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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第1页)

◎克里斯托弗·希钦斯

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某个新年的拂晓时分,奥吉·马奇站在芝加哥的湖岸边上:

我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朝外打量着新年第一天那阳光明媚的早晨。隔壁的一条街上有一座希腊教堂,洋葱形的圆顶耸立在被大雪擦净的蔚蓝色苍穹中,十字架和王冠并峙,象征着天上与人间的力量的结合。雪积存在所有的缝隙处,像一层砂糖。我把目光掠过教堂,极目眺望着那广袤深邃的蓝天。虽然时代变了,苍穹却依然如旧。那些被海洋的巨腹带到这儿来的水手,当他们初次看到美洲,见到这美丽迷人的景色,就认定他们从没见过比这更绚丽的色彩了。

在《了不起的盖茨比》结束时,尼克站在长岛的海岸线上:

随着那轮明月越升越高,那些可有可无的别墅便慢慢溶化在月色之中了,直到我渐渐意识到,这就是当年让那些荷兰水手的眼睛大放异彩的那座古老海岛——新世界的一块清新、翠绿的前哨。(……)那些为盖茨比的别墅让道而被砍伐掉的树木,一度曾飒飒作响地迎合着人类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梦想;在那如昙花一现、令人神魂颠倒的一瞬间,人类在面对这个新大陆时一定惊讶得屏住了呼吸,(……)在历史上最后一次面对面地用某种与他的能耐相称的眼光欣赏着这片蔚为奇观的美景。

一个男子在思考着一天的结束,另一个人则在思索一天的开始,作为残缺和可怜的人类,两个人度过了一天——尼克已经参加过几个葬礼,而且奥吉也帮助了一个并非其恋人的女孩从非法堕胎中死里逃生。(我顿了顿,注意到其中一个大腹便便,而另一个则喜欢胸部。)这两个人都从美国思想里汲取力量。但是尼克从中获得了安慰,而奥吉,更确切地说,是找到了灵感。对于盖茨比的无用追求——他的“美国梦”——尼克认为:“他不知道那个梦早已成了他的身后之物,被远远丢在城市那边的一片无垠混沌之中,在那里,共和国黝黑的土地在夜色中绵亘起伏地向前延伸着。”奥吉并不太相信美国梦,但是他将到这块土地上冒险。

我不把自己当做是“伟大的美国小说”竞赛评委会的一员,如果只是因为我更喜欢花多一些时间看白鲸如何躲避追捕,那将有趣得多。然而,我们实在属于善于排名的物种,并且毋庸置疑这个竞赛是货真价实的。和《了不起的盖茨比》相比,《奥吉·马奇历险记》在其视野和乐观主义方面更显优势,而且我也愿意在其众多的规则之下冒险,或者说它的准则——在开篇的几页中,奥吉曾作过清晰的阐述,而且从来没有忘记这一点:

要不是我们大家都能成为贵族,丹东何必丢掉他的脑袋,又怎么会产生一个拿破仑?这种人人皆能成为贵族的观念,到处都在教导,使得西蒙也因此有了重荣誉的气概,(……)

西蒙是奥吉的大哥,但是这种“成为贵族所需要的普遍资格”,(拥有这种资格则意味着可以被选举和被青睐)就像是美国梦曾经被提出时那样具有说服力。西蒙并没有“做到”,但这不是重点。奥吉也同样没有完全做到,这意味着它只是一种理想状态,而不是一种许诺。他决定凭自己的一己之力与整个大陆为敌,既不去寻求任何人的许可,也不受限于任何思想。他的发展,就像他的大杂烩式的教育一样,自有属于他的风格。

一个移民,无论是在表现上还是思想上,他都像是一个合法的发现者,或者说是一个开拓者,这在美国文学史上还是第一次。迄今为止,关于移民美国的经历始终是这样误传下来的:许多移民来到新大陆,并不是为了谋求发展,而是为了适应并融入当地的社会。当我们初识奥吉时,他生活在一个犹太家庭里,贫困交加,但家庭氛围还算温馨。然而,他却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恐惧。而本书的主人公对外面的花花世界知之甚少,但却又心知肚明,“我是个美国人,出生在芝加哥。”在叙述自己故事的第一句话中,他就阐明了这一点。对于贝娄本人以及他所设想的读者们来说,正确地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以及把握讲述此话的时间节点,都是至关重要的。

