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务中途,条野采菊空不出多少时间闲谈。
在话题的末尾段,他才听到最想听的。
——————
“分别越久,才越能意识到我早就习惯了你在我身边。”
这到底算不算“爱”
或者“恋”
,他也搞不懂,但他能肯定自己一定在想念着谁。
那是一整颗心都在诉说着的感情,他没有理由认错。
轻巧地向后跳了半步,从他眼前划过的匕首映出他此刻脸上的表情。
“什么声音。”
“没什么,我在伦敦呢。”
是他的钻戒太显眼了吗,这已经是三天来,第二个想抢劫他的团伙了。
伦敦的天雾蒙蒙的,正午时分也看不到几丝天光,而只有阴沉灰白的天空。
他不是很喜欢这样的氛围,但单纯的坏天气也不会影响到他此刻愉悦的心情。
他就这样单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里还拿着一杯咖啡,一边打电话,一边逗这些看起来年纪只有他一半多的人。
条野采菊不担心别的,“你要去见钟塔侍从的人?”
“嗯。
趁着要出差前……”
把该做的事都做了。
他肩上背着羽毛球包,这是他最熟悉的伪装道具,“和他们见过之后,下午会去意大利。
这次真要去意大利了。”
他的行程似乎总是如此。
像是早已固定,每次都会按顺序走遍伦敦、米兰以及西西里。
在浅米色针织衫外,他穿了一件灰咖色的夹克。
在十一月的天气里,这样的衣服也能抵御潮湿寒冷的侵袭。
踩着有些年头的长形地砖,他把作势要从他身上抢走些值钱玩意儿的人引到无人看得到的小巷里。
年轻的抢匪们冲动上头,也不管他的行为是不是有故意引导的嫌疑,总之,靠着年轻气盛,和对“战利品”
的向往,一个劲地用其实并不锋利的武器攻击他,轻易上了当。
伦敦的天气状态一般,空气甚至不如他面前的咖啡好闻。
“我找熟悉的裁缝定制了和服,新车停在车库里。”
他欣慰道,“我终于不用继续用央哥的跑车了。”
色彩亮眼的跑车,越开越不习惯。
央哥的审美和个性,需要很大的勇气去支撑。
“工作加油。”
他最后说道,“希望新年的时候,能看到你出现在我眼前。”
见他挂了电话,有一个抢匪从堆着杂物的街角捡起一根断掉的椅子腿,用蛮力挥向他。
该如何解释呢,即使他尚未摆脱“危险异能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