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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1页)

庙里吵闹声传出来,孩子们嘻嘻哈哈的闹着,像抢什么东西玩。

“暖春,你回屋帮衬的暖情,老孙家的孩子多,别让他们弄乱了咱们东西。”

阮珠有些洁癖,不愿外人乱动自己的东西,衣服被不相干的人穿过后,就算再值钱的也喜欢不起来了。

上大学那儿会,花了一百多元在商场里买了一条雪纺长裙回来,被同寝室的人偷偷穿出去跟男友聚会,还沾上了可疑的黏稠物,她看到后非常气愤,宁愿把裙子扔进垃圾桶也不愿穿。

暖春答应着回了庙内。

阮珠往远处群山眺望,希望能看见云世伟在什么地方出现,古代山里的豺狼虎豹众多,不由得她不担心。

没过多久,一个健壮男子的身影在雨雾中愈来愈近,看得清了,是云世伟,肩头扛了猎物。

云世伟也看到了她,挥了挥手,加紧了步子。

“媳妇,我打了一只鹿,两只山鸡,待会给你炖鸡汤喝。”

云世伟把猎物扔在地面,那山鸡就算了,但是所谓的鹿?

阮珠呆呆的看着,嗯,脑袋像马、角像鹿、颈像骆驼、尾像驴,分明是个四不像。她在央视的“动物世界”里看过关于这种动物的介绍,非常珍惜的物种——麋鹿。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全世界只有中国才有,十八世纪野生种群灭绝了,刘晓庆版的《火烧圆明园》只有皇帝才有资格吃。

“喜欢吗?媳妇,这是麋鹿,我以前吃过,味道很好,用血熬的汤最能补身子。”云世伟乐呵呵的,身上衣服脏得要命,前后刮了好几个洞,露出麦色的皮肤,裤腿也裂开了,脏乱程度跟北逃得难民有得一拼。

但阮珠只觉他这次脏的可爱,脏的叫人舒心。

“你拿远一点收拾后,别叫我看到了,我闻不得血腥气,收拾利落了再拿回来烤,烤完把两条后腿给我留下起来,等明天在赶路我要在在马车里吃。”她想了想,麋鹿那么珍贵,被外人吃了可惜,老孙家一十几口人呢:“再把两条前腿也留下来,咱们明天慢慢吃。”

秋季凉爽,晚间的空气度数更低,食物放个一二日不会坏掉。

“媳妇。”云世伟咧嘴笑道:“你喜欢吃,我再给你猎就是了,麋鹿虽然珍贵也不是猎不到。”

阮珠眼睛一瞪:“哪那么多废话,交代你的事情照做就是了。”

云世伟看到媳妇喜欢,心里高兴的紧,爽快答应着,目光瞥到吕飘香:“弹琴的,你过来帮我给鹿剥皮,别想吃现成的,老子不侍候你。”

吕飘香把雨伞递给阮珠:“我去帮忙,你若是累了就回去躺着。”

阮珠看着两人走远,心里感慨,穿到古代还能享受到皇帝的口服,后世的麋鹿都是人工饲养的,就算吃到了也没多大意思,少了一层神秘感。

“不过是一只麋鹿罢了,没吃过还是你娘家穷得很?”

轩辕敏之凉凉的声音在耳旁响起,阮珠横他一眼,这个人没长记性,活该他被铁链子拴着。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几个月前,她跟老公上街溜达,意外碰到轩辕敏之,双方没聊过一句话,他偏偏记得自己?市集上开口要她买下他,她倒是买了,但他耍少爷脾气,她阮珠还没受过这个?

“本王过目不忘,凡是见过的人即使过很久也有印象。”轩辕敏之冷哼了一声,不屑的道:“你是那妓子的恩客吧,不然他怎么会那种目光看你?”

“什么……恩客,你怎么说话呢你?”

“能做出来,就别装无辜,你们女人哪有不偷腥的?”轩辕敏之撇撇嘴,满脸的鄙视。吕飘香对她不一样的眼神,他才留意了她,才在市集上要求她买下自己,但随后竟胆敢把他转手送出!轩辕敏之又怒了起来:“敢把本王送来送去,好大的狗胆,以后本王发达了,把你们一个一个都送山里的铁矿挖石头。”

天楚国的冶铁业之苦,莫过于挖石头的工人,去了鲜有活下来的人,基本都是犯了事的死刑犯往山里送,若缺少人手时候常有人贩子哄那外乡人,一帮一帮运往山里运。豪强人家也常常捆了仇人送去,山里的工人都是在那儿苦挨,体弱者拖不得三四个月的事。

阮恼火起来,活该这人倒霉!她刚才还在心软,想帮他一把。好吧,现在收回。朝他冷冷的道:“你还是先顾好现在吧,还想以后……哼,谁知你能不能活到以后?”

轩辕敏之还需要□,让他明白走出宫殿便没有傲的本钱。

阮撑着雨伞转身走进庙门,懒得再跟这种男人废话,没得少了许多脑细胞。

吃晚饭时候,跟孙家人都围城一个圈,挺大的一只麋鹿摆上来,单单少了四条腿,云世伟把最嫩的脊椎旁的肉切下来递给阮珠,便撕下来一大块狼吞虎咽起来。

阮珠一边吃着烤肉,一边喝着暖春熬地鹿血汤,这是自打离了猫耳镇,她吃的最香的一顿,吃得多了,晚上便睡不着了,由暖春和吕飘香陪着在庙外看夜景,其实也没什么好看,雨还在下,树林沙沙的响。

直到屋里的孩子们都睡着了,她才进来,孩子有时候很可爱,有时候很恐怖,等以后她有孩子一的那个要好好管教。眸光一抬,轩辕敏之坐在墙角闭目打坐。

想起刚才吃饭的情景,可怜的人也不知为什么那么招人烦,大家都在吃鹿肉,喝鹿血汤,唯有他啃着干巴巴的米饭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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