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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1页)

2分钱,植物油每斤7至9分钱;到1926—1930年大米每斤6.2分钱,猪肉每斤2角钱,白糖每斤1角钱,食盐每斤2至5分钱,植物油每斤1角5分钱,等等。  那么当时北京的生活水准又怎样呢?  据史料分析,20年代北京“四口之家,每月十二圆伙食费,足可维持小康水平。”又,按照《1918—1980年北京社会状况调查》的结果,20年代初一个四—五口人的劳动家庭(父母加两三个孩子,或老少三代)每年伙食费132.4圆,也即每月11圆就可以维持了。当时一个标准家庭的贫困线定为每月收入10圆(合今人民币350元)之下。  相比之下,如鲁迅所说,学者教授们的生活水平属于“中产的知识阶级”。他们不像统治集团、剥削阶级那样豪华奢侈,也不像体力劳动者和城市贫民那样一贫如洗。  20年代在北京较为有钱的知识阶层,全家每月必须的生活费(伙食、房租、交通费)80圆已经很宽裕了(合今人民币2800元),许多物价比在上海市低廉。教授讲师们的收入普遍在200圆以上,甚至可达400圆(合今1万多元),能够盈余很多钱来购买中外文书籍报刊,并且从经济上提携后起之秀和自费出书。如沈从文、何其芳、卞之琳等都得到前辈们的资助。  据记载,北京城内一座8—10间房的四合院,房租每月仅20圆左右;一间20平米的单身宿舍,月租金4至5圆。鲁迅在1923年一度租用的砖塔胡同61号,三间正房月租金8圆。他的女佣除了全包食宿以外月工资仅3圆(见《鲁迅日记》)。  交通费  出入乘坐“洋车”(人力车),费用在城里每次只有1角钱左右;包车每月10圆。  20年代北京城里公共交通工具是有轨电车,新派的学生们经常乘坐。司机开车后不是按喇叭,而是脚踩铃铛“当当(diangdiang,念“低昂、低昂”)”响,所以人们都叫它“当当车”。起初电车的路线有四条,不久扩充为六条,以前门、天桥为中心,环城一圈:  第一路红牌总段,天桥至西直门。共分四段,天桥至前门一段10枚(合3分多钱);至西单牌楼二段18枚(合6分钱);至西四牌楼三段26枚(合8分钱);至西直门四段32枚(合1角1分钱)。

五四前后北京文化人群体(11)

第二路黄牌总段,天桥至北新桥。共分四段,天桥至前门一段10枚;至东单牌楼二段18枚;至东四牌楼三段26枚;至北新桥四段32枚(车费同上)。  第三路蓝牌总段,东四牌楼至西四牌楼。共分四段,东四牌楼至东单牌楼一段10枚;至天安门二段18枚;至西单牌楼三段26枚;至西四牌楼四段32枚。  第四路白牌总段,北新桥至太平仓。共分二段,北新桥至地安门一段10枚;至太平仓二段18枚。  第五路绿牌总段,崇文门至宣武门。共分二段,崇文门至天安门一段14枚(合4分半);至宣武门二段20枚(合7分)。  第六路黑牌总段,崇文门至和平门。共分二段,崇文门至珠市口一段14枚(合4分半);至和平门二段20枚。总之,电车比人力车方便得多,车票也便宜。  (陈注:在北京银圆跟铜元的兑换率,1926年兑换300枚,1928年360枚,1930年400枚。此处以1926年的兑换率计算。)  文化人的嗜好  北京一般文化人的嗜好是:下饭馆,看戏(京戏、文明戏和话剧、电影),泡茶座,逛琉璃厂买书籍、碑帖、文物。  据顾颉刚等回忆:1913—1920年北京大学食堂伙食费每月6圆,6人一桌,六菜一汤,馒头米饭随便吃;个人在饭店包伙每月10圆,四菜一汤。花费1圆钱就可以请客涮羊肉。  在大馆子请一桌十席,高级的鱼翅席每桌12圆,加酒水小费总共不到20圆,每人2圆。鱼唇席10圆,海参席8圆一桌。最高档粤味“谭家菜”,40圆一桌,主菜是每人一碗厚味鱼翅,可供11人入席,这属于豪华消费。  至于以平民为对象的中等饭铺,2圆钱一桌的“便席”,菜谱有:  (1) 四冷荤:四个装熏鱼、酱肉、香肠、松花蛋的拼盘,每盘5分;  (2) 四炒菜:如溜里脊、鱼香肉片、辣子鸡丁、炒牛肉丝等,每盘1角;  (3) 四大碗:多为米粉肉、四喜丸子、红烧鱼块、扣肉等,每碗2角;  (4) 一大件:一个红烧整肘子,或一只白煮整鸡,加一大海碗肉汤,合6角。  这一桌菜相当丰盛,十个人是吃不完的;平均每人2角(合今人民币8元)。  游乐场所又怎样呢?两大著名公园——中央公园(现称中山公园)和北海公园的入门券都是铜元20枚(或5分钱);公园设有几个著名的茶座,茶水1角,点心每盘1角。在文明茶园,可以边饮茶边听曲,每人7分钱。  20年代北京著名的广和楼戏园门票2角,城南游乐园门票2角,电影院(当时还是无声黑白片)票价1至2角。最贵的演出,票价在1圆左右。  文化人的经济地位  根据1927—1929年的调查材料,当时北京的手工业者、木匠、人力车夫等,每个家庭每年消费约200圆,合每月17圆(今人民币600元)左右,这是社会下层的水准。而当时《新青年》的作者群,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生活消费比一般高出几倍,都无衣食住行之忧。  关于20年代北大师生的生活状况,有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魏建功先生。1901年他生于江苏省海安县(如皋西场镇)一个小商绅家庭。他于1919年不到18足岁考入北京大学预科,进了乙部英文四班。这几年,家庭没有给予他经济支持,而是靠江苏同乡会每季度40银圆的资助,也就是每月13银圆的“助学金”完成学业。1921年秋,魏建功进入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担任临时书记,继续半工半读。1925年他24岁时毕业,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会决定留用魏建功为助教,在语音乐律实验室协助刘半农先生的工作,月薪起点为50银圆,不久增加到80银圆。30年代初,他担任教授时月薪提高到200银圆以上。  虽然收入甚为丰厚,但以北大清华为代表的文化人,对于道德自律甚严。蔡元培先生除了实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以外,还创导“进德会”,确立“八戒”。甲种会员:不嫖娼、不赌博、不纳妾;乙种会员:于前三戒以外,加不当官、不做议员二戒;丙种会员:于前五戒以外,加不吸烟、不酗酒、不伤活物三戒(关于“八戒”的说法略有出入,如最后一戒有说是不吃肉,也算保护动物吧,大同小异)。  《新青年》同人,绝大多数加入了“进德会”,至少是前一二种会员。他们是封建礼教的破坏者,也是现代道德的实施者、推行者。  生活相当富裕的李大钊、邵飘萍等人,更喊出了“劳工神圣”的口号,他们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终身,甚至献出了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自由撰稿人的经济状况 。。

