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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 1 1981年(第1页)

第一章

想杀艾哈迈德·伊尔马兹的可是几个狠角色。他们都是流亡巴黎的土耳其学生,已经干掉了一个土耳其使馆的专员,还用燃烧弹将土耳其航空公司一名高级主管的房子付之一炬。之所以选择伊尔马兹作为下一个目标,一是因为他下重金支持军事独裁,二是因为他恰好就住在巴黎,行动方便。

伊尔马兹的家和办公室守卫森严,他的奔驰豪华轿车也是全副武装。然而,是男人都有弱点,几个学生都认为,这弱点往往就是性。在伊尔马兹身上,他们还真猜中了。几周随意的监视发现,每星期有两三个晚上,伊尔马兹都会开着仆人用以采购的雷诺旅行轿车出门,到第十五区一条小巷拜访一位年轻漂亮的土耳其女人——他的情人。

几个学生想趁着伊尔马兹跟女人上床时在雷诺车下装枚炸弹。

他们知道从哪儿弄炸药——去找佩佩·戈齐,科西嘉“教父”级人物梅美·戈齐的众多儿子之一。佩佩是个军火商,对买家来者不拒,不过他更喜欢政治性买主,原因正如他欣然承认的那样:“理想主义者出价更高。”土耳其学生实施的前两次暴行都有他的支持。

然而,汽车炸弹计划里却有一处小麻烦。通常,伊尔马兹都会独自驾车离开姑娘的住所,独自驾车离开——但也并非总是如此。有时,他会带她出去吃晚餐。一般是姑娘坐车,半小时后返回,大包小包拎着面包、水果、奶酪和红酒,显然是想准备一顿温馨的晚宴。偶尔伊尔马兹也会乘出租车回家,轿车留给姑娘用一两天。同所有恐怖分子一样,这些学生也追求浪漫,不愿冒令佳人殒命的风险。毕竟,她唯一的罪过只是爱上了一个配不上她的男人,而这罪也并非不可饶恕。

学生们以民主方式讨论了这个问题,投票决定,不选领导。不过,人群中有一个人还是凭借强大的人格力量成为主导。他叫拉赫米·乔斯贡,一个相貌英俊、满腔激情的年轻人。浓密的胡子,眼里闪烁着某种“心向荣耀”的光芒。尽管前两次行动问题频出,风险重重,但正是有了他的活力与决心,他们才成功地实施了行动。拉赫米建议找一位炸弹专家请教。

一开始,其他学生都不赞成这个想法。可又有谁可以信任?拉赫米提议埃利斯·塞勒。此人来自美国,自称是个诗人,实则以教英文为生。在越南当兵时,他学会了使用炸药。拉赫米认识他一年左右:两人曾同在一家名为“混乱”的革命性报刊做事,可惜后来刊物夭折。他们还一同组织了一场诗歌朗诵会,为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募捐。埃利斯似乎能够理解拉赫米为土耳其遭受的境遇感到愤怒,也理解他对施暴者的痛恨。其他几个学生中有的也对埃利斯略有了解:有人见他参加过数次游行,还以为他是个研究生或者年轻的教授。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让一个非土耳其人掺和进来。然而拉赫米一再坚持,大家最终还是同意了。

埃利斯立马就想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说是在炸弹上装一个无线电操控的解除保险装置。到时,拉赫米坐在那姑娘公寓对面的某扇窗前,或者可以待在停在街边的车里,静观其变。他手里会拿着一台小型的无线电发射器,烟盒那么大——就是人们用来打开车库自动门的那种。如果伊尔马兹像往常一样独自上车,拉赫米就按下发射器的按钮。无线电信号将激活炸弹开关,炸弹启动,伊尔马兹一旦发动引擎就会引爆。如果是姑娘上了车,拉赫米便会手下留情,她大可毫不知情地安全离开。除非炸弹启动,否则会很安全,正如埃利斯所说:“不按按钮,就不会炸。”

拉赫米对这个主意很是赞赏,还问埃利斯是否愿意同佩佩·戈齐合作制造炸弹。

“好啊。”埃利斯说。

还有另一个麻烦。

拉赫米说:“我有个朋友想见你和佩佩。老实说,他非要见你们,否则这笔交易就得告吹。就是有这位朋友出钱,我们才有了炸药、汽车、贿款、枪支和一切。”

为什么要见我们?埃利斯和佩佩都很纳闷。

“他想确保炸弹会奏效,也想确信你们值得信任。”拉赫米不无歉意地说,“你只需把炸弹拿给他看看,向他解释其中原理,跟他握握手,让他看着你的眼睛。多亏有了他,整个计划才有了实现的可能,对于这样的一个人,这种要求难道过分吗?”

