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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第1页)

尽管有时我从疯人病房的窗户向外眺望,看着那条小土路,弯弯曲曲往西伸向马里兰州的树林,通往肯塔基和其他地方;雾天,它有一种特别的思乡怀旧的情调,使我想起孩提时代的梦想,希望成为一个真正的“阿肯色赛马场围栏边的看客”,与父亲和兄弟一起在一个养马场上,我自己成为一个职业赛马骑师,而不是现在这种醉鬼水手,更加不是这种对海军自命不凡的家伙,甚至前面几章我用来描写美国海军的字里行间也一直显露出我是个自命不凡的家伙。二十一岁,我已经能够从对那套海军军服的忠诚中获得了许多东西,也许已经学会了一种手艺,从我发现自己已深陷其中的愚蠢的“文学”死胡同中走了出来,尤其是从对其“忠诚”的部分里走了出来:因为尽管我是个忠诚的人,但我没有任何可以对其忠诚或为其忠诚的东西。经过青年时期孤独的实践,夜晚在窗间有星星的窗前,卧室的窗前,廉租房的窗前,精神病监护室的窗前,轮船舷窗窗前,最后是监狱牢房的窗前,写了十七部小说,总计超过二百万字,可对于五万冷嘲热讽的大学写作课讲师来说,这值得一提吗?我望着那条弯弯曲曲向西延伸的小土路,仿佛通向我那已泯灭的梦想,希望做一个真正美国人的梦想……

当然,听我这么说话,大个子苗条他会讥笑我,会说:“那说说你的窗户吧,伙计!”

我遭到了起诉,被迫在一份表格上签了名,保证我永远不会提出要求获得退伍军人补助金,甚至不给我海军军服(漂亮合身的双排钮厚呢上装、水兵帽、白军装、深色制服,等等。),只给了我十五美元,让我穿那身白军装去城里买了一套回家的衣服。此时正值六月,所以我买了运动衫,宽松的长裤以及鞋子。

在贝塞斯达的最后几天,我在食堂里看着那些士兵们吃着美味佳肴,咋咋呼呼谈笑风生,我感到我没背叛“我的国家”太多,你也知道我没有,而是背叛了这里的美国海军。如果不是纽波特那个愚蠢的牙医使我一想到一个家伙仅仅因为他军衔高一点就侮辱我,我就感到讨厌恶心,那么我是不会那样做的。军衔最高的将军“最欺负人”,最平易近人的人是放下架子的“普通士兵”,此话是否有道理?

好啦,我该去码头边见那个海员醉鬼了,最后上路过流浪生活;同时不停地学习,持续地独自写作。反正我在大学里没学到一点有助于我写作的东西,唯一可以学习的地方是我自己在各种真正历险经历中的独特想法:历险的教育,教育的历险,随你怎么形容。

我在马里兰州贝塞斯达的丁香夜花园里,与美国海军志愿紧急服役妇女队的姑娘们一起散步了几次,这就是最后一周,随后我就乘着火车回家。

我离开海军一周之后,大个子苗条退役了。他也回了商务海运船。他说他会来纽约看我。

此时老妈老爸已经从洛厄尔搬到了纽约,也就是昆斯区长岛的“奥松公园”,搬来了那架仅值五美元的旧钢琴,以及所有洛厄尔的旧家具,在大城市开始幸福的新生活。因为他们琢磨,假如我姐此时在陆军妇女队工作(她就是在那里工作),而我要么在海军,要么在商船上,那么我们或多或少会经常进出和途经纽约城。六月一个炎热的早晨,我穿着便服回家,来到他们位于奥松公园一家杂货店楼上的新公寓套房。

我们高高兴兴团聚了一次。老爸在纽约运河街找到了一份排字员工作,妈妈在布鲁克林一家鞋厂里当上了修平工,给军队做鞋子,他俩开始在银行存钱,战时工资,生活节俭,只有星期六晚上才舍得花钱。他俩乘坐途经牙买加赛马场的高架铁道、布鲁克林曼哈顿载运公司地铁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去曼哈顿,最后两人手挽着手在纽约四处漫游,上上店面有趣的餐馆,进进罗克西[1]、派拉蒙影院和无线电城[2]的电影院,最后,去看法国电影;回家时提着各色各样的购物袋,里面装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和玩具,他们一时好奇就买了,比如唐人街的中国烟嘴、时报广场的玩具相机、各种架子上的小摆设。顺便提一下,这是他们整个婚姻生活中最幸福的时期。他们的孩子独立生活了,他们开始意识到他们相互喜爱、相互尊重。妈妈甚至让爸爸去克罗斯湾大道的街角处,在那个糖果烟杂店胖女老板、赌注登记经纪人那里下注。

我记得,一天早晨,父亲起床后,在奥松公园公寓套房的壁橱里发现了一些幼鼠,没有其他办法处置,只好将它们扔进抽水马桶。六月的太阳红艳艳,汽车在大街上川流不息,废气的味道十足,不过附近海面上一直有宜人的海风吹来,会立刻将废气一扫而光,另外,四周的树木郁郁葱葱。