自由撰稿人的经济状况(1)

随着文化自由市场的形成,出现了中国现代文学的第一批自由职业者——专以写作为谋生方式的作家。到了20年代,中国文化史出现一大景观,就是形成并发展了“自由撰稿人”这个重要阶层。他们的特点就是“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主要依靠“爬格子”的稿费、翻译费、版税和编辑费收入来保证生活。  五四运动的先锋闯将们,如《新青年》的陈独秀、胡适之、李大钊、钱玄同、鲁迅、周作人等,无论左翼或右翼,他们大多是留学归国的专家、学者、教授,都已经有稳固的社会公职,牢靠的中等阶层收入,过着相当宽裕的经济生活。他们并不需要再依靠额外的稿酬和版税收入为生。所以他们办的“同人刊物”如《新青年》、《少年中国》等,可以不计稿酬,不以赢利为目的。  20年代中期以后,一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绝大部分是农村、乡镇)的文学青年涌现在上海、北京等文化中心,他们血气方刚,带着“以天下为己任”的高尚抱负,带着献身于新文化事业的满腔热情,几乎从零开始,走上了艰苦卓绝的作家之路。  民办出版社和自由撰稿人  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大大提高了中国劳动者(包括脑力劳动者即文化人)的政治和经济觉悟。8月22日商务印书馆职工会发表“总罢工宣言”,要求提高经济待遇,进行了第一次大罢工。编译所职员沈雁冰(当时为共产党支部书记)、郑振铎、丁晓先等12人担任工会谈判代表,馆方由张元济、王云五等6人参加谈判。中国学生联合会和上海学生联合会向商务印书馆提出:馆方如不接受职工会的合理条件,将号召全国学生停止使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教科书以示抗议。  8月27日开学在即,馆方接受职工会的条件,罢工胜利结束。  紧接着,9月19日《现代评论》第二卷41期上,刊登了署名“壮学”的文章《出版界的根本问题》,其中提出:“商务抽版税的办法,著者最多只得一成五,其余八成五归他自己,这是剥削劳动者。”低价的稿费和版税使得许多作者们难以维持生计,有的就不顾质量粗制滥造,有的被迫改行,于是造成图书报刊的作品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壮学认为,要促进文化繁荣,首先必须抵制出版商的剥削,提高稿费和版税,“著作人既能得相当的酬报,然后才有人专门从事著述,著述的质和量都可以大以增进了。”  10月,创造社作者周全平在《洪水》半月刊第一卷第3期发表《漆黑一团的出版界》,第5期发表《怎样去清理出版界》两文,声援壮学。不过他对于壮学认为“八成五都归了出版商”的说法提出修正:实际上图书出版的利润没有那样高,因为印刷成本要占三成,发行费还要二成,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等出版商能得五成左右,“这样,呕尽心血的著作家底利益大都被资本家掠夺了。……我们一向以为劳工被资本家剥削是太不人道的事,可是出版家对于著作家底刻薄,也并不亚于此。”  这种认识,正如顾颉刚所说的:“只希望著述上可以立足的人得终身于著述,不受资本家的压制,社会上的摧残。我们的生活,靠政府也靠不住,靠资本家也靠不住,非得自己打出一个可靠的境遇……”代表了当时中国知识阶级在“经济自立”问题上的觉醒。  壮学和周全平提出“读者和著作家合作出版”,也就是民间集资办出版社和书店。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来可以减少出版和发行之间的层层盘剥,二来可以降低书刊成本,既有利于作者,也有利于读者。  1926年4月1日创造社出版部宣告成立,并制定了“创造社社章”;共9章31条,主要内容就是“集资创办出版社”。第一条规定“依时缴纳社费者均得为本社社员”,社费5块银圆(约合今人民币200元),“入社时须缴纳入社金三圆、常年费二圆”、“二年以上不缴纳社费者,经总社执行委员会议决后,追缴本社证书及徽章”。由于有了集资经费,总社执行委员会除了总务、编辑、监察之外,还专门设了会计委员。因此有些回忆录说:创造社出版部的股金是每股5块银圆。  这样看来,1926年时的创造社不仅是一个新文学团体,而且是一个具有经济权利和义务的股份制民办文化企业。  1927年春,胡适和徐志摩创办《新月》月刊和新月书店,也是作家集资的民办文化企业。总资本2000银圆,每个“大股”100银圆,每个“小股”50银圆。董事长为胡适,总编辑为徐志摩,总经理为张嘉铸(徐前妻之兄)主管财务和发行工作。人们应该注意到,徐志摩是哥伦比亚经济学硕士,正好运用他训练有素的经济头脑。  创造社、新月社等民办文化企业到位的资金并不太多,但是由于新式印刷设备在上海大量引进,民间又兴办了许多小型专业印刷车间,为招揽生意,普遍实行“三节”算账制度。中国民间所谓三节是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两个大节日之间有三四个月的周期;一个大节以后印制出版的图书,除了交付少量押金以外,作为成本的排版、纸张、印制、装订等费用,都由印刷厂垫付,到下一个大节再结账。这样只要较少的流动资金,便能出版书刊。  因此,20年代上海的各种短期文学刊物、小型民办书店、民办出版社如雨后春笋,造成文化事业的欣欣向荣。这样,初步摆脱了官府权势和商业羁绊的新兴知识阶层,投入了文化自由市场。这种趋势,如“一石击破水底天”一样,层层波澜由上海开始一圈又一圈扩充到许多城镇,迅速而又强有力地推进了新文化运动的发展。 。 想看书来

