你只要对它好,它也会跟你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