“可怜的小畜生,”爸爸说,“可你不得不这样做。”可是,他刚处置了那些小老鼠,就几乎哭了起来。“可怜的小玩意儿,太可怜了。”

“它们真可爱,”妈妈用小孩子一般的嗓音说,用英语说听起来傻乎乎的,但是用法裔加拿大人的口音说只会使你明白,在新罕布什尔州时,她是怎样一种小姑娘,她把重音放在“可爱”这个词上,就用英语的“cute[3]”,但是在法语的语境和发音里,这个词包含着极大的和真诚的遗憾,觉得这样的小动物,长着傻乎乎的鼻子和胡子,竟然携带如此多的有害病菌……是啊,那些无能为力的白色小肚皮,瘦小脖子上的毛发在水中来回漂动……

还有一个夜晚,现在(一九六七年),我的猫死了,我看见它在天堂里的脸,就像哈里·凯里在电影《大探险》结尾时在天堂里看见他忠诚的黑人勤杂工的脸一样。我不在乎你爱的那个人是谁:你爱忠诚的、无依无靠的、容易信赖别人的人。

夜里,躺在我那张面朝大街的窗户旁边的卧床上,一想到这个世界的种种恐怖,在二十一年来上千种煎熬中,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我去全国海员工会大厦签署“乔治·威姆斯”号轮船工作合同时,在布鲁克林码头该船的大烟囱上看到了三架飞机的绘画,意思说他们在大西洋击沉了三架飞机,我感同身受……

二十一岁时,你会奔向你的姑娘。我奔向哥伦比亚校园看望约翰妮,终于在阿斯伯里帕克找到了她,她在祖母那里过暑假,她把耳饰挂在我的耳朵上,我们一起去了沙滩,整个下午都在一大帮女孩中间度过,她们问:“那是什么,吉卜赛人?”不过,这个吉卜赛人在生活中不会吃掉其他人。

“我会上一艘船,大概十月回来,然后我们在纽约一个公寓套房里一起生活,就在校园里,与你的朋友琼在一起。”

“你是卑鄙小人,不过我爱你。”

“谁在乎啊?”

我在父母家奥松公园的公寓套房里打点行装,准备大约一周后上船出海。早晨八点,突然有人敲门。门口站着的是大个子苗条。“走,伙计,我们一起去喝个一醉方休,然后赌几场赛马吧。”

“街对面有个酒吧,就从那里开始吧。至于赛马下注,苗条,等我老爸中午下班回家吧,他喜欢去牙买加赛马场。”后来我们去了。我,大个子苗条和老爸,一起去了牙买加,第一场赛马苗条先偷偷给他希望获胜的马下了二十美元的赌注,而老爸则在某匹马身上下了五美元赌注,投注前整整一个晚上他都在琢磨《早晨电讯报》上的马赛成绩表。两人都输了。苗条口袋里有一品脱威士忌,我也有。这是战争时期,有许多事情可以做。我爸非常喜欢苗条。老天可以作证,赛马场出来之后,我们去了纽约城,坐火车回宾夕法尼亚车站,出站后,去了鲍厄里[4]。“锯末酒吧”和“萨米的鲍厄里傻蛋[5]”里声线粗哑的大胖女人唱起了《我的塞尔姑娘》,有个老“拖船安妮[6]”甚至坐到了老爸粗壮的大腿上,说他是个可爱的孩子,让他给买一杯啤酒。爸爸精疲力竭回家去了,我与苗条一起又踏进了夜幕……最后,他双手捧着脑袋(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大声嚎叫,说:“哎哟,我难受,我难受!”在海员工会附近的滨水区,他撞上了路灯柱。躲在小巷里的所有人都看见他那副熊样,六英尺五的大个,二百磅的肌肉和骨骼!那时,小巷里这些人在诺格伦主教的主持下,在海员工会大厦外建设一个海员教堂;许多年后,我在佛罗里达遇见了退休的诺格伦主教。不过苗条不需要进教堂。他到底去了什么地方,我将永远不得而知。我最后一次听到有关他的消息,是说他在东得克萨斯牧牛,这种说法也许不是真的。今晚他在哪里?我在哪里?你在哪里?

因为当我看见天堂里我那只可爱的死猫蒂米的脸,听见它像过去一样喵呜喵呜细声细气地叫唤时,我就会吃惊地意识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的时候,它甚至还没有出生,因此在这一时刻,它怎么可能已经死了呢?如果它没有出生,它怎么可能死了?所以只是暂时以一种幻影的分子形式存在,用跟上帝完美相像的形式经常萦绕在我们的心头。就蒂米而言,完美就是它像狮子一样坐在厨房的餐桌上,舒展着爪子,昂起了脑袋,张开大嘴;上帝的不完美就是它临死的时候,它瘦骨伶仃只剩一副骨架,肋骨和脊椎骨,它的毛发脱落了,它的眼睛看着我:“也许我爱过你,也许我现在爱着你,但是太迟了……”帕斯卡说得比我好,他说:“如果不是确信我们一文不值,那么我们从自身所有的黑暗中将得到什么?”为了给你指出正确的道路他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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