自由撰稿人的经济状况(2)

柔石——中国左翼自由撰稿人的典型  中国现代文化中的自由撰稿人的历史,是一部可歌可泣的血泪史。他们的征途上充满了荆棘——鲁迅所说的“无花的蔷薇”,为新文化事业献出了青春、鲜血甚至生命。这些文学青年的卓越代表之一是柔石。  近几年发现和公布的烈士遗迹——《柔石日记》和《柔石书信》,以及许多前辈的回忆录,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柔石的最新史料。我试图整理和分析这些确切的第一手史料,描述以柔石为代表的我国现代文学第一批自由撰稿人的经济生活状况。跟他同类的左翼文学青年,有丁玲、胡也频、冯雪峰、潘漠华、应修人、叶紫、殷夫、沙汀、艾芜、萧军、萧红等。  柔石姓赵,名平福,后改名平复。1902年9月生于浙江省宁海县市门头一个小商人家庭。父亲原为农民,后做小生意,开一经营鲜咸海货的店铺“赵源泉号”。因家境困难,赵平复十岁时才开始读书。1917年夏,赵平复从宁海县正学小学毕业。秋天就学于台州浙江省立第六中学,中途退学自修。1918年考入杭州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免学费,食宿便宜,同学多为贫苦子弟。1920年因父亲之命与吴素英结婚。次年5月生育大儿,不到两岁时因病夭折。1921年5月发起组织了“宁海同学旅杭同学会”。1922年左右在杭州第一师范结识低班同学潘漠华、冯雪峰,并参加青年文学团体杭州晨光社。  1923年他从杭州第一师范毕业,本想升学,于当年7月到南京报考东南大学,但需学费60银洋(合今人民币2400元)不能减免,终因家境困难而未入学。9月应聘到杭州留法博士应溥泉家,为两个小孩担任家庭教师,报酬未见记载。1924年春,又想帮助妻子读书,不得已就在慈溪县普迪小学做教师。当时一般初任小学教员的月薪为30—40银洋(合今人民币1200—1600元)。当年得一子取名帝江。在这期间他写了一部小说《疯人》于1925年元旦在宁波自费出版,准备卖书回收钱款,但未能如愿。  1924—1925年间他因爱好文学,购买图书报刊,花费很大。不得已帮助经营父亲的“赵源泉号”,想增加一点收入;但经营不善,负债达一百几十银洋(参看《柔石日记》第152页)。  1925年2月中,柔石到北京大学旁听哲学、英文二科,也旁听过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课程。由父母寄钱给他(陈注:一说由大哥寄给他200银洋,参看赵文雄《回忆我的哥哥柔石》),与好友潘漠华同住在北大红楼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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