大约半个世纪之前,《奥吉·马奇历险记》就已经出版发行了,亨利·詹姆斯也从欧洲回到了纽约,并且在极度不安之中找到了新的角色。在一九〇七年出版的《美国游记》里,“在和不可思议的外星人分享美国意识的神圣以及美式爱国主义的自我隐私”时,他记录下了自身那种厌恶的感觉(我的烦恼)。在下东区,他看到了“以色列那艰难的闪光点”。皇家咖啡厅里聚集了一群只讲意第绪语的作家和艺术表演家,他发现自己就身处这样一个时下流行的“类似刑讯室”里。于是他扪心自问:“谁真的能够知道,无论条件如何,以色列的天才们确实可以或者无法‘胜任什么’呢?”在表达情感和敏感话题时,大师们从不会语塞词穷。奥吉·马奇这个人,一开始就大胆而豪迈地采用了“美国人”这个称号,这也让他的后代们知道,天才们将“准备完成什么样的大业”。

索尔·贝娄,也被取名为所罗门,于一九一五年在横跨魁北克省的拉欣边界出生。(拉欣是由一位有着哥伦布般头脑的法国军官命名的,他曾经接受派遣,前去找寻中国。而且他还声称,自己已经找到了中国。)贝娄的父母带着当时还是婴儿的他,偷偷地穿越了五大湖,抵达美国。而他对自己非法移民的身份却始终蒙在鼓里。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他想报名参加美国武装部队的时候,才得知自己的非法身份。当局于是把他遣送回了加拿大,并且要求他再次申请才能入境——实际上也就是让他一直在境外徘徊。此外,《奥吉·马奇历险记》这部作品不仅让贝娄挥别了自己幼稚的童年,而且也让他告别了自己早年的那两部小说:《闲逛的人》(1944)和《受害者》(1947)。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为了挑衅美国人,这部小说从未对同化和遗忘进行过赞美。作为一个热血青年,贝娄用意第绪语创作并表演了一个单人模仿滑稽剧,用来表现“J.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同时他还一直清醒地保持着自己是个俄国人的潜意识。他给欧文·豪提供过帮助,也曾协助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完成了《党派评论》的首次翻译。后来,他甚至还和后者一起分享了诺贝尔奖。《奥吉·马奇历险记》的另一大成就,就是带领意第绪语走出了“刑讯室”,甚至还走出了犹太人隔离区,同时也让它在伟大的美国语言之中成为一个不可或缺和不可分割的要素。我们中有些人继承了兰尼·布鲁斯、沃尔特·马修、伍迪·艾伦和菲利普·罗斯的精神,他们都认为意第绪语是本国语言中与生俱来的组成部分,这当然也包括那些语言教师和语言设备。但是直到一九五三年,意第绪语依然没有获得丝毫名分。

就在这前一年,贝娄的那些伙伴们,与一些志同道合的思想家和谋略家聚在一起,率先决定举办著名的《党派评论》研讨会,其主题就是“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文化”。在那些岁月里,也就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文化战线上的那些老兵——虽然不是全部,但是其中的绝大多数都是犹太人——他们都在探究:自己是否会永久地坚持反对的意见,改变这种观念的时机是否还未成熟。当时既有人对此持反对意见,也有人持保留意见,但是总而言之,那些原来“遭到边缘化的人”,现在都可以作为美国合法收养者的儿女畅所欲言。至于那些特立独行的人,包括欧文·豪和戴尔莫·施瓦茨,他们并不相信,自己将会亲眼见证一个因循守旧时代的来临。但是,《奥吉·马奇历险记》这部表现书呆子的小说,竟然也能够在文学和商业上同时获得巨大的成功,这极大地震撼了那些评论家们,施瓦茨也对此怦然心动。他开宗明义,言简意赅地评述了这部小说:“索尔·贝娄的这部新小说是一种新颖的书籍。”他毫不吝惜赞美之词,并将它与马克·吐温和约翰·多斯·帕索斯那些最伟大的成就相提并论,而该书的精华,即语言和风格,也迅速地吸引和触动了他自己:

奥吉·马奇从现代都市的大街小巷中冒了出来,并以一种讥讽夹杂着嘲讽的赞同和认定,凭借着对肯定和拒绝的喜剧性超越态度来邂逅经验的现实。

的确,他对保守派的移民复仇态度是非常明确的:

这在小说里还是第一次表现出来,美国社会的流动性已经被转化成一种精神能量,而这种能量注定不会飞翔,不会背井离乡,不会被放逐和谴责,所以也就注定了没有亨利·詹姆斯那令人烦恼的超智能,或者说没有沃尔特·惠特曼那极度兴奋的喝彩。

