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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1页)

眼下是一段昏暗的威斯敏斯特[1]时期,许多东西都模糊不清。它们聚集得过于稠密,加上岛内滂沱大雨,北海阴暗无光,泰晤士河奔腾汹涌。这种昏暗不只是局部的,它同样也笼罩着非常明朗的炎热的墨西拿[2],在这种昏暗中,人们必须作出判断。至于冷雨的凄寒呢?它抽打在人们脸上并没能消除他们的愚傻,既冲刷不掉蒙蔽,也纠正不了缺点,但这雨象征着大家共同的境况。它的意思也许是说,减少愚傻和消除蒙蔽所需要的东西,总是到处多的是,而且不断地提供给我们——查灵克罗斯[3]的昏黑,佩瑞雷斯广场的灰暗,在那儿,你可以看到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在雨雾中来来往往。在这儿的这条笔直的瓦巴希大街上,则是一片褐色。让人生气的是,这儿往往是一件事情已成定局,恩赐、幸运和机会都已失去,解决的办法才提了出来。

我在南区住的房子是一幢学生公寓。这儿能听到学校里的钟声,夜阑人静时,连校园里小教堂的钟声也能听见。它的狭小的房间里,拥挤得就像中世纪的学舍,每个窗口都有一张张的人脸,每一寸地方都尽其所用。这儿有我的几位买书的学生主顾,而且还有几个朋友。事实上,这儿的人我全认识,因为经营这个公寓的威尔士老人欧文斯,叫我在那间油漆过的所谓“门厅”的鸟窝似的小房间里,传呼电话和分发邮件。我干这活顶替房租。我因为负责分发邮件,所以也就不可避免地看到了寄信人的地址和明信片的内容;又因为由我按铃叫人来接电话,且又没有隔开的电话间,因而我没办法不听到打电话人的谈话。欧文斯也偷听,他,还有他那当宿舍管家的老处女妹妹。他们那间陈旧的小客厅的门总是敞开着——厨房里的气味盖过了屋子里的所有其他气味——每天晚上,我都要坐在那张柳条摇椅上值两小时的班,从那儿可以看到他们兄妹俩晚饭后的情景。胡桃木的方柱子,到处是浆过的花边饰带,从虫眼得到灵感的刻花玻璃品,一些蕨类植物样子很怪,千姿百态,有的似提琴的颈,有的铺展得很开,一幅幅水果静物画线条都很生硬,护墙板上挂着一轮轮的蓝色盘碟。这一组组的陈设构成了他们室内的总画面——我万万不能忘掉那头用三根链条挂着的玻璃大水牛——他们表现出要在这儿久住下去,忍受一切。他们的房客大多属于暂住性质,因而欧文斯兄妹需要这一类东西为自己建立一个固定的家,使整个屋子充满浓烈的家庭气息。

克莱姆·丹波常来看我。他那位老政客父亲已经去世。克莱姆和他弟弟平分了他的人寿保险金。他弟弟现在是洛伊巡回演出团的踢踏舞演员。克莱姆不肯透露他继承了多少遗产,不知是出于他本人古怪的谨慎,或者为了不暴露隐私,也许是由于迷信。不过他已在大学注册,在心理系,就住在附近。

“你认为给我留下钱的老头子怎么样?”他笑着问道,颇为自己那张大嘴和满口蛀牙感到难为情——像孩提时一样,他仍有着清晰的大眼白,后脑勺的头发仍高高竖起。他不断对我诉说,长得丑陋给他带来的苦恼,为鼻子的难看老是愁眉苦脸。可是他的抱怨诉苦常被自己那爽朗的笑声打断,连忙迅速地伸手扶稳差一点掉落的雪茄烟。他现在有钱了,上衣胸袋里总塞着一排女王牌雪茄。

“过去我对我家的老头子了解不够。我只是一心一意敬爱我母亲。我是说一心一意。我可能还是老样子,可她现在实在太老了。这件事情上我不能再哄骗自己了,特别是读了几本心理学著作以后。”

