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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第1页)

了娇憨可爱的深刻印象。

张曼玉从小就喜欢电影,并且做过明星梦,而今当上广告模特儿,知道这是一条通向影坛的道路,便决定不再回英国,索性留在香港谋求发展。

由于广告并非天天都拍,空闲的时间比工作的时间还多,她不愿闲着,便到连卡佛百货公司兼当营业员。这家公司每星期只上五天班,假期又可以灵活调换,所以并不妨碍她拍广告片。果然,她很快就受到电影导演的注意。这位导演叫王晶,正在筹拍影片《出古惑》,他从玉泉汽水的广告中看到了张曼玉的形象,有心起用她当女主角,只是由于后来制片公司选定了另一位女演员,此事才作罢。

1983年,19岁的张曼玉参加了“香港小姐”竞选,被评为“最上镜小姐”和“香港小姐”亚军。

根据惯例,颁奖后她便到电视台主持节目,频频亮相,从此开始引人注目。

回忆起这段经历,张曼玉曾经这样说过:“参加‘香港小姐’竞选,是我生平作出的第一次最有勇气的决定。我最怕与人竞争和比较,因为我怕输。念书时,我拒绝参加一切竞赛活动,什么田径、赛跑、跳高跳远、游泳等等,我都害怕参加。但这一次我下了决心,因为参加‘港姐’竞选,是我进入娱乐圈的重要机遇。就算落选,还会有机会当艺员,演戏实在太吸引我了。因此,我作好了心理准备,要忍受外界的一切批评。尽管这样,还是没有想到这种滋味是那样难受。赞美与谣言接踵而来,使得自己一时欣喜一时难过,被宣传媒介捧为大热门,平添了自己无限的信心,同时又加重了心理压力,那些恶意的批评,还常常使自己泄气万分。尝过这种滋味,我想再也没有胆量参加第二次了。”

张曼玉在无线电视台拍的《画出彩虹》中首次亮相,随后参加长达四十集的电视剧《新扎师兄》的演出。她单纯稚气、天真可爱而略带傻气的形象,引起了制片人和导演的注意。

张曼玉最初成名则是凭在电视剧《小狐仙》中的表演,她的外形若猫似狐般地媚人,演技则乏善可陈,若不是打着“香港小姐”的旗号,恐怕不能顺利登上巨星之位,因为以香港人的审美眼光,张曼玉的小兔牙、宽脸、细长眼睛,并不是受欢迎的典型,但是她的外籍身份掩盖了缺点,满足了香港人的崇英心理。

张曼玉步入影坛,第一部影片《缘份》是与张国荣搭档的。两“张”在影片中展示出不凡的表演才华。特别是张曼玉,把一个台湾纯情少女演得感人至深,令香港观众耳目一新。此后片约接踵而至。

1984年,应邵氏影片公司导演王晶的邀请,张曼玉参加了喜剧影片《青蛙王子》的演出。《青蛙王子》是1984年香港十大卖座影片之一。翁美玲为情自杀之后,她接替了翁美玲将饰演的一些角色。她对翁美玲的不幸一生表示极大的哀痛和惋惜,决意一丝不苟演好戏,作为对已故友人的悼念。

初出道的两年,张曼玉主要是拍喜剧片。在这些影片中,她饰演的大多数是天真而又带点憨味的傻妹,热闹有余,内涵不足,所以曾一度被人们称为“花瓶”。在回答别人问她一向被当花瓶的感受如何时,她说:“从前以为自己可以成为一流的演技红星,也不断地尝试去做,但是形势不停在变,大家的脚步都放快了,没有人会等你长大的,除非你自己帮助自己长大。所以,我只好调整自己,适量地接戏,目标定得较高,争取国际拍片机会,我想,这是最明智的做法。”

对于摆脱不了花瓶角色,她则有不同的看法,“我想我还是不够专业化,如果能够从演技的磨练和角色的选择上再下工夫的话,应该还是有机会的。”

从1986年开始,张曼玉决心改变戏路,接拍一些注重表达内心感情的影片,从而使自己的演技大大向前迈进了一步。在1986年的《玫瑰的故事》、1987年的《黄色故事》、1988年的《旺角卡门》、《月亮·星星·太阳》和1989年的《人在纽约》(又名《一个女人的故事》)、《客途秋恨》、《不脱袜的人》等影片中,她塑造了各种各样的女性形象,演技得到了广大观众和评论界的肯定。1989年,张曼玉发布消息,说是要将伴随了她25年的小兔牙拔掉,曾引起影迷强烈抗议,认为她破坏了人们心目中的性感形象,结果张曼玉不得不给予说明,因为她毕竟渐渐成熟了,不能永远留着小兔牙,在她一再保证只是把小兔牙矫正,而不是拔掉之后,大家才释然。

