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这女人还有无比甜美的血液。
大哥有严重的洁癖,数百年来,从不饮人血,这次能不能克制住,他真的太好奇了。
季千琅似乎明白他的想法,血红色的眼睛转了转,来了个主意:“我赌大哥不会饮她的血。”
卓繁与他相反:“我赌他会。”
“一千万?”
“没问题。”
两人就这么下了赌。
季千琅还看向谭漠:“谭漠,你呢?”
谭漠对这个赌没兴趣,简单两个字:“无聊。”
他抱着人进了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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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灯光明亮,但静悄悄的。
金灿灿的长沙发上睡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
他脸上放着本科学杂志,听到动静后,他移开杂志,露出了一张跟季千琅一模一样的脸。
白皙、精致,嘴唇艳红,像极了鲜血的颜色。
美而近妖。
他有些近视,从茶几上拿起了金丝边眼镜,戴上后,少了些少年气,多了些绅士斯文的气质。
“你们回来了。”
他的视线落到谭漠怀里的女人身上,眉头随之皱起来:“大哥不喜欢的。你们最好赶紧抱她离开。”
他跟大哥一样,不喜欢饮人血。
时代在进步,思想也该文明些,吸食人血,是下等生物的行为。
季千琅听他这话,笑着解释:“四哥,这女人是叶文逊的女儿。”
季千璃:“……”
那男人的女儿?
他来了点兴趣,走过去,看着他怀里的女人,不由得伸出了手。
他像卓繁一样,碰了碰她美丽的脸颊。
带着点痴迷的样子。
谁想,下一刻,猛然掐住了她的脖颈。
谭漠看的神情一紧,低喝道:“住手!你做什么?”
卓繁跟季千琅也很紧张,一同去拽他的手:“老四,(四哥),别乱来!”
季千璃自然不是乱来,在被他们拽开后,面色冷峻:“相信我,留着她绝对是个愚蠢的决定。”
三兄弟顿时面面相觑:季千璃有看到未来的能力。那么,他在未来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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