一讲到心理学,他总是哈哈大笑。他说:“我是为了小妞才上大学的。”接着他神色忧郁地说:“现在我有了点钱,所以不妨及时物色。要不我什么都别想搞到,怪都怪我这张鱼儿嘴和丑鼻子。受过教育的女孩子,你可以在她们的心智方面多下点工夫,她们并不指望你在她们身上挥霍过多。”他并不把自己看成是个大学生,倒有点像个付学费的游客。他在法学院的地下室里打牌赌钱,在雷诺俱乐部里打台球,到五十三街的一个赌注登记处去赌马。如果他去听课,在肯特大演讲厅——半圆形的阶梯教室——面对学术上任何常识性笑料,也许是出于自得其乐,他常常会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可是,”他解释说,“那个傻瓜想要推销一点行为主义的破烂货,说什么一切思维活动都得用言语,因此它有一部分必定是在喉咙里和声带上进行的——这就是他所谓的‘受抑制的默说’。因而他们对哑巴的思维活动感到非常好奇,于是就弄来几个哑巴,在他们的脖子上装上仪器,然后给他们讲三段论。可是他们想要的资料全从指缝里溜掉了,不用说,因为哑巴是用手语交谈的。于是他们又给哑巴的双手都上了石膏,把它们固定住。哦,就在那家伙说到这儿的时候,我实在忍俊不禁,开始哈哈大笑起来,于是那傻瓜就叫我离开教室。”说到这儿,克莱姆先是不好意思地一笑,接着便纵声大笑起来。哈哈哈!高兴得满脸通红,但随之又变得闷闷不乐起来,他想起了自己的苦恼,老天爷给他的赐予太短斤缺两了。我再三劝他说,他的想法不对头,他不需要在任何方面装扮弥补。现在正是他偷情猎艳的时候,他的外貌有着刚健的男性气概,尽管有些夸张的地方,比如他蓄的那撮小胡子,还有那套二十二块五角钱买的赌徒们穿的条纹外套——尽管他有钱,但他喜欢分期付款。他说:“别对我讲好听的话,奥吉。你大可不必。”有时候,他会对我摆架子,那神气就像叔父对待年纪差不多的侄儿。他极力想装出中年人的老成。他认定这合那些偏爱有阅历男人的女人口味,可以得到她们的青睐。一位有点憔悴,有点愤世,也有点放荡不羁的叔叔。这就是他想扮演的角色。

“啊,你呢,奥吉?你怎么样?”他问道,“你在这儿鬼混点什么?你的好机会多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的毛病是你老要找个人当你的经理。现在你又跟那个墨西哥人搞在一起。你干吗把一切事情都丢到脑后?”

“什么一切事情?”

“我不知道。不过看你躺在这把柳条摇椅上,胸前抱着一本书,悠闲得很,让大好时光白白地流过,其实你本该有千百桩事情可以做的。”

克莱姆的胃口很大,他认为世界上有许多应当得到的东西。只要想到他认为自己得不到这些东西时有多伤心,你就知道他的这种想法是很自然的。我知道,他指的是金钱、荣誉以及被你的爱弄得完全不由自主的女人,还有大笔财产。他受到了这千百桩事情的困扰,有时我也如此。他坚持认为我应该有所作为,至少也应该练习一下怎样才能使自己有所作为。他认为我应该专心致志于如何出人头地,不该自甘落后而应奋发向上,独立不羁等等。我对于自己被吸纳入某种比我更强大的东西,心里当然有点不满,我也无从成为一颗独特杰出的星星,吸纳能量,成为世界上一群人心目中光彩夺目的太阳——给他们的不一定是温暖,而只是普卢塔克那种光辉。能出人头地,那当然很好,让人高兴,可是做太阳神的儿子?我连做梦都不敢想。我从来都不妄想超越我自己的素质和体能。总之,每逢克莱姆这样的人规劝我恭维我时,我从不认真听取。我有我自己的顾问班子,倒不是它不会出错,而是它出的错是我担当得起的。

