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温莎说的合作方式听起来的确不错。
不用压货、预订生产、回款及时听起来感觉万无一失。
春娇前几天去城里销售药油,也体验过,的确很辛苦。
来回跑了一天,连采购人都没见到,更不用说卖出去货了。
而且,春娇跑了一天回来,还要跟母亲分担一些家务,的确是累。
只是春娇,这人见识不多。
春娇毕业后一直在村里田香秀开的服装厂工作。
一共没有几个人,连个体户都没注册。
说是服装厂都有点抬举她了。
顶多能算个小作坊。
春娇在这个小作坊干记账工作干了七八年。
每天的工作就是查数、发货,有时也会去的缝纫机房帮忙。
除了这些,春娇也没有接触过其他的。
温莎说的什么‘经销’、‘经销权’之类的春娇听得似懂非懂。
但是,听到温莎说,要她把中医馆生产的药的经销权转让给的陈四海的工厂,春娇心里有些不安。
虽然春娇不知道经销权是什么,但她前几天看过一些法律的书。
一个人和一个组织的权利,大概就是的在合法的范围内个人或是组织可以做什么。
一旦把自身具有的权利的转让给他人,自己再去做某件事儿的时候,就会变成不合法的。
春娇心里暗暗想,温莎这人看着挺热情的,咋这么一琢磨起来感觉她有点小坏呢?!
春娇最讨厌这种表面热情心里蔫儿坏的人。
但毕竟温莎表面上是热情的,还给自己做药瓶的标签,春娇不能在此时此刻戳穿温莎。
春娇笑着说:“虽然销售药油儿的事儿是我提出的,但龚大夫才是万春堂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