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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第1页)

“大哥……他们两人究竟是……”

“此事说来话长,待以后我自会与你说个明白的。”永宣不欲在此处解释,咏宝亦是理解的点了点头。岂料,本以为这场偶遇风波就此平息,永宣却突然将目光转向了咏宝身边一直没有出声的王伦,带笑的眸子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这才开口道:“宝儿,这位公子是……”

王伦知道眼前的男子并不好对付,听咏宝叫他大哥,便已知晓此人就是长袖善舞名扬京城,却以心计著称的爱新觉罗·永宣,亦是吴诗和弘昱的长子。然论心思,他俩却是旗鼓相当。他不假思索的朝永宣憨憨一笑,随即拉了拉咏宝,边揉着自己肚子,撒娇着唤了声“宝儿”。

然而,就算如此,永宣脸上的笑容却至始至终没有变化,他饶有兴致的睇着王伦,似要将他看透般。

“木头,伦儿饿了,你先让小二随便上几道菜。”咏宝将林森差遣走后,这才向永宣解释道:“这是我在开封救的小伦儿,是个痴儿,不认得家,我又急着赶路,便把他一同带上路了。”

永宣呵呵一笑,优雅的坐至两人对面,也不急着开口,反而慢悠悠的替自己倒了杯茶,这才慢条斯理道:“生为痴儿也可算是种福气吧,无需体会这世事无常,不会有大喜大悲。宝儿,不知你身边这痴儿是否叫王伦,成王败寇的王,荒谬绝伦的伦?”说此话时,永宣那双可爱大眼始终盯着王伦,只要他有些微的变化,他都能确定无疑。只是,王伦却瞧也不瞧他,只是黏在咏宝的身边,傻笑着,撒娇着。

“宝儿不知,宝儿只知他叫伦儿。”

“呵,想也是,大哥最近正好在查与此人有关的事,所以对名字中带伦的人便敏感了些。”

成王败寇,荒谬绝伦。王伦心知永宣对他定是有怀疑,只是这两个极具讽刺意味的成语却对他并无多大动摇,他担心的反而是咏宝。

永宣从小便知咏宝的性子如何,他先前那番话并非闲聊,而是要故意引起咏宝的兴趣。果然不出所料,咏宝确实对永宣口中那个王伦有了兴趣。“大哥,那个王伦是什么人?以前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以前,呵呵,自然,以前的王伦不过是个无名小辈。如今的王伦却是连万岁爷都头疼不已的大人物。”永宣把玩着手中的杯盏,这两个月,他通过多方打听,终是知道了二十年前的一个秘密。而如今,他只想将此人与自己的家人隔绝,越远越好。

“连万岁爷都头疼的人,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王伦攥紧了拳头,所幸他的手隐于桌下,永宣并未察觉。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已经习惯了每日在他的宝儿身边,也曾想过要唤她一辈子的“宝儿”,亦让她唤自己一辈子的“伦儿”。只是,永宣的出现却让他幡然梦醒,他能守着她多久,甚至他与她还是站在对立一方。

“何人?今年年初沉寂多年的白莲教在山东重新起事,波及了整个山东。而白莲教的新教主就是我刚刚提及的王伦,听说少年有为,然除了白莲教中的少数人之外,几乎无人知道他长什么样。”

咏宝看了看身边的王伦,总觉得自己无法将他与反清的反贼联系在一起。若是教主长他那副模样,怕是服不了众了。

只是这一厢还没聊完,邻桌的翁云涟却不知为何,竟然气冲冲的掉头就走,而她与永寅从见面到如今却是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咏宝见状,本欲让林森去把人追回来,却不想永宣伸手一拦,不急不缓的说:“有翁顺卿派人跟着,出不了事。若是想听,那大哥现在便说,她与永寅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只是这十几年,也不知是缘还是孽。”永宣轻叹着,慢慢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乾隆二十二年,听闻漕帮帮主翁子扬的结发之妻替他生了一对龙凤胎,吴诗因感恩他多次出手相助,便带着刚满一岁的永宣和永寅以及弘昱,乘水路南下去了扬州。也就是在扬州,一岁的小永寅见到了刚满月的翁云涟。而从小,永宣便比永寅外向许多,极是惹人喜爱,永寅则因为过于害羞怕生,一整日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吴诗身旁,离不得半刻。然,那时的永寅还未像现在这般离不开吴诗。