克莱姆跟我谈这类大事倒不是在跟我开玩笑,不过他来这儿跟我谈天并不是他的主要目的。他不是特意来给我打气,或者告诉我吉米·克莱恩的消息,说他已经结婚,有了一个孩子,现在在一家百货公司工作,或者是说他兄弟想去百老汇闯天下。他来是因为他正在追一个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一个叫咪咪·维拉斯的姑娘。

咪咪不是大学生,她在埃利斯大街一家学生餐馆里当女招待。我曾以鉴赏的眼光注意过她,也许我较有资格对她作出评价,因为我从未想到要把她搞到手。她皮肤白皙而红润,脸上有一股不顾一切的野性美,两道修长的柳眉用细淡的眉笔画得稍微上翘,宛如眼虫藻的鞭毛,离开天然眉线伸向那紧贴着脸藏在鬈发中几乎难以窥见的白皙耳朵;一张大嘴,表明她有一颗狂野不驯的心;她毫无顾忌,什么都敢说,根本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能妨碍她。她的臀部又长又窄,胸部丰满;她穿一条紧身裙子和套头毛衣;高跟鞋使她腿肚子上的肌肉绷成欲张的弓形;她的步子小,姿势优美;她的笑声狂放,纵情,并且含有批评。她很少能使我回想起同是女招待的锡明顿的威拉。就我个人来说,我更喜欢威拉那个乡下姑娘——我想当时要是真的有那份缘分,我跟威拉会在一个乡间小镇上幸福美满地过上一辈子。至少我有时候对自己这么说。

咪咪来自洛杉矶。她父亲是个无声电影演员。每当她要发泄对英国人的愤恨时,她总要说起他来。她原本是来芝加哥念书的,可是由于她在格林厅的休息室里有越轨行为,超过了搂脖子亲嘴的范围而被学校开除。她天生是个要被开除的人物。你不用怀疑,只要是越轨的事,她全都干得出来。至于她受处分的事,那是她说露骨的风趣话时爱说的话题。

我心里清楚,克莱姆追求她毫无希望。她的脸色那么红润,不完全是因为身体健康或者自我激动,爱情对这也起着很大作用。事出巧合,她的情人是佩迪拉转给我的一个顾客,名叫胡克·弗雷泽,是政治学专业的研究生助教。此人很难对付,因为他订的那些书不是珍本就是绝版书。尼采的两卷本的《权力意志论》,那是我拼了老命才偷到手的,因为它们放在经济书店关着的书柜里。我还给他弄到过黑格尔的《法的哲学》,还从分界街的共产党书店里搞到了《资本论》的后几卷,赫尔岑[4]的《自传》,以及托克维尔[5]的一些著作。他讨价还价精明极了,就像他讲话一样滴水不漏,简洁异常。大学有他这样的人才实在应该感到高兴。他高高的个子,风度潇洒,一脸聪明,由于勤于思考,过早出现了鱼尾纹,俨然是个年轻的卡尔霍恩[6]似的政治家;蓝眼睛一片明澈,表明其思维一贯严密,额上提前出现的皱纹,酷似的震仪上的曲线。他不是那种让你觉得一定由不同机械原理的部件拼凑成的高个子,虽然他姿势不太精确,但并不笨拙。他住在伯顿大院,那儿极像一座新的基督教堂或妓女收容院,以大学教师的身份,过着做学问的独身生活,单凭这一点就让我羡慕不已,而佩迪拉则对此不以为然,他有吉萨[7]的木乃伊般僵直尖削的鼻子,青灰色的眼窝,狭窄拱起的双肩和背部,还有那踏惯古老石板的有劲的脚步;而且他出生在穷山沟,天性不爱文化,对欧洲文明也不太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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