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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会,再也不能乐颠颠地说:我实习的,我还小!那种还可以让人照顾的撒娇,冠以“学生”的名目,堂而皇之的允许自己犯一些小错误。

当“学生”这个词渐渐离我远去,我才意识到,我该长大了,要做很大的决定、舍弃一些对我没有帮助的把戏、开阔地看一些事情。在我看来,这个标准有点难度,怕自己应付不来,在挫败中毁灭了自信和高傲,我想一定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也不能说:我还是个学生。

妈跟我说:我最希望你能碰到一个好人。

我却想:我现在还是个学生。

妈跟我说:我们不能在你身边照顾你。

我却想:我终于可以开始一个人的生活。

妈跟我说:把学校的东西都拿回来吧,你要毕业了。

我呆住了:我不再是学生了。好诧异哦,用了16年的名字,不见了。

跟同学聊天,他们说:你真能闯、你真有毅力、你真有想法!特别讨厌听到这样的话!只不过出去玩了几趟,有点野了,或者是不想让别人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可以一眼看到结果,想离开太熟悉的窝,让另一种感觉充斥全身,没有想到困难、压力和彷徨,全都是自由、快乐,所以我出来了!我对于他们过高的评价有点心虚,或者我太不了解自己,也许我真的是可以的,因为我隐约看到支持我玩下去的我的“理想”,那个被很多人唾弃的名词!

今年的就业形势很严峻!这是我早就意料到的,谁能意料不到呢?所以我开始了我的“领先一步,步步领先”。其实我还是比较有想法的,不是单纯地为了自由!领先一步的结果是,我比别人幸运的遇到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之所以归为“领先”的功劳,是因为机会不会站在那里等我,回想当初的决定,看看现在的态势,我捏了一把汗!

总是在想,上大学就是为了找工作吗?那样好白痴哦!我的4年的青春就是为了寻找“工作”。那“工作”是什么,是保证以后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吗,还是远大的为社会主义做贡献的平台?我的“工作”是我的快乐,从一开始就这样告诉我自己,反正也要找工作,也是找快乐!

大学生活给了我性格,确切的说是明朗的性格,除此之外,我不知道我感受到什么。看了很多关于专业的书,让我变得过于理智;看了很多报纸,让我乏味到想到自己的晚年生活;写了很多评论,让自己总是用40岁的眼睛看问题。不再可爱。丢了浪漫。过于相信真理。忘了我还是个女孩。但是我却感谢专业的培养,用心学了4年我挚爱的东西,换回的是不一样的、有信心和理想的我。眼睛可以是雪亮的,内心也可以是温柔的。

有一天回头看这些文字,我想我会哭,即使已经被生活的琐事磨得没有棱角,也不再感情用事。曾经的我,那么喜欢用最敏锐的触觉感受边缘情感,那么喜欢唧唧歪歪,为了一句“我不再是学生了”而不安!

我怕我忘了,在很久以后!我怕我忘了,年轻时候的我,原来是那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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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被讨厌

被人喜欢也是很累的事情,这是那些总被讨厌的人所不能理解的。被人喜欢的表象,也许是虚假的,只有那些被喜欢的角色知道。

突然想被讨厌,不再努力做被人喜欢的人,但是我只敢想象做一天这样的人。

我要睡懒觉,不管怎么叫我,我就是不起来,醒了也不起来,直到要解决一些不得不解决的问题;看着到处是灰尘的房子,我闭着眼睛容忍,并更加放肆的添乱,我要被讨厌,看到别人厌恶的眼神,我有一种当无赖的窃喜;把吃过饭的碗丢进水池,油腻腻的感觉很开心;走出卫生间,就是不关灯;开着音响看电视;把头发一拧,放在脏兮兮的脸和乱蓬蓬的脑后;我没有特别注意水是不是关了,灯是不是关了就走出房门;看到邻居张大姐,我就是不打招呼,以前会装作在冥思苦想而没看到,现在我就是眼睁睁地看着你,就是不想打招呼,能怎么样;开了车门,奔向超市,前方有一自行车晃晃悠悠,我猛按喇叭,让开让开,别挡着我的路;走进超市,我拿了那些我有点需要又不怎么需要,后来又发现不需要的东西,然后将它扔到随处可扔的地方,我还尝了写着“请勿品尝”的糖果,我对着慢吞吞的收银员嚷嚷,对前面买了很多东西的大妈挤眉弄眼,我装着找不到发票,让保安无奈,我还在超市的门口吐了口水;回到车里,我一身冷汗,毕竟还不习惯,但是我狂喜,真他二大爷的爽;放着DJDJ,我摇下车窗,让每个路过我身边的人或车与我分享,像极了没见过车、第一次摸到车的土豹子,看着人们嫌弃的眼角,我乐啊,如果不是在踩油门,我要跺跺脚加以庆祝;回到家,迎接我的是开着的卫生间的灯、电脑、音响;我看看水池,油腻腻的碗还在那里;我把从超市带回的东西消灭,我不会想到什么身材,保持性感身材会被人喜欢;我把制造的垃圾放在楼下那层的门口;穿上脱鞋和睡衣去楼下遛狗,我让狗肆意地践踏草坪,自己摇着腿坐在长凳上,看见别人有想坐在我身边的念头,报以地赖子的眼神;午夜12点,我掐着狗的大腿,让它嗷嗷地叫,吵醒我的邻居,然后给我以警告;打开电脑,进入聊天室,我不想聊天,但是我会无止尽地刷屏,内容是“我是美伢,小新在这里吗?别玩了,明天要去幼稚园”,看着大家集体抨击,我乐得敲着桌子,直到被管理员踢出了聊天室;看看已经凌晨2点的时钟,我实在受不了了,吃了一块糖,睡着了,梦里我还在敲着桌子,跺着脚。