“反正我无所谓。”埃利斯说。

佩佩迟疑了。他只想把这笔钱赚到手。他总是惦记着钱,就像猪总惦记着槽子里的吃食。可他不喜欢见生面孔。

埃利斯给他讲道理:“听着,这些学生团体就像春天的含羞草,开得快,谢得也快。过不了多久,拉赫米估计也得炸个粉身碎骨。可你若跟他的‘朋友’搭上线,即使将来拉赫米送了命,你的生意也做得下去。”

“有道理。”佩佩说。虽说他不是什么聪明人,可如果掰开揉碎了讲,他还是能懂点做生意的道理。

埃利斯告诉拉赫米,佩佩同意见面。拉赫米做好安排,三人下周日碰头。

那天早上,埃利斯在简的床上睁开眼睛。醒得太过突然,他感到有些恐慌,仿佛噩梦初醒。过了一会儿,他才想起紧张的原因。

他瞥了一眼闹钟,时间还早。他将计划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多来的耐心和谨慎将在今日修成正果,他如果能活过今天,也就能与简分享这份喜悦了。

他转过头看着她,动作小心谨慎,免得弄醒她。他的心剧烈地跳动着,每次看她的脸都会如此。她仰面朝天躺着,坚挺的鼻子直指天花板,一头乌发散在枕头上,如同鸟儿舒展的羽翼。他端详着她宽阔的嘴形、饱满的双唇——它们曾无数次亲吻自己,那感觉是何等甜美甘醇。春日的阳光里,她的脸颊上映出一抹浓重的金色,他戏谑地称之为“胡子”。

见她如此酣然的睡态实在是难得的享受。她面部放松,恬静安详。平时她总是活力四射,时而欢笑,时而皱眉,时而做个鬼脸,时而面露惊讶,时而显出怀疑,时而又满面同情。她最常有的表情是一脸坏笑,仿佛一个淘气的男孩刚搞了一出邪恶的恶作剧一般。只有在熟睡或沉思时她才会这样,而这也是埃利斯最爱她的地方。此时的她毫无戒备,雕饰尽除,眉宇间透露着潜藏在肌肤下的慵懒诱惑,如同徐徐的烈火在地下燃烧。见她如此神态,他的手几乎总是忍不住想要触碰她。

一切都在他预料之外。刚到巴黎不久,初次见面时,简留给他的第一印象是典型的活跃分子,与城里的年轻人与激进分子为伍,主持委员会,组织活动反对种族隔离,支持解除核武器,针对萨尔瓦多问题和水源污染组织抗议游行,为乍得的饥饿民众募捐,或是鼎力为一位青年才俊宣传电影。人们被她的美貌所吸引,为她的魅力所折服,受她热情感染。刚刚约会的那几次,埃利斯只是乐得欣赏一个漂亮姑娘对着一块牛排大快朵颐。然而之后——埃利斯从来都不知道究竟何以如此,他发现,就在这个性格刚烈的姑娘内心深处,也有着热情如火的成熟女性一面,而他,埃利斯,坠入了爱河。

他的目光在这间一居室的小公寓内随意游走,饶有兴致地留意着那些熟悉的私人物品——那些给屋子留下她个人印记的小物件:精美小灯乃中式瓷瓶所制,书架上摆满了经济学与世界贫困类的书籍,沙发既宽大又松软,令人可以沉醉其中;一张父亲的照片,上面是一位身着双排扣大衣的英俊男子,很可能是20世纪60年代初所拍摄;还有一座小小的银奖杯,那是1971年她骑着那匹名叫“蒲公英”的小马赢得的,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她13岁,埃利斯想,而我已经23岁。她在汉普郡的小马驹比赛上崭露头角时,我已经身在老挝,沿着胡志明小道埋设反步兵地雷了。

大约一年前,埃利斯第一次来到这间公寓。那时简刚从郊外搬到这里,屋里还没多少陈设:一间阁楼,厨房在凹室,一个小间里装着淋浴器,马桶就安在厅内。她就这样一点一滴地将这间污秽的阁楼改造成了温馨的小窝。简做翻译,将法语和俄语译成英文,收入十分可观。不过房租也不低——此处公寓位于圣米歇尔大道附近。所以她每买一件家具都会再三斟酌,耐心把钱积攒起来,只为买到最称心的那张红木桌、那副古董床架、那张塔布里兹地毯。她就是埃利斯父亲口中常说的那种“优雅女子”。您一定会喜欢她的,爸爸,埃利斯想,您肯定会为她着迷。

他侧过身,面对她躺着。翻身的动作将她弄醒,埃利斯知道会这样。她那双蓝色的大眼睛注视着天花板片刻,然后便转向埃利斯,笑着翻身倒入他的怀抱。“嗨。”她低语道,埃利斯给她一个吻。

他立刻兴奋起来。两人并肩躺了一阵,半睡半醒中偶尔亲吻彼此。简将一条腿搭在他的臀上,两人在无言中慵懒地做起爱来。

刚成为情侣时,两人日里夜间云雨不断,午后欢爱也是常有的事。埃利斯以为这种肉欲之欢不会长久,过不了几日,或者是一两个星期,新鲜感渐渐淡去,他们也会归于平凡,一周差不多有那么两三次。他错了。一年之后,两人依旧像新婚夫妇般如胶似漆。

她翻身将埃利斯压在身下,将全部的重量放在他身上,湿润的肌肤紧紧贴合着埃利斯的身体。埃利斯一面双手紧搂着她娇小的身躯,一面用力探索着她的体内。她能感到爱人高潮的到来,于是低下头,在激情到来的一刻深吻他。随之而来的是一声温柔的低吟,埃利斯可以感受到对方周日清晨那温柔、持续而略有起伏的高潮。简依旧趴在他身上,依旧是半梦半醒。埃利斯轻抚她的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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