施瓦茨,也就是贝娄《洪堡的礼物》中那个主人公的灵感原型(“让我进去!我是一位诗人!我有一个大人物!”),他钦佩奥吉这个人物拥有崇高的品质,这令某些评论员简直难以置信:他坚持毫无准备地投入,或者就像奥吉一样“被招募”。在充满敌意的评论家之中,有一个叫做诺曼·波德霍雷茨的,他最近,也就是在二〇〇〇年的时候,重温了这种争执,而且——几乎是令人难以置信地,但是却也可能是无意识地——附和了亨利·詹姆斯的反犹太主义,指控贝娄“扭曲并且折磨了语言”!

如果我已经十分成功地梳理了这些来龙去脉,那么我希望自己已经协助解释了,为什么《奥吉·马奇历险记》仍然为现代美国文学树立了一个样板。正如它塑造并且改变了犹太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时间观念一样——所以它依然在等候着读者和评论家们的光顾,并且帮助他们思考自己对美国的看法。(这种信号效应可以从马丁·艾米斯的作品中显现出来,他在一九八七年写下了:“无论何种奇迹,《奥吉·马奇历险记》就像《雨王亨德森》一样,总是表现得像一场演讲,其主题就是命运连接着社会底层人士的方言词库。”一九九五年,他又开始撰写了下面这段散文:“《奥吉·马奇历险记》是一部伟大的美国小说,这一点毋庸置疑。所有的痕迹都已经在四十二年前淡化了,此次探究只是弥补了以前很少涉猎的那些东西,并且终结了所有这一切。”也许这一切并不是毫不相干的,但是事情却发生了急剧的逆转,金斯利·艾米斯告诉读者们,大家充分感受到了贝娄那“快乐的情绪,温文尔雅的脾气,那夹杂着嘶嘶声的对话,以及其中蕴含的活力”,并以此向原著表示致敬。二十年之后他又写道:“我相信,贝娄是一个乌克兰裔的加拿大人,一方面,这并不符合他的语言习惯,而另一方面,他又深受其影响。看着他在这两者之间尝试着选择自己的方式,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又陷入了信任危机,他觉得在美国的每一个人,“不是犹太人就是笨蛋。”)奥吉自己简直就是“旅行者的私生子”。他早就告诉过我们,“各种各样工作”是他生命中的“罗塞塔石”。但是,关于资格的意识却一直深藏在他的脑海之中,而且他也一直在为此而奋斗,这样他永远都不会成为一个笨蛋。“据我猜测,”他的其中一个朋友这样说道——或者说准确地猜测道——“你也许患有高贵综合征,你不肯调整自己以适应现实情况。(……)你想要接受,可是你又怎么知道你接受的是什么呢?你接受这一切必须有几分傻气。(……)你应该接受从亲身经历中得出的数据资料。”对此奥吉自信满满地回答道,也许比其自身感觉还要更加自信,“我要想一死了之是完全不对的。如果你亲身经历得来的资料是这样,你就应该把这种资料丢弃一旁,不予理会。”

即使他仍然被困在芝加哥的家里,不知怎么地,他也知道,生活和美国都必须得更加丰富多彩,奥吉用神圣和英勇的光环覆盖了他那平庸的周遭环境。首先,他对一段描写犹太母亲的叙述大加赞赏:

属于那些被强力的爱所征服的女人中的一个,就像那些被变成鸟兽的宙斯所占有、后来还得躲避他那狂怒的妻子的女人。这并不是说,我可以把我那身材高大、性情温和、衣着破旧、整日忙忙碌碌的妈看作是逃避此等河东狮吼的大美人。

当然还有老艾洪,当地一位既跛脚又畸形的组织者、调停者和记录者,同时他也是一位作者,奥吉(“我把艾洪放入这些伟人之列,可不是开玩笑。”)把他与凯撒、马基雅弗利、尤利西斯和克罗伊斯相提并论。这是因为奥吉从一次微不足道、毫无价值,但却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行为中死里逃生之后,是艾洪给他上了令人印象深刻的一课:

那样你就给自己招了灾啦。对,一点没错,奥吉,会打死一两个警察。你知道,杀死警察的,打从抓进警察局起,会尝到什么厉害——脸会被揍得不成样子,手会被打得稀烂,还有比这更厉害的,这还只是你人生的开始哩。你别对我瞎说,你这只是小孩子想闹着玩。你干那种勾当到底为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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