清晨,我按时起床,打扫房间,吃早餐,然后对着镜子贴花黄,我选了适合今天出席场合的衣服和包包,我检查了煤气、水龙头和一切电器,我放心地关上门。走到楼下,看到那袋子垃圾还在那里,我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喜悦。我开了车门,系好安全带,戴上耳机线,我文明开车,不会在市区按喇叭,我路过昨天去的那家超市,告诉自己,再也不要去这家了,到了公司,我跟所有人问好,然后帮同事整理一下桌子,并善意地帮清洁工开门,我打开电脑,想着昨晚的群起攻之,我对着电脑大乐,换来同事的奇怪,我根本就不去聊天室。

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让别人和自己都讨厌的时间,让自己彻底回归原始,赤裸裸的状态,时间不要太长,就一天,恰到好处。因为我怕收拾不了第二天一定要收拾的残局,时间过长,尝到甜处会将这种临演变成习惯,这样不好,只为那种突然想被人讨厌的感觉。

第二天,觉得自己特像个人物。

吆“舞”喝六

几个看上去温柔似水的姐妹们,却狂爱跳舞。所谓的跳舞,是没有任何章节、没有任何舞步、没有任何文化背景的单纯扭动。没有人说,这是谁的专利。

好久没去迪厅了,现在说出来,感觉有点不符合自己年龄的害羞,总觉得什么年龄就应该做什么事,来跳舞应该是高中毕业或者大学刚开始的活动,成群结队或仨一帮俩一伙的去镇场,而我现在该做的就是赚钱。记得上一次去迪厅,是大学毕业前,我已经开始感叹自己的不专业,没把我热死,也许只有那些吊带、短裙才配合气氛,我的步伐因为衣服的厚重而变得跟不上节奏,也许是好久没来了。以前的我明明记得每一个节拍,DJ说什么也都在我的意料之中。

有些人不喜欢迪厅里震撼的音乐,总觉得那是一种折磨,看群蛇乱舞,感觉耳膜和心脏被极大伤害,心情烦躁到了极点,有一种宁可跑一万米也不受这份罪的憧憬;或力有余而技不足,只要一登场,旁边就别想站人了,不是张牙舞爪就是故作迷离,那种情景,有一种让人寒心的同情,也偷偷地检查自己的状态,提醒着自己,来玩不是错,折磨别人就不好了。

有些人认为,音乐和舞蹈本身就是不可分割的,就像太阳的升落一定要有海岸的衬托,没有了这海岸,倒不觉得太阳的出现是多么的美;就像情人节一定要送情人玫瑰,只有这种花才最配感觉,带刺且妖艳,倒不觉得送狗尾巴草会体现这种感情。所以,只有音乐和舞蹈真正的结合,才会将灵魂与身体完美统一。

很多人天生就能感受节拍和律动,强悍的音乐响起,像过了电的青蛇,更像是打了兴奋剂的老鼠,直接就能把状态升到最高点。就着灯光,就着拍子,忘掉所有的一切,将不开心甩到发梢,换成晶莹的汗珠,挥发在空气里,弥漫各处,炫耀着忘我的快感,感染一些麻木的尸体,召唤他们随行,一起跳动,在天空与大地之间的介质里无限放肆。

我身处的北方,是个没有太多舞动色彩的民族,很期待看到随处的翩翩起舞,和那舞起的笑容,在西藏还是云南?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那种随性的、无拘束的自然表达着快乐。

想想看,也只有迪厅还能跳跳舞。我也想学点别的,类似民族或者芭蕾,但是需要学费和会馆;我更希望我可以随性的、不分场合的翩翩起舞,只要我能承受住“这个人已经疯了”的眼神;我也曾和居委会的老大妈们混过,她们说:孩子,那边玩去。我没有地方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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