1990年,影片《人在纽约》和《不脱袜的人》使她成为台湾金马奖和香港电影金像奖的最佳女主角获得者;1991年,她和严浩合作,参加《滚滚红尘》演出,再次赢得了台湾金马奖最佳女配角奖。尤其是在第12届柏林电影节上,关锦鹏执导的《阮玲玉》一片好评如潮,她成功的表演博得众人的赞扬,并一举夺得最佳女主角奖,成为柏林电影节史上第一个获大奖的中国女性,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

《阮玲玉》一片的女主角,原本不是她而是钟楚红,由于钟楚红拒演,制片人才想到张曼玉。有人问她对“捡来的角色”有什么感想,她说:“演员嘛,演戏是分内的事,有什么捡不捡的,演得好不好才重要。”该片使她再度荣获金马奖最佳女主角奖,成为金马奖盛会中的焦点。

为了演好《阮玲玉》,她心无旁鹜,整整在上海待了三个月,把自己溶入阮玲玉的爱恨之中。等到戏拍完,张曼玉抑郁的心情才获得释解,问她有何感触,她脱口而出:“人言可畏啊!”

1985年,功夫片巨星成龙邀请林青霞、张曼玉合拍《警察的故事》。在这部成龙自编自导兼演男主角的警匪片里,张曼玉饰演警官陈家驹(成龙饰)的女友阿美,她明白和红得发紫的林青霞、成龙合作会有心理压力,在回答记者探问时,她认真地说:“如果我不和演技好的前辈合作,又怎么会有进步呢?”有人又说:“你又年轻又充满青春活力,林青霞跟你一块演出便要露出缺点来了。”她真挚地回答:“怎么会呢?林青霞虽然年纪不轻,但她是另有韵味的,我比不上。”

她表示自己是林青霞的影迷,十分崇拜林青霞在文艺片中飘逸脱俗的健美形象。

张曼玉演戏认真,不怕演苦戏,挨打、摔跤、跳楼都不用替身。在《警察的故事》拍摄过程中,有一个镜头描写阿美为了帮助陈家驹夺取贩毒集团的罪证,在与匪徒搏斗时从十几级的楼梯上一直骨碌碌地滚下。对一个武打演员来说,这类动作当然算不了什么,然而对于像张曼玉这样一个只演文戏的演员来说,则有一定的难度,而且有摔伤的危险。万一撞伤脸部,毁了容,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摄制组曾经考虑过找个替身,但她却坚决拒绝,坚持由自己来演,终于勇敢地完成了这个镜头的拍摄。

《警察的故事》推出后,荣获香港电影金像奖。张曼玉名声大噪,成为香港最走红的影视明星。成龙宣布,张曼玉和林青霞是港台两地片酬最高的两个女明星。

1988年夏天,张曼玉接拍《警察的故事》续集,片中有一场戏要她疾穿过十余张架子床的铁架,然后铁架在她身后一个接一个骨牌般地倒下。为了安全,导演曾进行过六次排练。哪知等到正式拍摄时,第一个架子却提前倒下,张曼玉躲避不及,被铁架击中,眼前一黑,跪在了地上,头上的流血不止。后被送进医院,头上伤口整整缝了17针。三个星期之后,她走出医院,又投入影片的拍摄工作。

事后,曾有记者问她以后是否还拍这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镜头,她回答说:“这次事件的发生,纯粹是意外,所以,绝对不会打击我的信心,将来还是不用替身拍戏的。”

记者夸奖她有胆量,她说:“事实上我的胆子很小,但谁叫我选择了演员这个职业呢!为求逼真,只好硬着头皮鼓起勇气去做。当我投入戏里,便会忘记了危险。”

张曼玉的成功,有一部分要归功于经理人陈自强,是陈自强扮演了她演艺生活中极为重要的角色。她说:“我从和他合作起,就全心把自己交给他,他可以为我作调查,也帮我设计,我告诉他我一年想拍十部戏,他绝不会排十一部戏给我。我想到欧洲去旅行,到时间,机票自然送来,我想,与其说我的成功,还不如说是陈自强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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