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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完结(第1页)

“虽然我是不想和他分着吃的,但既然江娘子这么说了,我就勉为其难地同他凑一凑吧。”

话虽这么说,郑言手中的勺子却下得飞快,一勺舀起一只表皮晶莹剔透,隐约可见里头粉红肉馅的小馄饨,只略微吹了那么几下,就不顾烫嘴,迫不及待地连汤一同吞了进去,发出一声满足的轻叹。

江杳杳走到裴敬之边上坐下,往食盒里头看了看,想瞧瞧让郑言避之不及的食物,到底是何方神圣。

食盒里头装着的食物,赫然是猪大肠。大益朝吃这猪大肠的做法,主要就是辅以气味浓郁的佐料,通过重油煎炸的方式,来掩盖大肠所带有的特殊气味。

这份大肠所用的做法,被称为“煎白肠”,猪的肥肠彻底清洗干净,在水中放入大量的葱、姜、蒜、陈皮和料酒,煮开后放入肥肠煮至五六成熟,捞出沥干水分,晾晒后切成小段,锅中宽油,用姜片和花椒同肥肠一起小火煎至两面微焦。

煎过后的肥肠表面酥脆,内里绵软,大量的佐料和沸腾的热油将肥肠的腥膻味很好地去除,重口一些的,可以直接蘸着蘸料便吃了,而普通人则可以将这煎白肠进一步加工,再用葱姜蒜花椒八角等进行炒制,或是炖入汤中加上面片,能使气味更不明显些。

不过这种做法的肥肠还是颇为油腻的,本身不爱吃肥肠的,更是会觉得重口味,比如一见着肥肠就离得老远的郑言。

至于裴敬之,江杳杳知道他对于内脏一类的食材,接受度还是挺高的,只不过这大肠,可又是另一种层次了。她之前还想过买些肥肠回来,给裴敬之尝尝看看他的反应,结果整天忙着经营食肆,倒是把这一茬给忘了。没想到,他竟然还自己买了肥肠回来。

裴敬之把食盒上层移开,江杳杳这才发现这食盒还是双层的,上面这层是一段段的煎白肠,下面这层则是一片片切开的血肠。

血肠的做法比起煎白肠来,要更加复杂,猪动物宰杀后,放出的血用大盆子接了,加上盐水搅拌,再混合剁碎的猪肉末,灌入清洗干净的猪肠之中,将肠口扎紧后,下锅煮熟切成圆片。

“买酒时刚好路过看到,想着你应当是喜欢吃的,就给你买了些回来。”原来这些肠,是给她买的。

江杳杳一捧食盒,发现里头的血肠还是热的,当下便提筷先尝了一片,肠衣弹韧,血块爽滑,蘸着蒜泥清酱香油调成的料汁,入口鲜嫩香浓。

这样的血肠,必定是新鲜的猪血所做成的,才会如此嫩如豆腐般鲜滑。

“你不吃吗?”江杳杳一片血肠滑下肚,发现裴敬之却没有动筷子。

“买给你的,你吃了便好。”裴敬之微笑着摇了摇头,江杳杳却敏锐地捕捉到了他眉间的一丝局促,是他之前吃韭菜时所出现过的表情。

得,江杳杳明白了,合着这一桌,只有她一个人吃这肠呗。不过……

“晚些时候我将这煎白肠和血肠,与酸菜一同炖上一锅,你不妨尝尝看,说不定和你想象中的味道完全不同呢。”

酸菜白肉,再加上这血肠,这道经典的东北菜,精髓就在于酸菜提供的酸味。这酸菜以大白菜腌制的为佳,挑选上叶大饱满多汁的白菜,经过发酵,颜色翠黄剔透,质地爽脆鲜嫩,味道酸绵悠长。

酸菜在白肉油润的滋润下,释放出更酸美的口感,而白肉的油腻感也会大大降低,喝一口汤,从舌尖暖到脚跟,胃口也大开起来。

血肠要等到最后才能下入锅中,若是放得早了,会把猪血煮老不说,还容易被弄得稀碎,与酸菜混为一团。

热腾腾的酸菜白肉血肠,自然是要用大白米饭尊重一下的,不过眼下江杳杳想先煮火腿汤圆吃,这酸菜大锅炖,就等着留到晚上吃吧。

火腿汤圆从外表看与普通汤圆并没有什么区别,洁白的糯米团下透出来的火腿的红色,郑言舀起一只,一边猜测:“这是玫瑰花馅的?”一边往嘴里一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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