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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裙的衣着。)。妇人被抬上手推车,她的红纱丽被折叠收拢起来,包住她的双腿。她可能是这男人的妻子——我无法确定——但他的怒火瞬间升高,变得歇斯底里。他粗暴地抓住她的双肩摇晃,扯她的头发。他以演戏般的夸大动作求群众评评理,猛然张开双臂,打自己淌血的脸庞。那是在夸大地模仿默片的动作,叫我不由觉得荒谬又好笑。人受了伤,是千真万确的,而愈聚愈多的群众里沸腾的民怨,也是千真万确。

半昏迷的妇人被简陋的手推车护送远去,那男子此时却冲向出租车门,猛然打开车门。群众反应一致,立刻把受伤而神志不清的出租车司机从车里拖出来,丢在引擎盖上。司机举起双手,气若游丝地讨饶,但十几、二十、五十几双手往他身上落下,又打又扯,他的脸、胸、腹、胯下都挨了拳头。指甲在他身上又抓又划,把他一侧的嘴角撕裂,裂口几乎直达耳际,衬衫也被撕成碎片。那是瞬间发生的事。看着众人围殴那人,我告诉自己,这实在太突然了,我不知所措,没时间反应。我们所谓的懦弱,往往只是吃惊的另一种说法;所谓的勇敢,绝大部分谈不上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如果这事发生在澳大利亚,我或许可以更有作为,补救一下。但这儿不是你的国家,看着那人被围殴时,我这么告诉自己。这不是你的文化…… 。 想看书来

项塔兰 第三章(4)

还有一个念头,那时隐晦不明而今清清楚楚的念头:那人是个白痴,喜欢侮辱别人而好斗的白痴,他鲁莽愚蠢的行为差点要了普拉巴克和我的命。群众对付他时,我心里闪过丝丝怨恨,而他们一拳、一吼或一推的报复,至少有一小部分让我感到泄愤的*。我无助、怯懦、羞愧,袖手旁观。

“我们得做点什么……”我无力地说。

“已有够多人在做了,巴巴。”普拉巴克回答。

“不,我是说我们得……难道我们无法帮他?”

“这家伙,我们是无能为力。”他叹口气,“林,你也看到的。在孟买,车祸是很糟糕的事。要尽快逃离车子或出租车或把你困在里面的东西。群众对这类事情很没耐性。看吧,要帮那家伙已经太迟了。”

群众的围殴快而猛。那男子的脸上和*的躯干上,有许多伤口在冒血。在一声信号下(不知怎么,群众透过嘶吼和尖叫,就收到某种信号),那男子被高高举起到头上,被抬走了。他的双腿紧紧并拢伸直,由十几只手牢牢托着。他双臂张开,与身体垂直,也被牢牢托着;头软趴趴地往后垂,湿软的皮肤从脸颊垂到下巴。他双眼张开、还有意识,倒着往后瞧:那黑色的眼睛里布满着害怕与愚蠢的希望。马路另一边的车流自动分开,好让这些人通过。那男子由群众用手和肩扛着,犹如被钉在十字架上,缓缓消失于远方。

“嘿,林,走吧。没事吧?”

“没事。”我小声而含糊地说,勉强拖着脚走到他身旁。我的自信已消失于肌肉、骨头的酸痛中,举步维艰,每一步都如千斤重,靠意志死撑。吓倒我的不是暴力,我在监狱里看过更惨不忍睹的,而且那时我的心情比现在更平静得多。我矫揉造作的自满,一下子烟消云散。我在孟买待了几个星期,看过神庙,去过市场,上过餐厅,交了新朋友,自认已渐渐了解这个城市,但眼前的公愤众怒,让这城市一下子变得陌生。

“他们……会怎么处置他?”

“我猜,他们会带他去警局。克劳福市场后面有个警局,管那地区的。到了那里,或许他运气好能活着,或许会没命。这家伙很快就会遭到报应。”

“你见过这种事?”

“啊,见多了,林巴巴。有时我开我堂兄襄图的出租车。我见过太多愤怒的群众,这就是我那么担心你和我自己的原因。”

“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为什么他们那么疯狂?”

“谁晓得,林。”普拉巴克耸耸肩,加快脚步。

“等一下,”我停住,按住他肩膀要他放慢,“我们要去哪里?”

“继续去游览,不是吗?”

“我想……或许……今天就算了。”

“算了?为什么?我们有个十足精彩的交易要看,林巴巴。所以,走吧,na ?”

“那你的手臂怎么办?不需要去给人看看?”

“林,不碍事的。这趟游览结束时,我们会在一个我常去的鬼地方喝点威士忌。那就是很好的药。所以,别说了,走吧,巴巴。”

“喔,既然你这么说,好吧。但我们该走别的方向,不是吗?”

“还是会走别的方向,巴巴,”普拉巴克答,语气有点急迫,“但得先走这边!在火车站那边有电话。我得打电话给我堂兄,他现在在阳光餐厅工作,当洗碗小弟。他想替他兄弟苏雷什找个开出租车的工作,我得把被人抬走的那个司机的编号和老板名字告诉他。那家伙的老板需要新司机,这么好的机会,我们得快,不是吗?”

项塔兰 第三章(5)

普拉巴克打了电话。几秒钟后,我们坐上另一部出租车,他继续带我参观这城市的黑暗面,没有一丝犹疑,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他也没再跟我提起这事。我偶尔提起时,他只是耸耸肩,或者语气平淡地说我们运气好,没受重伤。在他看来,这场车祸就像夜总会里的斗殴,或足球比赛时各拥一方的足球迷打群架,稀松平常,不值一提,除非你正巧置身那事件的核心。

但在我眼中,那场突如其来、野蛮、叫人困惑的暴动,那个出租车司机,整个人漂浮在头、肩、手翻涌的人潮中逐渐远去的景象,是个转折点。那件事让我有了新看法。我突然理解到,如果想留在孟买,留在这个我已爱上的城市,我就得改变,我必须投入。这城市不容我当个冷漠、疏离的旁观者。我如果想留下,就得认识到孟买会把我拖进她痴迷、愤怒的河流里。我知道,自己迟早得跨出人行道,走进那该死的群众,亲身接受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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