要说翁云涟也是奇得很,性子与永宣很有几分相似,逢人便咯咯直笑,再加上那张红扑扑的小脸蛋,让吴诗第一眼便喜欢的紧,说是也希望生个这般可爱的女儿。

而翁云涟的才女也是颇有渊源,她出生百天便会含糊不清的叫爹娘,但凡见过一面的人,便不会再忘了。只是她不喜自己的同胞哥哥翁顺卿,也不喜人见人爱的活泼小永宣,反而对很少开口说话的永寅钟情不已。以至于永宣长大后,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他与永寅长得一模一样,要论性子,无论是谁都不可能喜欢别扭的永寅,然而翁云涟却从小偏爱永寅。小时候还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偏爱渐渐就变成羁绊,最终发展到了如今这种一发不可收拾的严重事态。

而后咏宝出生,翁子扬反携翁家两兄妹来京城探望,又住了数月才走。也就是在这期间,永寅与翁云涟之间不知发生了何事,致使永寅越发恋母,以至于演变为如今这种一刻也离不开的程度。

“也就是说,如今的江云涟,其实是翁伯伯的女儿,翁顺卿的同胞妹妹翁云涟?”

“正是。”

“那为何要瞒着我……”

“许是怕你吓着吧。”

“既然云涟姐姐这么喜欢二哥,为何还会来秦淮当……”

“我记得那时你尚在襁褓中,大哥也不过四岁,具体记不得了。只记得,自那次他们来京之后,永寅便愈加离不开额娘。他虽对翁姑娘不坏,终究是喜欢还是讨厌,不仅仅是你我,连额娘也不得而知。”永宣顿了顿,他注意到,在述说这段往事时,王伦至始都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刚端上桌的菜肴上,好似对他们的谈话毫无关心之意。“不过额娘倒很是喜欢翁姑娘,说她是什么后现代的先驱者,一直便想让她当自己的媳妇。”

“后现代的先驱者是什么?”

永宣摇了摇头,这个问题其实也困扰了他很久,不过他猜测,大致与她的性格和行事风格有关。因为翁云涟在来到秦淮后,曾平静的与他说过:“十里秦淮十年梦,阅尽天下男人颜。不是你们男人挑选我,而是由我来挑选你们,他不要我,是他的愚蠢,不是我的遗憾。”当时,翁云涟的话震惊了他许久许久,他才蓦然明白为何自己额娘会对她宠爱如膝下女儿,她的胸襟气魄,堪比当世男儿,就连才学亦是鲜有人及。

第九章 真情

“那为何我从未见过云涟姐姐?”咏宝好奇,既然翁家与他们交往甚密,她亦与翁顺卿时常见面,怎会不记得有翁云涟此人。

“说来也巧,每次翁姑娘随翁伯伯来看望额娘,你都不在。不是和林森偷溜出去玩,就是进了宫,要不就去了玛法的庄亲王府。”

“宝儿!太好了,宝儿,快和二哥回京城!”也不知永寅是如何从自己的世界回过神来的,总之等他抬头一望,发现原本坐于他对面的永宣不见了,再看邻桌,却见他正与离家两个月的妹妹咏宝在一起相聊甚欢。如今他心心念念想的便是回京,一见咏宝自是激动的上前,拉着她便要走。

“永寅,临走前额娘说什么?找不到媳妇就别回家,宝儿自有我护送回京,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呆在这把翁家大小姐娶回家的好。”永宣嬉皮笑脸的勾着永寅的肩膀,反复提醒着他此行的目的。

咏宝亦在一旁点头帮腔道:“二哥,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云涟姐姐当我二嫂,我举双手赞同。”

永宣不打算对永寅逼得太过,毕竟是一胎生的,若说了解,怕是没人比他更了解永寅的为人。翁顺卿飞鸽传书与他,不仅仅是通知他咏宝在南京,还有件更为重要的事,必须由他一人暗地摆平了才行。他看了看极是依赖咏宝的王伦,精光一闪而过,随即笑道:“罢了,先回吧,我还有事要找翁顺卿。宝儿,大哥也就直说了。如今你人也被找到了,想逃那是绝无可能,这日子趁我不急着回京,你还是好好想想如何安顿这痴儿吧。”

“安顿?伦儿在这里无亲无故,我们就不能带他一同回京吗?”咏宝早在见到永宣的那一刻就放弃了逃跑的念头,但是在王伦一事上,她却不明白她大哥的用意。习惯成自然,她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这个爱黏着自己,憨憨的唤一声“宝儿”,永远用最澄净的眼眸凝视她,也绝不会因为有别的漂亮女子而多看别人一眼的可爱伦儿。

“不行,他绝对不能跟着我们上路。”

“为什么?”

“不为什么。”永宣笑着与咏宝你一言我一语的争了起来,他没有告诉咏宝。为了让他最爱的家人远离一切潜在的危险,哪怕只是因为伦儿是个身份不明的痴儿,也绝对不会让他靠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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